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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 426.4-2008 (GA426.4-2008) | | 中文名称 |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 | 英文名称 | 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4: Latent record ddescription data format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5,533 | | 发布日期 | 2008-07-24 | | 实施日期 | 2008-07-24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A 426-2003部分 | | 引用标准 | GB/T 1988-1998; GB/T 2260; GA 240.1-2000; GA 380-2002; GA 773-2008; GA 776-2008; GA 777.2-2008; GA 777.3-2008; GA 777.6-2008; GA 777.7-2008; GA 777.8-2008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GA 426的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现场指纹信息记录的格式。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现场指纹信息交换。 |
GA 426.4-2008
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4.Latent record ddescription data format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426.4-2008
部分代替GA426-200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2008-07-24发布
2008-07-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A426《指纹数据交换格式》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格式规范;
---第2部分:任务描述类记录格式;
---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第5部分:指纹正查和倒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第6部分:指纹查重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第7部分:指纹串查比中信息记录格式;
---第8部分:现场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
---第9部分:十指指纹查询请求信息记录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1部分:倒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3部分:串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第14部分:自定义逻辑记录格式。
本部分为GA426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GA426-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文件格式》中的附录B(规范性附录):第2
类逻辑记录 发送现场指纹数据。未被代替的纳入GA426-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的其他部分。
本部分与GA426-2003的附录B(规范性附录)相比有如下变化:
---修订了现场指纹文字信息数据项内容和格式;
---增加了协查管理数据项;
---删除了附录 E(规范性附录)ANSI的信息交换编码,分隔符的定义修改为直接引用
GB/T 1988-1998。
本部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
团二院二七所、北京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金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程卫杰、王刚、许公望、许春光、朱国平、
严雪松、严惠勇。
本部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
GA426.4-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1 范围
GA426的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现场指纹信息记录的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现场指纹信息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 /IEC 646:1991)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A240.1-2000 刑事犯罪信息管理代码 第1部分:案件类别代码
GA380-2002 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A773-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GA776-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产品编码规则
GA777.2-2008 指纹数据代码 第2部分:指纹纹型代码
GA777.3-2008 指纹数据代码 第3部分:乳突线颜色代码
GA777.6-2008 指纹数据代码 第6部分:指纹协查级别代码
GA777.7-2008 指纹数据代码 第7部分:指纹比对状态代码
GA777.8-2008 指纹数据代码 第8部分:指纹特征提取方式缩略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A77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现场指纹信息记录结构
每个现场指纹信息记录可以传送现场指纹中的一枚或多枚指纹信息。指纹信息的内容包括指纹描
述信息、指纹特征信息、指纹自定义信息和指纹图像信息。若传送多枚指纹信息,指纹信息之间用记录
分隔符“GS”分隔。逻辑记录最后一个字节为文件结束符“FS”。
5 现场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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