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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 420-2008 (GA420-2008) | | 中文名称 | 警用防暴服 | | 英文名称 | Anti-riot suit for police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40.99 | | 字数估计 | 9,949 | | 发布日期 | 2008-02-01 |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A 420-2003 | | 引用标准 | GA 68; GA 732-2007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防暴服(以下简称防暴服)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警用防暴服。 |
GA 420-2008
Anti-riot suit for police
ICS 13.340.99
A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420-2008
代替GA420-2003
警 用 防 暴 服
2008-02-01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420-2003《防暴服》。
本标准与GA420-2003相比主要修改了定义、防护面积、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安龙联合科贸有限公司、广州卫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天锋安全防护
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同臻、邓伟、李杰源、杨志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420-2003。
GA420-2008
警 用 防 暴 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防暴服(以下简称防暴服)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警用防暴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68 警用防刺服
GA732-2007 警服材料 锦丝搭扣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有效地抵御利器、棍棒及各种非爆炸性投掷物的攻击,并具有一定阻燃性能的一种服装。
3.2
对人体起有效防护作用的各种类型的结构体。
3.3
防暴服之所有防护部件的有效防护面积的展开面积。
3.4
表征防护部件对击打冲击能量的减缓能力。
4 分类及命名
4.1 分类
防暴服按构成分为基本型(B)和简易型(J)两种类型。
4.2 命名
防暴服的命名由产品名称代号、分类代号、企业代号和产品型号代码组成。
产品名称代号:防暴服(用防暴服汉语拼音首个字母“F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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