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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 610-2006 (GA610-2006) | | 中文名称 |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 | | 英文名称 |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of internet -- Security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ntrols -- Data format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0 | | 字数估计 | 26,267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 610-2006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of internet -- Security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ntrols -- Data format
ICS 35.020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610-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
2006-04-27发布
2006-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数据格式 1
4.1 命名格式 1
4.2 基本要求 3
4.3 互联网点对点文件传输服务系统 4
4.4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 6
4.5 互联网网上交易服务系统 8
4.6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系统 11
4.7 互联网短信息服务系统 12
4.8 互联网即时通讯服务系统 14
4.9 互联网聊天室服务系统 16
4.10 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系统 18
4.11 互联网网站服务系统 18
4.12 互联网游戏服务系统 19
5 说明 21
GA610-2006
前言
本标准4.2.1 举报投诉内容交换格式中非必选项、4.2.2 用户注册信息交换格式中非必选项、
全部用户位置信息和全部用户属性信息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GA610-2006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结构
如下: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信息代码;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技术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通讯标准。
本标准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健、沈亮、蔡林、林燕飞、齐昆、孔令伯、管海、傅明德、高鑫、娄晓晨、王国庆。
GA610-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互联网点对点文件传输服务、电子公告服务、电子商务服
务、电子邮件服务、短信息服务、即时通讯服务、聊天室服务、搜索引擎服务、网站服务、游戏服务的数据
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其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系统类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T 17295-1998 国际贸易用计量单位代码
GB 18030-2000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的扩充
GA609-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信息代码
GA/Z02-2005 公安业务基础数据元素代码集
3 术语和定义
GA609-2006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数据格式
4.1 命名格式
4.1.1 即时上报文件命名格式
4.1.1.1 命名格式
DDDDDDNNNNNNLLXXXXXXX.YYYYMMDDhhmmss.ZZZZ.alarm
21位“DDDDDDNNNNNNLLXXXXXXX”为互联网服务点,符合 GA609-2006中4.3的要求;
“YYYYMMDDhhmmss”为上报时间,符合GA/Z02-2005中要求;“ZZZZ”为在1秒内的序列号;后缀
为“alarm”。
4.1.1.2 示例
例如:110101000003360000003.20040115103030.0001.alarm,表示地区是北京东城区(编码为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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