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FZ/T > 第30页 > FZ/T 10010-2009
标准搜索结果: 'FZ/T 10010-2009'
| 标准编号 | FZ/T 10010-2009 (FZ/T10010-2009) | | 中文名称 |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 | 英文名称 | Marking and packing of printed or dyed pure cotton, pure chemical and blended fabrics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08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 字数估计 | 7,758 | | 发布日期 | 2009-11-17 |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10010-1996 | | 引用标准 | GB/T 4456; GB 5296.4; GB/T 8946; GB 18401; QB/T 3516; QB/T 3811 | | 标准依据 | 工科(2009)第63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0年第1号(总第1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学纤维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学纤维纯纺或混纺印染布。 |
FZ/T 10010-2009
Marking and packing of printed or dyed pure cotton, pure chemical and blended fabrics
ICS 59.080.30
W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10010-2009
代替FZ/T 10010-1996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2009-11-17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FZ/T 10010-1996《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与FZ/T 1001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类别标志要求;
---增加了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要求;
---在使用说明中取消对三等品颜色要求;
---增加包装材料塑料编织袋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印染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2)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美娣、王憬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W08003-1985;
---FZ/T 10010-1996。
FZ/T10010-2009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学纤维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学纤维纯纺或混纺印染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QB/T 3516 牛皮纸
QB/T 3811 塑料打包带
3 标志
3.1 成品使用说明
3.1.1 使用说明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应符合GB 5296.4规定,格式见图1。
生产企业
地址
产品名称 花色号
标准编号 ( )等品
幅宽/cm 长度/cm
线密度/tex
经纱 纤维含量/%
纬纱 密度
经向
纬向
检验结果:
图1 使用说明
3.1.2 使用说明用白纸,文字颜色规定:优等品---黄字;一等品---红字;二等品---绿字;等外
品---黑字。
3.1.3 使用说明应粘贴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