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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993-2012 (GA/T993-2012) | | 中文名称 |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the setting of road traffic information display device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8,847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3号(总第159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993-2012
Specifications for the setting of road traffic information display device
ICS 03.220.20
R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
2012-05-03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新勇、李瑞敏、陆化普、姜良维、付长青、陈辉、陈玮、方丽庄。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的设置范围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484-2010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JTG/T D71-2004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装或摆放在道路上,显示文字、图形、图像和视频等道路交通信息的设备。
4 设置要求
4.1 一般要求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一般要求如下:
a) 应设置在道路上方或行进方向的右侧,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在行进方向左侧;
b) 安装高度和朝向应合理,便于识读,前方不应有遮挡物,后方不应有强光源;
c) 不应存在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潜在危险;
d) 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可采用柱式、悬臂式、门架式、附着式安装,安装方式参见附录A;移
动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可采用车载式或便携式。
4.2 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
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应结合交通诱导需求,设置在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
干路、次干路出入口、分叉口前,以及需要指示停车场信息的合适的位置,具体要求如下:
a) 高速公路距出口、分流点、危险点段、省际检查服务站前1000m~2000m应设置一处,路段
每5000m~10000m宜设置一处;
b) 一级、二级公路重要交叉口、分流点、省际检查服务站前500m~1000m应设置一处;
c) 城市快速路重要出口、分流点前500m~1000m应设置一处,根据需要,入口也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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