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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625-2006 (GA/T625-2006) | | 中文名称 | 活体指纹图像采集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technique and the criterion for live fingerprint scanning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99 | | 字数估计 | 5,589 | | 发布日期 | 2006-07-18 | | 实施日期 | 2006-08-01 | | 引用标准 | GA 425.1; GA 425.9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活体指纹图像采集的术语、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警用活体指纹图像采集。在公安业务中应用的民用活体指纹图像采集, 也适用于本标准。 |
GA/T 625-2006
The technique and the criterion for live fingerprint scanning
ICS 35.240.99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625-2006
活体指纹图像采集技术规范
2006-07-18发布
2006-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振刚、黄长植、王瑛玮、张国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
GA/T625-2006
活体指纹图像采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活体指纹图像采集的术语、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警用活体指纹图像采集。在公安业务中应用的民用活体指纹图像采集,也适用于本
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425.1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 第1部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GA425.9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 第9部分:指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A425.1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采集的尚存活的自然人手指指纹。
3.2
采集活体指纹的平台。
3.3
活体指纹采集的实际图像尺寸。
3.4
图像的几何中心点。
3.5
图像中心相对于采集窗口中心的偏移像素数。
3.6
采集图像与原始图像相比,所产生的大小、梯形、枕形、筒形、扭曲、旋转方面的图像变形。
3.7
连续灰度图像的灰度量化值。
3.8
采集窗口不放置任何物体或放置单色物体采集到的图像。
GA/T62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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