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90页 > GA 775-2008
标准搜索结果: 'GA 775-2008'
| 标准编号 | GA 775-2008 (GA775-2008) | | 中文名称 | 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坐标表示方法 | | 英文名称 | Fingerprint minutia coordination and direction system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4,462 | | 发布日期 | 2008-07-24 | | 实施日期 | 2008-07-24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A 426-2003部分 | | 引用标准 | GA 773-2008, False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的表示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 |
GA 775-2008
Fingerprint minutia coordination and direction system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775-2008
部分代替GA426-2003
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坐标表示方法
2008-07-24发布
2008-07-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A426-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文件格式》中的附录D(规范性附录):指纹
特征坐标系定义。未被代替的内容将纳入GA426-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中。
本标准与GA426-2003附录D相比有如下变化:
---增加了指纹特征点表示方法;
---增加了指纹方向表示方法;
---修订了部分内容。
本标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
团二院二七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严雪松、严惠勇。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
GA775-2008
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坐标表示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的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773-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77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指纹特征坐标系
指纹特征坐标系见图1。以指纹图像的左上角为坐标原点(0,0),X 轴坐标值从左至右增加,Y 轴
坐标值从上至下增加,X、Y 值以像素为单位。十指指纹图像的X、Y 值大于等于0且小于640,现场指
纹图像的X、Y 值大于等于0且小于512。矢量角度以度为单位,用非负整数表示,与X 轴平行并随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