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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 422-2003 (GA422-2003) | | 中文名称 | 防暴盾牌 | | 英文名称 | Anti-riot shield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40.99 | | 字数估计 | 8,871 | | 发布日期 | 2003-03-21 | | 实施日期 | 2003-09-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GA 422-2003
Anti-riot shield
ICS 13.340.99
A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422-2003
防 暴 盾 牌
2003-03-21发布
2003-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警用械具警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温州华安警示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福建泉州海滨玻璃钢制品厂、福建泉州东浦保安器
材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将履、吴景鑫、黄新华、蔡益芬、吴焕然。
GA422-2003
防 暴 盾 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暴盾牌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防暴盾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GB/T 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用于防护、抵御伤害性打击的板式装具。
3.2
在防暴盾牌适当位置具有不低于盾体防护能力的用于观察的窗。
3.3
距防暴盾牌边缘50mm以内的所有区域,包括观察窗。
4 产品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4.1.1 防暴盾牌按盾体材料的光学性能分为透明和不透明两种。
a) 透明材料,用“T”表示;
b) 不透明材料,用“B”表示。
4.1.2 防暴盾牌按防护面积大小分为两种规格。
a) 大号,用“L”表示;
b) 小号,用“S”表示。
4.2 命名
防暴盾牌型号按下述结构和要求命名:
GA42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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