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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FZ/T 73020-2012 (FZ/T73020-2012) | | 中文名称 | 针织休闲服装 | | 英文名称 | Knitted casual wear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63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 字数估计 | 16,198 |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73020-2004 | | 引用标准 | GB/T 251; GB/T 1335.1; GB/T 1335.2; GB/T 1335.3; GB/T 2910.19; GB/T 2910.18; GB/T 2910.17; GB/T 2910.16; GB/T 2910.15; GB/T 2910.8; GB/T 2910.14; GB/T 2910.23; GB/T 2910.101; GB/T 2910.24; GB/T 2910.5; GB/T 2910.4; GB/T 2910.6; GB/T 2910.7; GB/T 2910.9; G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2号(总第15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休闲服装的产品号型、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纺织针织面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针织休闲服装的品质。 |
FZ/T 73020-2012
Knitted casual wear
ICS 59.080.30
W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代替FZ/T 73020-2004
针 织 休 闲 服 装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73020-2004《针织休闲服装》,与FZ/T 73020-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对10%以下纤维含量的规定(2004年版4.2.3);
---细化了表面疵点要求(见4.4.4,2004版4.3.2.1);
---增加了干洗尺寸变化率、耐干洗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
香胺染料、拼接互染色牢度、水洗后外观质量、耐唾液色牢度考核项目(见4.3);
---调整了水洗后扭曲率指标、耐光色牢度指标(见4.3.1,2004版4.2.1);
---细化了内在质量要求(见4.3.5~4.3.9);
---细化了对称部位尺寸差异规定(见4.4.6,2004版4.3.4);
---删除了裙子测量部位示例(图3)(2004版4.3.5.3);
---修改了成衣测量部位规定表5(见4.4.7.4,2004版4.3.5.4);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见拼接互染程度测试方法);
---增加水洗后扭曲率试验(见5.2.4)。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SAC/TC209/SC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宁(中
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安踏(厦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
限公司、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广州)、浙江太子龙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上海帕兰朵高级服饰有限公
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江苏AB集团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江苏新雪竹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劲霸(中国)经编有限公司、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浙江顺
时针服饰有限公司、广东美标服饰实业有限公司、宁波狮丹努集团有限公司、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荣、郭亚莉、徐明明、张宝春、李苏、吴培枝、戴建辉、黄剑萍、高质方、张玉莲、
梁敏、曹海辉、方国平、葛东瑛、吴迁平、薛继凤、吴鸿烈、王锡良、林冬元、董颖、龚益辉、林声展、郭晓俊、
刘晓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 73020-2004。
针 织 休 闲 服 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休闲服装的产品号型、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纺织针织面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针织休闲服装的品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所有部分) 服装号型
GB/T 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4802.1-2008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圆轨迹法
GB/T 4856 针棉织品包装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6411 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9-2001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878 棉针织内衣
GB/T 1457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4801 机织物和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9976-2005 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 钢球法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FZ/T 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01095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FZ/T 01101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
FZ/T 80007.3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GSB16-1523 针织物起毛起球样照
GSB16-2159 针织产品标准深度样卡(1/12)
GSB16-2500 针织物表面疵点彩色样照
3 产品号型
针织休闲服装号型按GB/T 6411或GB/T 1335(所有部分)的规定执行。
4 要求
4.1 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包括顶破强力、水洗、干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
扭曲率、耐皂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印(烫)花耐皂洗色牢
度、印(烫)花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
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拼接互染程度、洗后外观质量等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
差、对称部位尺寸差异、缝制规定等项指标。
4.2 分等规定
4.2.1 针织休闲服装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4.2.2 针织休闲服装的质量定等:内在质量按批(交货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二者结合以最低等
级定等。
4.3 内在质量要求
见表1。
表1 内在质量要求
项 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顶破强力/N ≥ 250
水洗、干洗尺寸变化率/% 直向、横向 -3.0~+2.0 -5.5~+2.0 -6.5~+2.0
水洗后扭曲率/% ≤
上衣
条格 4.0 5.0 6.0
素色 5.0 6.0 7.0
长裤 1.5 2.5 3.5
耐皂洗色牢度/级 ≥
变色 4 3-4 3
沾色 4 3-4 3
耐汗渍色牢度/级 ≥
变色 4 3-4 3
沾色 4 3 3
耐水色牢度/级 ≥
变色 4 3-4 3
沾色 4 3 3
表1(续)
项 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耐摩擦色牢度/级 ≥
干摩 4 3-4 3
湿摩 3-4 3(深2) 2-3(深色2)
耐干洗色牢度 ≥
变色 4-5 4 3-4
沾色 4-5 4 3-4
印(烫)花耐皂洗色牢度/级 ≥
变色 3-4 3 3
沾色 3-4 3 3
印(烫)花耐摩擦色牢度/级 ≥
干摩 3-4 3 3
湿摩 3 2-3 2-3(深2)
耐光色牢度/级 ≥
深色 4-5 4 3
浅色 4 3 3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碱性)/级 ≥ 4-5 3-4 3-4
起球/级 ≥ 3-4 3 2-3
甲醛含量/(mg/kg)
pH值
异味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按GB 18401的规定执行
纤维含量(净干含量)/% 按FZ/T 01053的规定执行
拼接互染程度/级 4-5 4 4
洗后外观质量
印花部位不允许起泡、脱落、绣花部位缝纫线无
严重不平整,贴花部位无脱开,附件无脱落、锈蚀
注1:弹力织物指织物中加入弹性纤维织物或罗纹织物。
注2:色别分档按GSB-2159标准执行, >1/12标准深度为深色,≤1/12标准深度为浅色。
4.3.1 内在质量各项指标以检验结果最低一项作为该批产品的评等依据。
4.3.2 起球只考核正面,磨毛、起绒类产品不考核。
4.3.3 弹力织物、镂空、烂花等结构的产品不考核弹子顶破强力。
4.3.4 弹性纤维织物不考核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褶皱产品不考核褶皱方向水洗尺寸变化率。
4.3.5 拼接互染程度只考核深色和浅色相拼接的产品。
4.3.6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不考核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
4.3.7 对紧口类产品和非直摆上衣、裙类产品不考核水洗后扭曲率。
4.3.8 耐干洗色牢度只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可干洗产品,耐皂洗色牢度、印(烫)花耐皂洗色牢度只考
核标识中可水洗产品。
4.3.9 干洗尺寸变化率只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可干洗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只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可
水洗产品。
4.4 外观质量要求
4.4.1 外观质量评等按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对称部位尺寸差异、缝制规定的最低等级评等。在同
一件产品上发现属于不同品等的外观疵点时,按最低品等疵点评等。
4.4.2 在同一件产品上只允许有两个同等级的极限表面疵点,超过者降一个等级。
4.4.3 内包装标志差错按件计算,不允许有外包装差错。
4.4.4 表面疵点评等规定见表2。
表2 表面疵点评等规定
疵 点 名 称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色差 ≥ 主料之间4级、主副料之间3-4级
主料之间3-4级
主副料之间3级
纹路歪斜(条格产品)/% ≤ 4.0 4.0 6.0
缝纫曲折高低 ≤
主要部位和明线部位0.2cm
其他部位0.5cm
0.5cm
缝纫油污线 ≤
浅淡的1cm两处或2cm一处
领、襟、袋部位不允许
浅淡的20cm
深的10cm
止口反吐 不允许 0.3cm及以内 0.5cm及以内
熨烫变黄、变色、水渍亮光、变质 不允许 不允许
缝纫不平服 不允许 轻微允许 明显允许、显著不允许
拉链不平服、不顺直 不允许 轻微允许 明显允许、显著不允许
丢工、错工、缺件、破损性疵点 不允许
注1:未列入表内的疵点按GB/T 8878标准中表面疵点评等规定执行。
注2:表面疵点程度按照GSB16-2500《针织内衣表面疵点彩色样照》执行。
注3:主要部位指上衣前身上部的三分之二(包括后领窝露面部位),裤类无主要部位。
注4:轻微: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出。
明显:不影响整体效果,但能感觉到疵点的存在。
显著:明显影响整体效果的疵点。
4.4.5 规格尺寸偏差见表3。
表3 规格尺寸偏差 单位为厘米
类 别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长度方向
(衣长、袖长、裤长、裙长)
60cm及以上 ±1.0 ±2.0 ±2.5
60cm以下 ±1.0 ±1.5 ±2.0
宽度方向(1/2胸围,1/2腰围) ±1.0 ±1.5 ±2.0
4.4.6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见表4。
表4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 单位为厘米
项 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 5cm 0.2 0.3 0.4
5cm~15cm 0.5 0.5 0.8
15cm~76cm 0.8 1.0 1.2
>76cm 1.0 1.5 1.5
4.4.7 成衣测量部位及规定(精确至0.1cm)
4.4.7.1 上衣测量部位示例见图1。
1---衣长;
2---袖长;
3---1/2胸围;
4---挂肩;
5---1/2领长;
6---单肩宽。
图1 上衣测量部位
4.4.7.2 裤子测量部位示例见图2。
1---裤长;
2---1/2腰围。
图2 裤子测量部位
4.4.7.3 裙子测量部位示例见图3。
1---裙长;
2---袖长;
3---1/2胸围;
4---1/2腰围。
图3 裙子测量部位
4.4.7.4 成衣测量部位规定见表5。
表5 成衣测量部位规定
类别 序号 部 位 测 量 规 定
上衣
1 衣长 由肩缝最高处垂直量到底边
2 袖长 平袖式由肩缝与袖窿缝的交点量到袖口边,插肩式由后领中间量至袖口边
3 1/2胸围 由袖窿缝与肋缝的交点向下2cm处横量
4 1/2领长 领子对折,由里口横量。立领量上口
5 肩宽 由肩缝与袖缝的交叉点摊平横量(连肩袖不量)
裤子
1 裤长 沿裤缝由侧腰头边垂直量到裤口边
2 1/2腰围 腰边中间横量
裙子
1 裙长
连衣裙由肩缝最高处垂直量到底边;
短裙沿裙缝由侧腰边垂直量到裙底边
2 袖长 平袖式由肩缝与袖窿缝的交点量到袖口边,插肩式由后领中间量到袖口边
3 1/2胸围 由袖窿缝与侧缝的交点向下2cm处横量
4 1/2腰围
连衣裙在腰部最窄处平铺横量;
短裙由腰边中间横量
4.4.8 缝制规定(不分品等)
4.4.8.1 加固部位:合肩处、裤裆叉子合缝处、缝迹边缘。
4.4.8.2 加固方法:采用四线或五线包缝机缝制、双针绷缝、打回针、打套结或加辅料。
4.4.8.3 三线包缝机缝边宽度不低于0.3cm,四线不低于0.4cm,五线不低于0.6cm。
4.4.8.4 缝制应牢固,线迹要平直、圆顺、松紧适宜。
4.4.8.5 缝制产品时使用强力、缩率、色泽与面料相适应的缝纫线。装饰线除外。
4.4.8.6 产品领型端正,门襟平直,拉链滑顺,熨烫平整,线头修清,无杂物。
5 试验方法
5.1 抽样数量、外观质量检验条件
按GB/T 8878的规定执行。
5.2 试样准备和试验条件
5.2.1 在产品的不同部位取样,所取的试样不应有影响试验的疵点。
5.2.2 顶破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起球试验前,需将试样在常温下展开平放20h,在
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4)%条件下,调湿放置4h后再进行试验。
5.3 试验项目
5.3.1 弹子顶破强力试验
按GB/T 19976-2005的规定执行,钢球直径为(38±0.02)mm。
5.3.2 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
5.3.2.1 洗涤程序
按GB/T 8629-2001中5A的规定执行,明示“只可手洗”的产品按GB/T 8629-2001中“仿手洗”
程序执行。试验件数3件(条)。
5.3.2.2 干燥方法
采用悬挂晾干,横机产品平摊晾干。上衣采用竿穿过两袖,使胸围挂肩处保持平直,并从下端用手
将前后身分开理平。裤子采用对折搭晾,使裤裆部位在晾竿上。将晾干后的试样放置在(20±2)℃,相
对湿度为(65±4)%环境的平面上,停放4h后轻轻拍平折痕,再进行测量。
5.3.2.3 水洗尺寸变化率测量部位见表6。
表6 水洗尺寸变化率测量部位
类别 部位 测 量 方 法
上 衣
连衣裙
直向 测量衣长或裙长,由肩缝最高处垂直量到底边
横向 测量后背宽,由袖窿缝与肋缝的交点向下5cm处横量
裤 子
短 裙
直向 测量侧裤长或侧裙长,沿裤缝或裙缝由侧腰边垂直量到底边
横向
裤子测量中腿宽,由横裆到裤口边的二分之一处横量
短裙测量臀宽,由腰下二分之一处横量
5.3.2.3.1 水洗尺寸变化率测量部位说明:上衣取衣长与后腰宽作为直向和横向的测量部位,衣长以
前后身左右四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裤子取裤长与中腿作为直向或横向的测量部位,裤长以左右
侧裤长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横向以左、右中腿宽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短裙取裙长与臀宽作为直
向和横向的测量部位,裙长以左右侧裙长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在测量时做出标记,以便水洗后
测量。
5.3.2.3.2 上衣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见图4。
图4 上衣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
5.3.2.3.3 裤子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见图5。
图5 裤子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
5.3.2.3.4 连衣裙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见图6。
图6 连衣裙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
5.3.2.3.5 短裙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见图7。
图7 短裙水洗前后测量部位示例
5.3.2.4 结果计算
按式(1)分别计算直向和横向的水洗尺寸变化率,以负号(-)表示尺寸收缩,以正号(+)表示尺寸
伸长,最终结果按GB/T 8170修约到一位小数。
A=L1-L0L0 ×
100% (1)
式中:
A---直向或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
L1---直向或横向水洗后尺寸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cm);
L0---直向或横向水洗前尺寸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cm)。
5.3.3 干洗尺寸变化率试验
按FZ/T 80007.3的规定执行。
5.3.4 水洗后扭曲率试验
5.3.4.1 按水洗尺寸变化率方法进行洗涤、干燥,洗涤件数为3件。明示“只可手洗”的产品按GB/T 8629-
2001中“仿手洗”程序执行。
5.3.4.2 水洗后测量方法:将水洗后的成衣平铺在光滑的台面上,用手轻轻拍平。每件成衣以扭斜程
度最大的一边测量,以3件的扭曲率平均值作为计算结果。
5.3.4.3 成衣扭曲测量部位
5.3.4.3.1 上衣扭曲测量部位示例见图8。
a---侧缝与袖窿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点与水洗后侧缝与底边交点间的距离;
b---侧缝与袖窿缝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距离。
图8 上衣扭曲测量部位示例
5.3.4.3.2 裤子扭曲测量部位示例见图9。
5.3.4.4 扭曲率计算方法按式(2)(最终结果按GB/T 8170修约精确到一位小数)
F=a/b×100% (2)
式中:
F---扭曲率,%。
a ---侧缝与袖窿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点与扭后端点间的距离;
b ---侧缝与袖窿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距离。
a---内侧缝与裤口边交叉点与水洗后内侧缝与底边交点间的距离;
b---裆底点到裤边口的内侧缝距离。
图9 裤子扭曲测量部位示例
5.3.5 耐皂洗色牢度、印(烫)花耐皂洗色牢度试验
按GB/T 3921-2008试验方法A(1)的规定执行。
5.3.6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
按GB/T 3922的规定执行。
5.3.7 耐水色牢度试验
按GB/T 5713的规定执行。
5.3.8 耐摩擦色牢度、印(烫)花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按GB/T 3920的规定执行,只做直向。
5.3.9 耐干洗色牢度试验
按GB/T 5711的规定执行。
5.3.10 耐光色牢度试验
按GB/T 8427-2008方法3的规定执行。
5.3.11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试验
按GB/T 14576的规定执行。
5.3.12 起球试验
按GB/T 4802.1-2008中E法的规定执行,评级根据织物风格和起球形状按GSB16-1523针织物
起毛起球样照评定。
5.3.13 甲醛含量试验
按GB/T 2912.1的规定执行。
5.3.14 pH值试验
按GB/T 7573的规定执行。
5.3.15 异味试验
按GB 18401的规定执行。
5.3.16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
按GB/T 17592和GB/T 23344的规定执行。一般先按GB/T 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
苯二胺时,再按GB/T 23344检测。
5.3.17 纤维含量试验
按FZ/T 01057(所有部分)、GB/T 2910(所有部分)、FZ/T 01026、FZ/T 01095、FZ/T 01101的规
定执行。
5.3.18 纹路歪斜试验
按GB/T 14801的规定执行。
5.3.19 拼接互染程度试验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5.3.20 洗后外观质量试验
按本标准规定的水洗尺寸变化率方法进行洗涤、干燥后,结合表1进行评价。
6 判定规则
6.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按品种、色别、规格尺寸计算不符品等率。凡不符品等率在5.0%及以内者,判定该批产
品合格,不符品等率在5.0%以上者,判该批不合格。
6.2 内在质量
6.2.1 弹子顶破强力、水洗后扭曲率、起球检验结果,取全部被测试样的算数平均值,合格者判定该批
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2 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等项指标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
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3 洗后外观质量检验结果至少2件及以上均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
合格。
6.2.4 水洗尺寸变化率、干洗尺寸变化率以全部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产
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若同时存在收缩与倒涨的试验结果时,以收缩(或倒涨)的两件
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5 耐皂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印(烫)花耐皂洗色牢
度、印(烫)花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拼接互染程度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
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分色别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6 严重影响外观及服用性能的产品不允许。
6.3 复验
6.3.1 任何一方对所检验的结果有异议时,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异议的项目,均可要求复验。
6.3.2 提请复验时,必须保留提请复验数量的全部。
6.3.3 复验时检验数量为验收时检验数量的2倍,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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