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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DL/T 1962-2019 (DL/T1962-2019) | | 中文名称 | 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施工验收技术规定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low temperature multiple effect distillation | | 行业 | 电力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00 | | 字数估计 | 17,179 |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 实施日期 | 2019-10-01 | | 引用标准 | GB 2894; GB 50205; GB 50727; DL/T 855; DL/T 1280; DL/T 1285; DL/T 5072; DL 5190.3; DL 5190.4; DL 5190.1; DL 5190.5; DL 5190.6; HG/T 20679; NB/T 47014; NB/T 47015; NB/T 47013.1~5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土建与钢结构,主设备安装,管道与辅助工艺设备,防腐、保温与油漆,试验与验收等施工与验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以水蒸气作为制水汽源,有蒸汽热压缩器或无蒸汽热压缩器,单机日产水量为1OOOt~100 OOOt的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施工与验收。超出日产水量范围的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可以参照执行。 |
DL/T 1962-2019: 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施工验收技术规定
DL/T 1962-2019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low temperature multiple effect distil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
施工验收技术规定
火力发电厂锅炉耐火材料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土建与钢结构、主设备、管道与辅助设备、防
腐、保温与油漆、试验与验收等施工与验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以水蒸汽作为制水汽源,有蒸汽热压缩器或无蒸汽热压缩器,单
机日产水量 1000 吨至 100,000 吨的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施工与验收。超出日产水量
范围的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可以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示及其使用导则
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27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L/T 855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
DL/T 1280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调试技术规定
DL/T 1285 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技术条件
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190.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 1部分:土建工程
DL/T 5190.3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DL 5190.4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T 5190.5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5部分:管道及系统
DL/T 5190.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 6部分:水处理与制氢设备
JB/T 4709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 47013.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HG/T 20679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
NB/T 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4.1.1 装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手册和检验与试验计划,内容应包
括设备技术文件,建设方核定标准、施工单位安装手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
4.1.2 装置施工中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如
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设备、材料时,应经原设计和制造单位同意,履行审批手续,并将设
计变更单或代用设备、材料等技术文件附入验收表中。
4.1.3 发现设备制造缺陷时,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处理后应再次检验,检验合格后安装。设
备检查和缺陷处理应记录和签证。
4.1.4设备安全标志按照 GB 2894执行。安全标志应采用耐盐雾腐蚀环境的材料制作。
4.1.5装置安装结束后,应有施工检验与试验记录,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工程设计规定。
4.1.6本标准未列入的热工仪表、控制装置、电气设备的施工验收,应按 DL/T 5190.4执行。
4.1.7本标准与设备厂家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较高技术要求执行。
4.2 设备、材料的检验和保管要求
4.2.1设备、材料保管按照DL/T 855的规定执行。
4.2.2设备开箱应有监理单位代表在场监督检查并签证。检查内容一般包括:设备、备品备件
及随机资料的标记、数量、完好情况。开箱检查后应先做好封闭处理,储存要求按照DL/T 1285
相关规定执行。
4.2.3设备、材料应分区分类存放,不锈钢设备、材料储存时应避免与碳钢设备、材料接触。
4.2.4 大件设备存放位置应根据施工顺序和运输条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确定,宜避免二
次搬运。
4.2.5施工材料应有合格证书和材质证书,材料与证书不符的应弃用。
4.2.6施工中发现设备或材料有锈蚀、冻裂、变质、损坏等缺陷,应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4.2.7油漆、树脂等原料应按供货技术条件要求储存,宜储存在备有空调装置的仓库中。
5 土建与钢结构
5.1 土建施工要求
5.1.1海水淡化装置内部的土建施工与验收应执行 DL/T 5190.1,并满足制造厂的图纸、安装
说明等技术要求。
5.1.2 预留孔洞、预埋件基座及主要附属设备基础与安装有关的标高、中心线、地脚螺栓孔
位置等重要尺寸及公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5.2 钢结构施工要求
5.2.1 海水淡化装置钢结构安装一般包括:蒸发器钢支架、检修平台、管廊桥架等。钢结构
的施工与验收应执行 GB 50205规定,并满足工程设计与设备制造图纸、安装说明等技术要
求。
6.1.1设备安装前,应按施工图纸对主设备的支座与各接口的位置与尺寸进行复核,合金钢应
打光谱确认材质。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对承力焊缝进行外观检查。
6.1.2设备安装中,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1.3设备安装结束后、封闭前和启动前,应进行检查和清扫,容器内部不得存留杂物。
6.1.4 设备安装质量记录表和试验报告应附有按图纸、厂家和建设方标准完成设备安装的合
格要求。
6.2 蒸发器安装要求
的临时支架支撑在壳体或外加强筋上,防止引起壳体变形。
6.2.2蒸发器吊装的施工措施,应通过设备制造厂和建设方审核通过后实施。起吊时,宜使用
起吊梁,吊绳夹角宜不大于60°,不得在筒体上直接兜底吊装,以防引起设备损伤及壳体、
内件变形。
6.2.3蒸发器整体安装就位时,应检查各支座的标高偏差,并宜符合以下要求:
a) 相邻支座标高偏差:±2mm
b) 任意支座间的标高偏差:±5mm。
6.2.4多效蒸发器分效或模块现场组装的,壳体组对中应控制壳体标高偏差。安装前应核对蒸
发器模块的出厂找正标记、标高定位基准,蒸发器壳体上有制造厂设置的标高定位基准,则
以该基准测量;若无标高定位基准,则应以蒸发器支座为基准。标高允许偏差宜符合以下要
求:
a)每一效前后端的标高偏差:±2mm;
b)任意定位基准间的标高偏差:±5mm。
6.2.5多效蒸发器分效或模块现场组装的,壳体组对的直线度允许偏差宜不大于壳体长度的
0.1%且不大于20mm。
6.2.6支座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垫铁材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b)垫铁形状应规整,边缘平直无翘曲,保证设备稳定性;
c)轻微固定底板螺栓后检查垫铁安装情况,使用手锤敲击侧面时,垫铁应无松动。
d)垫铁安装完毕、基础二次灌浆前,各层垫铁侧面接合处应点焊牢固。
6.2.7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滑动支座应在规定方向自由移动,支座底板表面应平滑、无污垢或可能影响滑动的
缺陷。应对照图纸检验滑动支座低阻力滑动垫片的位置,保证滑动板直接接触;
b)滑动支座采用聚四氟乙烯等低阻力滑动垫片时,安装前应检查垫片质量确保不存在
可能增大摩擦力的缺陷。焊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保证焊接热量不会使垫片滑动表面劣化;
c)固定支座与滑动支座安装检查通过前,不得进行热调试。
6.2.8蒸发器模块连接采用焊接方式的,焊接施工与验收应执行 NB/T 47014、JB/T 4709、NB/T
47013.1~.5的规定,接头焊缝对口间隙和对口错边量应符合设备制造厂技术文件要求,并符
合以下要求:
a)焊工应取得相应钢材类别、组别和试件分类代号合格证,并按照取证范围施焊。无
损检测应由持有相应方法的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资格证人员担任。施焊前应按NB/T 47014
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制定焊接工艺规范;
b)不锈钢壳体的焊接坡口制备宜使用机械方法。热加工焊接坡口应修磨坡口及其母材
两侧至少20mm的区域,磨去氧化皮露出母材。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c)复合钢板壳体焊接时,最后一道复层焊缝,检验前严禁打磨,并宜避免打磨此道焊
缝。
d)壳体现场组装焊缝应按NB/T 47013的规定进行不少于10%射线检验,合格标准Ⅲ级,
或不少于20%超声检验,合格标准Ⅱ级,内侧焊缝还应按NB/T 47013的规定进行100%着色检
验,合格标准Ⅰ级;现场焊接的壳体与支座焊缝应100%磁粉探伤检验,合格标准Ⅰ级;
e)焊接过程检查发现焊工、焊材、焊接方法等存在问题,对已完成焊缝应采用100%射
线检验,角焊或搭接焊,应采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100%检验。焊缝几何形状不便检查时,
应全部重新焊接该焊缝;
f)重要结构、耐蚀部件和承压零部件等的修复应记录在质量记录表中。焊缝缺陷修复
的检验,设备技术文件或建设单位无明确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射线检验的对接接头,如有不允许的缺陷,应在缺陷彻底清除后补焊,并使
用原方法重新检查,直至合格;
2)局部探伤的对接接头,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在该缺陷两端的延伸部位增
加检查该接头长度10%,且不小于250mm。若仍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作100%检测;
3)渗透检测,应包括缺陷两侧的150mm。
6.2.9接触海水壳体的焊接应保证焊接接头的耐海水腐蚀性能,接触海水侧焊缝应最后施焊。
不锈钢壳体焊缝及热影响区应按设备制造厂要求进行酸洗钝化。不锈钢焊缝打磨与清理应符
合下列规定:
a)打磨应使用细粒度砂轮,关键部位可抛光处理;
b)表面清理应使用不锈钢钢丝刷。
6.2.10在蒸发器内部操作时,施工人员应穿着软底鞋,脚手架柱脚应包覆软橡胶。安装中应
采取措施保护不锈钢原始钝化表面,防止焊接飞溅物粘附、磕碰划伤,不锈钢壳体的表面发
现局部伤痕、刻槽等缺陷应修磨并重新钝化。
6.2.11换热管安装应采取防止异物进入的保护措施。钛管应采取防火措施。现场安装换热管
时严禁直接手抓换热管,穿胀管操作必须使用脱脂手套。
6.2.12现场安装喷淋喷头、除雾器、视窗等内件应固定牢固,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检验记录表。
6.2.13采用法兰连接的蒸发器安装时,真空法兰的连接应均匀紧固,定距管或定距台贴合间
隙符合设备制造厂技术要求。法兰紧固件的材质、级别应符合设备制造厂技术要求,螺栓紧
固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紧固可采用扭矩扳手或可调气动扭矩工具。使用开口扳手应均匀紧固避免损坏螺母
和螺栓;
b)螺栓紧固后螺纹宜伸出螺母两至三扣。调整螺纹伸出长度应采用机械方法,严禁火
焰切割。
6.2.14法兰密封垫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现场制作法兰平板密封垫应控制内圆尺寸,安装后法兰垫片不得超出管道内径;
b)“O”形密封圈不得使用润滑脂、胶水或密封剂。
6.2.15蒸发器爆破门应在注水试验后安装,并确认爆破片安装方向正确。
6.3 凝汽器与回热器安装要求
6.3.1凝汽器、回热器及附件安装按照 DL/T 5190.3执行。降膜式冷凝器安装可参照 “6.2”
蒸发器安装要求执行。
6.3.2凝汽器、回热器安装就位时,应控制与蒸发器的位置匹配,水平度偏差宜不大于3mm,
其他偏差宜不大于5mm。
6.3.3凝汽器、回热器与蒸发器之间管道连接,宜安排在蒸发器注水试验后进行。
6.4 蒸汽热压缩器(TVC)安装要求
6.4.1本体组装时,壳体起吊宜使用起吊梁。
6.4.2壳体组对时应自然对正,不得强力装配,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连接前应检查 TVC壳体连接坡口符合设计要求,焊接坡口制备宜采用机械方法。采
用热方法时应打磨去除氧化皮,清理母材两侧表面 20mm区域的氧化皮等杂质;
b)焊缝对口间隙应均匀,对口错边量应不大于壳体最小壁厚的 1/4,且不大于 3mm。连
接焊缝应按 NB/T 47013 的规定进行 20%射线检验,合格标准Ⅲ级,或进行 100%超声检验,
合格标准Ⅱ级。壳体内侧焊缝焊后应打磨,呈光滑过渡。
c)壳体组对后,连接处同一断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应不大于该断面内径的 1%,
且不应大于 5mm;
d)组装后壳体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 0.1%。
6.4.3与 TVC连接的管线不得强制组装。
6.5 验收要求
主设备安装检验项目见表 1。
7 管道与辅助工艺设备
7.1 管道安装要求
7.1.1管道施工与验收应执行DL/T 5190.5的规定,衬胶、衬塑和玻璃纤维增强等管道施工与
验收应符合GB 50727的相关规定。
7.1.2蒸发器效间连通管道安装后应封闭蒸发器内部管道出口。
7.1.3现场制作的小直径管道宜按直角坐标布置,弯管应采用标准角度,管道线路宜组合在垂
直或水平面上。
7.1.4 玻璃纤维增强管道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管道装卸和吊装应采用起吊梁和吊带,不得使用钢制吊索。
b)管道粘接时,环境温度、湿度应符合管道和树脂厂家规定,宜使用防雨布等保护工
作区域以防尘防雨。
c)管道粘接时,数脂混合比、玻璃纤维材料、浸渍方法、层数、分层长度、固化时间
和温度等应按供应商说明书执行。
7.1.5 不锈钢管道水压试验用水应采用氯离子含量不大于25mg/l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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