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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1174-2014 (GA/T1174-2014) | | 中文名称 | 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通用方法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methods for capture of live electronic evidence data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01 | | 字数估计 | 5,548 | | 发布日期 | 2014-07-09 | | 实施日期 | 2014-07-09 | | 引用标准 | GA/T 756-2008; GA/T 976-2012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度);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证据数据砚场搜索、获取、固定和保存的通用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子数据现场取证的工作中, 搜索、获取、固定和保存电子证据数据。 |
GA/T 1174-2014
General methods for capture of live electronic evidence data
ICS 35.240.01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通用方法
2014-07-09发布
2014-07-0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颖、金波、郭弘、黄道丽、崔宇寅、雷云婷。
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通用方法
1 目的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证据数据现场搜索、获取、固定和保存的通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子数据现场取证的工作中,搜索、获取、固定和保存电子证据数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756-2008 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
GA/T 976-2012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A/T 756-2008和GA/T 976-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将随机存取内存(RAM)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传送到某种类型的存储介质上。
3.2
逻辑文件 logicalfile
用户所观察到的文件组织形式,是可以直接处理的数据及结构。
4 步骤
4.1 制定证据获取方案
在进行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之前,需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
a) 现场获取的目的和范围;
b) 参加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的人员,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c) 进行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需携带的移动仪器设备;
d) 现场获取采用的方法和步骤;
e) 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的顺序;
f) 现场获取操作可能造成的影响。
4.2 记录现场状况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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