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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769-2008 (GA/T769-2008) | | 中文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救治项目评定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criterion for assessment of medical treatment of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字数估计 | 57,588 | | 发布日期 | 2008-05-21 |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 引用标准 | GA/T 521-2004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下简称受伤人员)救治项目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受伤人员实施救治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的评定。其他原因受伤人员可参照执行。 |
GA/T 769-2008
The criterion for assessment of medical treatment of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ICS 13.100
C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769-2008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救治项目评定规范
2008-05-21发布
200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头部外伤 3
6 眼部外伤 8
7 耳鼻咽喉及颌面口腔外伤 13
8 胸部外伤 20
9 腹部及泌尿生殖系统外伤 24
10 四肢骨与关节创伤 30
11 脊柱与脊髓外伤 43
12 其他特殊类型外伤 50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诊断证明书 53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使用说明 54
GA/T769-2008
前言
本标准的损伤条目使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损伤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法医学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
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耀、翟恒利、宁锦、王岩、梅冰松、张晓明、王国平、金涛、李屹兰、黄跃灵、宣浪、
赵师充、周继红。
GA/T769-2008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救治项目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下简称受伤人员)救治项目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受伤人员实施救治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的评定。其他原因受伤人员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 521-2004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3.2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医疗行为。
3.3
评价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过程。
3.4
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评定的人员。
3.5
评定人根据受伤人员伤后所发生的救治项目,按照本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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