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A 36-2014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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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36-2014 RFQ 点击询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A 36-2014 (GA36-2014)
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英文名称 [Replaced by GA 36-2018] License plates of motor vehicles of China
行业 公安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R82
国际标准分类 43.040.60
字数估计 50,524
发布日期 2014-01-24
实施日期 2014-01-24
旧标准 (被替代) GA 36-2007
标准依据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度); 公安部公告(2015.02.16);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发布机构 公安部

GA 36-2014 (Fire - fighting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ICS 43.040.60 R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 GA3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2014-01-24发布 2014-01-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 2 5 式样 3 6 技术要求 14 7 试验方法 19 8 检验规则 21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3 10 安装 23 11 更换 24 12 放大号 24 13 监督管理 24 14 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2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发牌机关代号 2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号牌效果图 36 前言 本标准的第2章、第3章、第9章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3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与GA36-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7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机动车登记编号的定义(见3.2,2007年版的3.2); ---增加了机动车号牌半成品的定义(见3.3); ---修改了摩托车号牌数量,取消前号牌(见4.1,2007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外廓尺寸为220mm×95mm的摩托车前号牌(见2007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临时行驶车号牌式样(见5.3.5,2007年版的5.4.5); ---修改了发牌机关代号的启用方式(见5.7,2007年版的5.8); ---增加了5种序号中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方式(见5.8.2,2007年版的5.9.2); ---修改了号牌的表面材料的技术要求(见6.1.2,2007年版的6.1.2); ---修改了号牌的字符和效果图的技术要求(见6.2,2007年版的6.2); ---增加了号牌的生产序列标识的技术要求(见6.3); ---删除了逆反射性能中湿状态下逆反射系数的要求及对应的试验方法(见2007年版的6.7.2和 8.5.2); ---增加了蓝色日间颜色的色度性能要求(见6.7.2.2.1); ---修改了耐候性能、黏附性能和抗风沙性能的试验方法(见7.13、7.14和7.15,2007年版的8.12、 8.13和8.14); ---增加了半成品相关的检验规则(见8.2.2.2和8.2.2.3); ---增加号牌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修改单副号牌的包装要求(见第9章,2007年版的第 10章); ---修改了号牌的安装要求,包括摩托车类号牌的安装、固封装置、号牌架等(见第10章,2007年 版的7.1); ---增加了监督管理要求(见第13章); ---删除了发牌机关代号安徽省巢湖市的“Q”(见2007年版的附录A); ---修改了湖北省襄樊市名称(见附录A); ---删除了发牌机关代号西藏自治区驻四川双流的“H”和驻青海格尔木的“J”及对应注释“f”和 “g”(见2007年版的附录A); ---增加了附录“发牌机关代号”中“O”的注释(见附录A); ---删除了附录“字样”中金属材料号牌的字符字样(见2007年版的附录B); ---删除了附录“号牌效果图”中的摩托车前号牌效果图(见2007年版的附录C)。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力英、邵咏秋、李晓东、李小武、邹永良、朱幼平、黄金、秦东炜、李坤、王旭、 陆亚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A36-1992;GA3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号牌的分类、规格、颜色、适用范围、式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安装、更换、放大号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的制作、检验、核发和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GB/T 3681-2011 塑料 自然日光气候老化、玻璃过滤后日光气候老化和菲涅耳镜加速日光气 候老化的暴露试验方法 GB/T 3880.1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3880.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18284-2000 快速响应矩阵码 GB/T 20197-2006 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 GA666-2006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 GA802 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 GA804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NY345.1-2005 拖拉机号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 3.2 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按规则给机动车确定的编号。机动车登记编号包含:用汉字表示的省、自 治区、直辖市简称、用英文字母表示的发牌机关代号、由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以及用汉字 表示的专用号牌简称。 3.3 用于制作金属基材的机动车号牌,但未冲压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过程产品。 4 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 4.1 机动车号牌的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 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号牌)的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见表1。 表1 号牌的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 序号 分类 外廓尺寸 mm×mm 颜色 数量 适用范围 大型汽车号牌 挂车号牌 前:440×140 后:440×220 440×220 黄底黑字, 黑框线 符合GA802规定的中型(含)以 上载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 车;电车 1 符合GA802规定的挂车 小型汽车号牌 使馆汽车号牌 领馆汽车号牌 港澳入 出境车号牌 教练汽车号牌 警用汽车号牌 440×140 蓝底白字,白框线 黑底白字,红 “使”、 “领”字,白框线 黑底白字,白 “港”、 “澳”字,白框线 黄底 黑 字,黑 “学” 字,黑框线 白底 黑 字,红 “警” 字,黑框线 符合GA802规定的中型以下的 载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驻华使馆的汽车 驻华领事馆的汽车 港澳地区入出内地的汽车 教练用汽车 汽车类警车 普通摩托车 号牌 轻便摩托车 号牌 使馆摩托车 号牌 领馆摩托车 号牌 教练摩托车 号牌 警用摩托车 号牌 220×140 黄底黑字,黑框线 蓝底白字,白框线 黑底白字,红 “使” 字,白框线 黑底白字,红 “领” 字,白框线 黄底 黑 字,黑 “学” 字,黑框线 白底 黑 字,红 “警” 字,黑框线 符合GA802规定的两轮普通摩托 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 符合GA802规定的两轮轻便摩 托车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驻华使馆的摩托车 驻华领事馆的摩托车 教练用摩托车 摩托车类警车 15 低速车号牌 300×165 黄底黑字,黑框线 2 符合GA802规定的低速载货汽 车、三轮汽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表1(续) 序号 分类 外廓尺寸 mm×mm 颜色 数量 适用范围 临时行 驶车号牌 临时入境汽车号牌 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 220×140 88×60 天(酞)蓝底纹 黑字黑框线 棕黄底纹 黑字黑框线 棕黄底纹 黑字黑框线 黑“试”字 棕黄底纹 黑字黑框线 黑“超”字 白底棕蓝色专用 底纹,黑字黑边框 行政辖区内临时行 驶 的 载 客 汽车 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其他机 动车 跨行政辖区临时移 动 的 载 客 汽车 跨行政辖区临时移动的其他机 动车 2 试验用载客汽车 1 试验用其他机动车 特型机动车,质量参数和/或尺 寸参数超出 GB 1589规定的汽 车、挂车和汽车列车 1 临时入境汽车 1 临时入境摩托车 19 拖拉机号牌 按NY345.1-2005执行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 4.2 号牌基材 4.2.1 大型汽车号牌、挂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港澳入出境车号牌、教 练汽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 摩托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和拖拉机号牌基材为金属。 4.2.2 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入境汽车号牌、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基材为纸质。 5 式样 5.1 外廓尺寸为440mm×140mm的号牌 5.1.1 适用于大型汽车前号牌、小型汽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港澳入出境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 号牌式样见图1。 单位为毫米 图1 大型汽车前号牌、小型汽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港澳入出境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 5.1.2 适用于使馆汽车号牌 号牌式样见图2。 单位为毫米 图2 使馆汽车号牌 5.1.3 适用于警用汽车号牌 警用汽车前号牌式样见图3,后号牌式样见图4。 单位为毫米 图3 警用汽车前号牌 单位为毫米 图4 警用汽车后号牌 5.2 外廓尺寸为440mm×220mm的号牌 适用于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号牌式样见图5。 单位为毫米 图5 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 5.3 外廓尺寸为220mm×140mm的号牌 5.3.1 适用于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 号牌式样见图6。 单位为毫米 图6 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 5.3.2 适用于使馆摩托车号牌 号牌式样见图7。 单位为毫米 图7 使馆摩托车号牌 5.3.3 适用于警用摩托车号牌 号牌式样见图8。 单位为毫米 图8 警用摩托车号牌 5.3.4 适用于临时入境汽车号牌 5.3.4.1 区域内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 号牌正面式样见图9,号牌背面式样见图10。 单位为毫米 图9 区域内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正面 单位为毫米 图10 区域内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背面 5.3.4.2 跨区域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 号牌正面式样见图11,号牌背面式样见图12。 单位为毫米 图11 跨区域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正面 单位为毫米 图12 跨区域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背面 5.3.5 临时行驶车号牌 号牌正面式样见图13,号牌背面式样见图14。 单位为毫米 图13 临时行驶车号牌正面 单位为毫米 图14 临时行驶车号牌背面 5.4 外廓尺寸为300mm×165mm的号牌 适用于低速车号牌。号牌式样见图15。 单位为毫米 图15 低速车号牌 5.5 外廓尺寸为88mm×60mm的号牌 适用于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区域内行驶的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的正面和背面式样见图16;跨区 域行驶的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的正面和背面式样见图17。 单位为毫米 图16 区域内行驶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 单位为毫米 图17 跨区域行驶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 5.6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序号 地区名称 简称 序号 地区名称 简称 1 北京市 京 17 湖北省 鄂 2 天津市 津 18 湖南省 湘 3 河北省 冀 19 广东省 粤 4 山西省 晋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5 内蒙古自治区 蒙 21 海南省 琼 6 辽宁省 辽 22 重庆市 渝 7 吉林省 吉 23 四川省 川 8 黑龙江省 黑 24 贵州省 贵 9 上海市 沪 25 云南省 云 10 江苏省 苏 26 西藏自治区 藏 11 浙江省 浙 27 陕西省 陕 12 安徽省 皖 28 甘肃省 甘 13 福建省 闽 29 青海省 青 14 江西省 赣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15 山东省 鲁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16 河南省 豫 5.7 发牌机关代号 5.7.1 发牌机关即车辆登记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地、市、州、盟公安局、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发牌机关代号见附录A。 5.7.2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发牌机关代号为A~Z,应按照英文字母顺序依次启用新的 发牌机关代号,并在启用前30天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5.7.3 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准同意后可启用 新的发牌机关代号。对于废止或者废止后重新启用发牌机关代号的,要报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准 同意。 5.8 序号编码规则和使用规则 5.8.1 序号编码规则 序号编码规则有三种,分别是: a) 序号中的每一位都使用阿拉伯数字; b) 序号中使用1位英文字母,其他位为阿拉伯数字,26个英文字母中O和I不能使用; c) 序号中使用2位英文字母,其他位为阿拉伯数字,26个英文字母中O和I不能使用。 5.8.2 序号使用规则 序号使用规则有两种,分别是: a) 序号用数字和字母组合方式的使用应按表3的规定依次有序使用。已使用的序号总量与序号 理论容量的比例超过60%后,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 后,可依次启用下一种组合方式。 表3 序号用字母和数字组合方式 序 号 数字和字母组合方式 序号类型 四位 五位 1 每一位都是数字 √ √ 2 第一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3 第一位和第二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4 第二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5 第三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6 第四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7 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8 第一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9 第四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10 第一位和第三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11 第二位和第三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12 第一位和第四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13 第二位和第四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14 第二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15 第三位和第四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16 第三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 × √ 注:×表示不能使用,√表示可以使用。 b) 机动车登记中收回的号牌,其机动车登记编号6个月后可重新使用。 5.9 专用号牌简称用汉字 各种专用号牌机动车登记编号中使用的汉字简称如下: a) 领馆汽车号牌和领馆摩托车号牌为“领”; b) 使馆汽车号牌和使馆摩托车号牌为“使”; c) 警用汽车号牌和警用摩托车号牌为“警”; d) 教练汽车号牌和教练摩托车号牌为“学”; e) 挂车号牌为“挂”; f) 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出内地车辆号牌为“港”; g) 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出内地车辆号牌为“澳”; h) 试验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为“试”; i) 特型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为“超”。 5.10 间隔符 间隔符对机动车登记编号进行有效分割。间隔符与序号同样冲压,颜色与序号相同。 6 技术要求 6.1 材料 6.1.1 基材 6.1.1.1 金属材料 金属材料号牌基材分为两种,分别是: a) 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使用厚度为不小于1.2mm的铝质材料,材料应符合GB/T 3880.1 和GB/T 3880.2的规定; b) 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以外的号牌使用厚度为不小于1.0mm的铝质材料,材料应符合 GB/T 3880.1和GB/T 3880.2的规定。 6.1.1.2 纸质材料 6.1.1.2.1 临时入境汽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使用200g~220g专用水印纸,打印后用专用塑 封膜塑封。 6.1.1.2.2 临时行驶车号牌使用125g白卡纸。 6.1.2 表面材料 金属材料号牌表面应使用符合GA666-2006要求的反光膜,反光膜应在内层预印统一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汉字简称标识,也可预印统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志性图案标识。汉字简称和标志性图案 应和号牌字符方向一致。汉字简称和标志性图案式样应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 6.2 字符和效果图 制作金属材料号牌字符和间隔符应使用全国统一的模具。号牌效果图见附录B。 6.3 生产序列标识 6.3.1 基本规定 金属材料号牌每面应有唯一性生产序列标识。除港澳入出境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领馆汽车号 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在反面外,其余种类号牌在正面。生产序列标识应清晰可辨。 6.3.2 内容 6.3.2.1 组成 生产序列标识由生产序列号、校验码和二维条码组成。 6.3.2.2 生产序列号 6.3.2.2.1 生产序列号由2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1位校验位和10位顺序号三部分 共13位组成,即: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2位数字) 校验位(1位数字或×) 顺序号(10位数字) 6.3.2.2.2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应符合GB/T 2260的规定。 6.3.2.2.3 10位顺序号的编排从0000000001~9999999999止,不区分号牌种类。 6.3.2.3 校验码 校验码由生产序列号、设备编号、生产日期运算生成,由14位字母和数字组合表示。 6.3.2.4 二维条码 生产序列标识中使用的二维条码应符合GB/T 18284-2000的规定。 6.3.3 签注方式 生产序列标识通过信息系统签注,字体为专用字体,签注方式为激光刻蚀。 6.3.4 刻蚀区域 6.3.4.1 外廓尺寸为440mm×140mm的号牌 适用于大型汽车前号牌、小型汽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港澳入出境车号牌、教练汽 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刻蚀区域见图18。 单位为毫米 图18 外廓尺寸为440mm×140mm的号牌生产序列标识区域 6.3.4.2 外廓尺寸为440mm×220mm的号牌 适用于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刻蚀区域见图19。 单位为毫米 图19 外廓尺寸为440mm×220mm的号牌生产序列标识区域 6.3.4.3 外廓尺寸为220mm×140mm的号牌 适用于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刻蚀区域见图20。 单位为毫米 图20 外廓尺寸为220mm×140mm的号牌生产序列标识区域 6.3.4.4 外廓尺寸为300mm×165mm的号牌 适用于低速车号牌,刻蚀区域见图21。 单位为毫米 图21 外廓尺寸为300mm×165mm的号牌生产序列标识区域 6.4 外观 6.4.1 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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