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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 674-2007 (GA674-2007) | | 中文名称 | 警用服饰 丝织胸徽 | | 英文名称 | Accessories for police uniform--Silk breast insignia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1.040 | | 字数估计 | 7,754 | | 发布日期 | 2007-01-18 | | 实施日期 | 2007-05-01 | | 引用标准 | GB/T 3921.3-1997; GB/T 6543-1986; GB/T 6836-1997; GB/T 8427-1998; GB/T 14460-2001; GJB 3840-1999; FZ/T 64009-2000; GA 272-2001; JSB 39-1993; QB/T 3811-1999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服饰—丝织胸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涤纶低弹丝机织、贴衬及锁边等工艺生产的警用服饰—丝织胸徽的生产、检验、验收与订购。 |
GA 674-2007
Accessories for police uniform--Silk breast insignia
ICS 61.040
A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674-2007
警用服饰 丝织胸徽
2007-01-18发布
200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警用服饰-丝织胸徽是与99式警服配套使用的。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总后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莉莉、高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GA674-2007
警用服饰 丝织胸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服饰-丝织胸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涤纶低弹丝机织、贴衬及锁边等工艺生产的警用服饰-丝织胸徽的生产、检验、验
收与订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921.3-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3(eqv ISO 105-C03:1989)
GB/T 6543-1986 瓦楞纸箱
GB/T 6836-1997 涤纶缝纫线(neqJISL2511:1980)
GB/T 8427-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eqv ISO 105-B02:1994)
GB/T 14460-2001 涤纶低弹丝
GJB3840-1999 包装用塑料基压敏胶粘带
FZ/T 64009-2000 非织造热熔粘合衬布
GA272-2001 警用服饰 胸徽
JSB39-1993 军用锦丝起绒搭扣带
QB/T 3811-1999 塑料打包带
3 要求
3.1 结构
丝织胸徽的结构由丝织版面、无纺粘合衬、锦丝搭扣带A面(钩面)、锁边线构成。见图1。锦丝搭
扣带B面(环面)轮廓尺寸比A面轮廓尺寸小1mm,另行缝缀于服装上,与丝织胸徽组合使用。
3.2 尺寸
丝织胸徽的主要尺寸按图1的规定。胸徽主体尺寸应按GA272-2001中图1的比例缩放。
3.3 图案
3.3.1 丝织胸徽正面图案由盾牌、地区名称(如“北京”)或部门名称(如“公安部”)字样、带“POLICE”
字样的飘带、三道杠及橄榄枝组成,见图1。
3.3.2 地区名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新疆、陕西、山西、宁夏、
青海、甘肃、四川、西藏、贵州、河南、湖北、湖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云南、江西、广西、
福建。
3.3.3 部门名称有:公安部、公直等。
3.3.4 地区名称和部门名称字体为隶书,“POLICE”为黑体。
3.4 颜色
盾牌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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