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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FZ/T 80010-2007 (FZ/T80010-2007) | | 中文名称 | 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 | 英文名称 | Clother-survery method for human body head round and size designation for headwear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1.040 | | 字数估计 | 5,563 | | 发布日期 | 2007-11-14 |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80010-2006 | | 引用标准 | GB 5296.4 | | 采用标准 | ISO 4417-1977, NEQ | | 标准依据 | 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77号;工信部公告2016年第1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8号(总第20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人体头围的测量方法、帽子尺寸代号、帽子尺寸代号及安放位置。本标准适用于服装人体头围测量数据的采集、帽子尺寸的制定及尺寸代号标示。 |
FZ/T 80010-2007
Clother-survery method for human body head round and size designation for headwear
ICS 61.040
Y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80010-2007
代替FZ/T 80010-2006
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
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ISO 4417:1977,Sizedesignationofcloths-Headwear,NEQ)
2007-11-14发布
200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4417:1977《服装的尺寸标示 帽子》。
本标准代替FZ/T 80010-2006《服装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
本标准与FZ/T 80010-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为“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第7章“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增加了第8章“帽子尺寸代号标签的安放位置”。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中国商业联合会纺织服装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天津)、上
海服装鞋帽商业行业协会、上海利乐服装研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鉴、姚小妹、吴树珍、秦威、王宏明、刘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837-1999;
---FZ/T 80010-2006。
FZ/T80010-2007
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
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人体头围的测量方法、帽子尺寸代号、帽子尺寸代号标示及安放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服装人体头围测量数据的采集、帽子尺寸规格的制定及尺寸代号标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缝制在产品本身上,并能承受该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使用过程,保持字迹清楚易读的标签。
3.2
以吊牌方式悬挂在产品上的标签。
4 尺寸的控制部位与单位
4.1 人体测量的控制部位为头围。
4.2 尺寸单位为厘米(cm)。
5 测量
5.1 测量工具
软卷尺。
5.2 测量方法
用软卷尺测量前额经两耳上方所得的头部最大围度。
5.3 测量要求
测量时头发包含在内,适度地拉紧软卷尺(但要保证头部不受软卷尺的压迫),并将每个尺寸四舍五
入到整数(cm)。
6 帽子尺寸代号
6.1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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