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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FZ/T 62011.4-2008 (FZ/T62011.4-2008) | | 中文名称 |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 | 英文名称 | Indoor ornamental textiles. Part 4: Textile thing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60 | | 字数估计 | 5,521 | | 发布日期 | 4/23/2008 |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 引用标准 | GB/T 3920; GB/T 3921.1; GB/T 5711; GB/T 8427; FZ/T 20009 | | 采用标准 | ASTM D4771-2002, NEQ | | 标准依据 | 发改委公告2008年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5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范围 | FZ/T 62011的本部分规定了布艺类产品-室内装饰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室内装饰物产品。 |
FZ/T 62011.4-2008
Indoor ornamental textiles.Part 4: Textile thing
ICS 97.160
W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62011.4-2008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2008-04-23发布
200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FZ/T 62011《布艺类产品》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帷幔;
---第2部分:餐用纺织品;
---第3部分:家具用纺织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本部分为FZ/T 62011《布艺类产品》的第4部分,参考ASTMD4771:2002《室内家具用装饰织物规
格性能要求》制定。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家用纺织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纤维检验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辉。
本部分首次发布。
FZ/T62011.4-2008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1 范围
FZ/T 62011的本部分规定了布艺类产品---室内装饰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和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室内装饰物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FZ/T 6201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1997,eqv ISO 105-X12:1993)
GB/T 392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试验1(GB/T 3921.1-1997,eqv ISO 105-
C01:1989)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GB/T 5711-1997,eqv ISO 105-D01:1993)
GB/T 842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T 8427-1998,eqv ISO 105-B02:1994)
FZ/T 20009 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 静态浸水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FZ/T 62011的本标准。
3.1
主要部分由纺织原料制成,用于室内,具有装饰和/或实用功能的纺织制品。主要分为帷幔、餐用纺
织品、家具用纺织品、室内装饰物。
3.2
用于室内,以装饰功能为主的纺织品,如:床饰、墙饰、地饰(地毯除外)以及各种袋、包、裹、围、夹、摆设等。
4 要求
4.1 室内装饰物的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4.2 室内装饰物的质量指标包括水浸尺寸变化率和色牢度,指标内容见表1。
表1 室内装饰物质量要求
序号 考核项目 计量单位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备 注
1 水浸尺寸变化率 % ±5.0 适用于最大尺寸>20cm的产品
耐洗色牢度 ≥
耐干洗 ≥
色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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