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87页 > GA 1511-2018
标准搜索结果: 'GA 1511-2018'
| 标准编号 | GA 1511-2018 (GA1511-2018) | | 中文名称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 | 英文名称 | Public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storage sites of potential explosives by chemosynthesi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20 | | 字数估计 | 10,188 | | 发布日期 | 2018-08-13 | | 实施日期 | 2018-11-01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 1511-2018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safe and dangerous chemical storage places)
ICS 13.320
A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治安防范要求
2018-08-13发布
2018-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储存场所分类 2
5 防护区域和部位 2
6 人力防范要求 2
7 实体防范要求 3
8 技术防范要求 3
9 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5
参考文献 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江苏警官学院、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安局治
安支队、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熊飞、亓希国、谢培江、章文义、周向阳、尹萍、聂蓉、季景林。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治安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分类、防护区域和部位、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
技术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以治安防范为目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325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3 机械防盗锁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
3.2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废弃处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3.3
储存场所 storagesit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