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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651-2006 (GA/T651-2006) | | 中文名称 |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program and demand fo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80.99 | | 字数估计 | 13,129 | | 发布日期 | 2006-10-23 | | 实施日期 | 2007-01-01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以下简称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立项、设计、招标、合同签署、实施、监理、培训、预验收、试运行、竣工的通用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 |
GA/T 651-2006
General program and demand fo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
ICS 93.080.99
P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651-200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
通用程序和要求
2006-10-23发布
200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项目管理 1
5 立项 1
6 设计 2
7 招标 4
8 合同 4
9 实施 4
10 监理 5
11 培训、预验收及试运行 5
12 竣工 5
13 工程移交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试运行记录 9
参考文献 10
GA/T651-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红桐、苑雷、齐珩、陈刚、黄淦洪、肖明、张敏杰、卢涛。
GA/T651-200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
通用程序和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以下简称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立项、设计、招标、合同签署、
实施、监理、培训、预验收、试运行、竣工的通用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 445-2003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GA/T 445-2003的3.1和3.2所定义的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和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及其子系统的建设工程。
3.2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的委托单位。
3.3
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承担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第三方组织,负责根据建设目标对系统工程进行
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工作。
4 项目管理
4.1 项目管理单位聘请
建设单位可根据情况聘请项目管理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合同。
4.2 项目管理时间
项目管理单位在工程立项、设计、招标、合同签订、实施、培训、预验收、试运行、竣工、保修等阶段实
施项目管理工作,或根据合同约定实施项目管理工作。
4.3 项目管理内容
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范围和风险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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