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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CNCA C20-01-2007 (CNCA-C20-01-2007) | | 中文名称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无线局域网产品 | | 英文名称 |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Implementation Rules - Wireless LAN products [Renamed from CNCA-11C-048-2007] | | 行业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 | 中标分类 | CNC | | 字数估计 | 31,392 |
CNCA C20-01-200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无线局域网产品
CNCA C20-01-2007 英文名称: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Implementation Rules - Wireless LAN products [Renamed from CNCA-11C-048-2007]
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无线局域网产品
2007-8-1 发布 2007-8-1 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1.适用范围
本规则所指的无线局域网是指通过采用无线通信技术代替线
缆而提供有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网络,该网络在局部区域(包
含远距离点对点或点对多点等定向范围)内工作,工作频段通常
为 2.4GHz、5.8GHz 等。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
无线局域网设备(无线接入点、无线网络适配器、无线网桥、无
线路由器、无线网关、无线鉴别服务器、包含鉴别功能的无线访
问控制服务器等和其他设备);(2)集成或内置了无线局域网设
备的产品(PC 机、便携式计算机、PDA、数码相机及摄像机、
绘图仪、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
冰箱等和其他设备);(3)提供无线局域网鉴别或保密功能
(WAPI)的软件产品。
2.认证模式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1 认证申请及受理
3.2 型式试验委托及实施
3.3 初始工厂检查(适用时)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
4.1 认证程序
委托人向指定的认证机构委托认证,认证机构对委托人的申
请资料审查后,由委托人按要求将样品送到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型
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后,认证机构审查有关资料,并进行初始
工厂检查(如适用);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工厂检查结果(如
适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认证
机构组织对获证后的产品进行定期的监督。
4.2 认证申请及受理
4.2.1 认证的单元划分
4.2.1.1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委托认证。但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
电气安全关键件和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附
件 3 中带*号的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委托认证。如某个
产品没有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的检测要求,则该产品中的对无线
局域网产品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有重要影响的关键件(附
件 4 中带*号的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委托认证。
认证时具体产品认证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 1。
4.2.1.2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
认证单元,但型式试验仅在一个工厂的样品上进行。
4.2.2 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向认证机构提交正式委托,并随附以下文件:
1)电气原理图和/或系统框图等(如适用);
2)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
明(如适用);
3)影响无线局域网产品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的关键件
清单及说明;
4)维修手册和中文使用说明书;
5)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如适用);
6)同一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7)《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8)《无线局域网产品密码检测合格证》复印件;
9)认证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
4.3 型式试验委托及实施
4.3.1 委托型式试验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电气原理图和/或系统框图等(如适用);
2)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
明(如适用);
3) 影响无线局域网产品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的关键件
清单及说明;
4)维修手册和中文使用说明书;
5)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如适用);
6)同一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7)实验室需要的其他文件。
4.3.2 型式试验的送样
4.3.2.1 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同一认证单元覆盖多个型号的产品时,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
性的型号进行送样检测;如果不同型号产品之间,其影响无线局
域网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的重要关键件(见附件 4)不同,
应 增 加 送 样 数 量 , 增 加 的 样 品 仅 进 行 GB 15629.11 、
GB 15629.11/XG1 、 GB 15629.1101 、 GB 15629.1102 、
GB 15629.1104 标准所要求的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及设备
互联互通性测试。
4.3.2.2 送样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
选送样品负责。整机产品的送样数量见附件 1。随整机进行检测
的电气安全关键零部件送样数量以及送样要求见附件 2。
4.3.2.3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
或相关资料。
4.3.3 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4.3.3.1 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
1.独立的无线局域网设备适用的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
1)电气安全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
GB 4943 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2)电磁兼容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
GB 9254 和 GB 17625.1 中规定的以下三项: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谐波电流。
3)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及设备互联互通的检测标准及
检测项目:
2.集成或内置了无线局域网设备的产品适用的检测标准及
检测项目:
1)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已涵盖的产品:
a.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及设备互联互通的检测标准及
检测项目:
GB 15629.11 、 GB 15629.11/XG1 、 GB 15629.1101 、
GB 15629.1102、GB 15629.1104 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对所提
供的 3 台(套)产品中的任意 2 台(套)进行检测。
b.其他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检测标准及检测
项目,如音视频设备还需通过 CNCA-01C-017 号规则中规定
的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
2)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未涵盖的产品(如数
码相机等产品):
GB 15629.11 、 GB 15629.11/XG1 、 GB 15629.1101 、
GB 15629.1102、GB 15629.1104 规定的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
及设备互联互通的全部适用项目。对所提供的 3 台(套)产品中
的任意 2 台(套)进行检测。
3.提供无线局域网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的软件产品:
GB 15629.11 、 GB 15629.11/XG1 及 子 项 标 准
(GB 15629.1101、GB 15629.1102、GB 15629.1104 中的一个或
多个)规定的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及设备互联互通的全部
适用项目。对所提供的 2 套软件中的任意 1 套进行检测。
4.3.3.2 检测方法
依据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以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
进行检测。
4.3.4 型式试验报告的提交
型式试验合格后,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交给认证机
构。
4.4 初始工厂检查
4.4.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集成或内置了无线局域网模块的设备中尚未被其他强制性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所涵盖的产品无需进行工厂检查。
提供无线局域网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的软件产品无需
进行工厂检查。
4.4.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由认证机构派检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见附件 6)及认证机构制定的补充检查要求(适用时)进行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同时,还应按照《无线局域网产品强
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见附件 5)进行核查。
4.4.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委托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
查。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在每系列产品至少
抽取一个规格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
号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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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机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电气安全关键件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
响的主要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的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
一致;
4)认证产品所用的影响无线局域网产品鉴别或保密功能
(WAPI)的重要关键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的并经认证机构所
确认的一致。
4.4.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委托认
证产品的所有生产厂。
4.4.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认证机构对 4.3.1 中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型式
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特殊情况时,型式试验和工
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
生产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生产厂为 1 至 4 个人日。
4.5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5.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负责对型式试验、工厂检查结果(如适用)进行综
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由认证机构向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
认证单元颁发一个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
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4.5.2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
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
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
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的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整机 25 个工作
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
内)。当整机的电气安全关键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电气安
全关键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及设备互联互通的检测时间一般
为 5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
不计算在内)。
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以检查员完成
现场检查,收到并确认生产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
计算。
认证结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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