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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0054.2-2014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10054.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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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054.2-2014 909 GB 10054.2-2014 <=6 货用施工升降机 第2部分:运载装置不可进人的倾斜式升降机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0054.2-2014 (GB10054.2-2014)
中文名称 货用施工升降机 第2部分:运载装置不可进人的倾斜式升降机
英文名称 [GB/T 10054.2-2014] Builders hoists for goods -- Part 2: Inclined hoist with non-accessible load carrying devic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J80
国际标准分类 53.020.99; 91.140.90
字数估计 35,323
发布日期 7/24/2014
实施日期 12/1/2014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0054-2005; GB 10055-2007
引用标准 GB/T 3766; GB/T 3811-2008; GB 4208; GB/T 5013.1; GB 5226.1-2008; GB 5226.2-2008; GB/T 5972; GB 14048.5; GB/T 14574; GB/T 15706-2012; GB 16574-2008; GB/T 18831; GB/T 20118; GB 23821-2009
采用标准 EN 12158-2-2000+A1-2010,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1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10054的本部分规定了运载装置不可进人的倾斜式货运升降机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和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动力驱动的、临时安装的、由建设施工工地人员使用的、服务于一个上部层站或工作区域延伸到导轨终端(例如在屋顶)的、带有运载装置的施工升降机。其具有下列特征:只用于运送货物;运载装置任何时候都禁止人员踏入;运载装置有导向;运载装置至少可在与垂直而成30°的方向上运行, 且可在垂直方向和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倾角之间的任意角度下使用;运载装置油钢丝绳和强制式传动系统支撑;运载装置由钢丝绳和强制式传动系统支撑

GB 10054.2-2014: 货用施工升降机 第2部分:运载装置不可进人的倾斜式升降机 GB 10054.2-2014 英文名称: [GB/T 10054.2-2014] Builders hoists for goods -- Part 2: Inclined hoist with non-accessible load carrying devices ICS 53.020.99;91.140.90 J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部分代替GB/T 10054-2005,GB 10055-2007 货用施工升降机 第2部分:运载装置不可进人的倾斜式升降机 1 范围 GB 10054的本部分规定了运载装置不可进人的倾斜式货用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制造、安 装、使用、维护的安全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动力驱动的、临时安装的、由建设施工工地人员使用的、服务于一个上部层站或工作 区域延伸到导轨终端(例如在屋顶)的、带有运载装置的施工升降机。其具有下列特征: ---只用于运送货物; ---运载装置任何时候都禁止人员踏入; ---运载装置有导向; ---运载装置至少可在与垂直面成30°的方向上运行,且可在垂直方向和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倾角 之间的任意角度下使用; ---运载装置由钢丝绳和强制式传动系统支撑; ---运载装置由操作者通过止-动式控制装置控制; ---运载装置不使用任何对重; ---运载装置最大额定载荷为300kg; ---运载装置最大速度为1.00m/s; ---导向装置需要独立结构物的支撑。 本部分第4章列出了本部分识别的该机器在使用寿命期的各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并指示了 按制造商的规定来使用时消除或减小这些危险的方法。 本部分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涉及了升降机的底架、导轨、运载装置、传动装置、电气和/或液压装置 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包括任何导轨支撑的设计,但不包括支撑结构物(例如建筑物或脚手架)和任何附 墙架的设计。其他方面如任何混凝土、碎石、木材或其他基础配置的设计、底部围栏、升降通道的防护和 上部层站,在本部分的使用说明书部分中论述。 本部分未包括对下列情况的补充要求: ---恶劣工作环境(例如极端气候、强磁性场所); ---防雷击; ---特殊情况(如潜在的爆炸环境)下应遵守的特殊规则; ---电磁兼容性(发射、抗扰度); ---危险载荷(例如熔化的金属、酸/碱性物品、辐射材料、易碎品)的处理; ---内燃机的使用; ---遥控装置的使用; ---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危险; ---由于转场移动而产生的危险; ---在公共道路上架设时发生的危险; ---地震; ---噪声。 本部分不适用于: ---永久安装的电梯;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运载装置可进人的货用施工升降机; ---运载装置由液压油缸(直接或间接)驱动的施工升降机; ---家具用升降机; ---输送机; ---由起重设备悬挂的工作吊笼; ---叉车货叉支承的升降平台; ---工作平台; ---缆索车; ---特别设计的军事用升降机; ---矿用升降机; ---舞台用升降机; ---特殊用途升降机。 本部分适用于其实施日期之后生产的机器。 5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1 总则 升降机的设计应考虑安全使用、频繁安装和拆卸以及维护和运输。为正确运转应考虑的环境温度 范围至少在-5℃~+40℃之间。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搬运的所有零部件的设计,如导轨节,应考虑其相应于手动搬运的重量。当超过 许用手动搬运的重量时,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中给出建议。所有可移开的 和可拆卸的罩盖应用不可脱离的紧固件紧固。 5.2 载荷组合及计算 5.2.1 通则 升降机结构的设计和制造应能满足所有预定的作业工况所需的强度,包括安装、拆卸以及低温工作环境等。 整机结构和各部件结构的设计应以5.2列出的所有可能的载荷组合为基础。载荷组合应考虑运载 装置的最不利位置和与导轨及其支撑相关的载荷,包括运载装置运行的过程中及其任何运动,例如运载 装置的倾斜。应考虑制造商预定的可能倾角的所有范围。导轨支撑视为升降机结构的一部分。 5.2.2 力和载荷 5.2.2.1 升降机结构的静载荷 应考虑除运载装置和随运载装置一起运动的设备之外的所有静载荷。 5.2.2.2 升降机运动件的静载荷 应考虑不带任何载荷的运载装置和所有与运载装置一起运动的设备的静载荷。 5.2.2.3 运载装置的额定载荷 应考虑额定载荷未作用在中心而偏向任一侧边,偏移量等于运载装置宽度的10%(当运载装置预 定用于运载外伸载荷时为25%)(见图1)。为特殊物料而进行的专门布置可能有必要采用其他载荷配置。 5.2.2.4 运载装置的均布载荷 为了计算,应考虑运载装置的面积上放置至少3kN/m2 的均布载荷,支承该载荷的面积为与导轨成直角的面积。 5.2.2.5 与导轨末端的碰撞 如果升降机的设计是驱使运载装置向导轨终端运行而触发行程开关,则运载装置应设计成能承受 带有和不带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被驱使到导轨终端(另见5.5.1.8)。应考虑堵转转矩和传动系统的惯性。 5.2.2.6 冲击系数 运动载荷的作用力为所有实际载荷的重力(运载装置、额定载荷、钢丝绳等)乘以冲击系数μ= 1.1+0.264v,其中v为额定速度,单位为m/s。如果其他系数被证实更准确,可使用其他系数。 5.2.2.7 防断绳装置动作引起的力 防断绳装置动作引起的力为运动载荷的总和乘以系数2.5。如果在装载载荷最高到1.25倍额定载 荷的所有情况下能验证该系数较小,则可采用这个较小的系数,但应不小于1.2。 5.2.2.8 设计风载 5.2.2.8.1 通则 风压q按式(1)计算: 5.2.2.8.3列出的三种情况。 5.2.2.8.2 作用在运载装置上的风载 当计算运载装置上的风载和其设计载荷(例如1.2m×2.5m的板)时,应假设其面积是实体的并应 乘以1.2的系数。系数1.2包含了形状系数和挡风折减系数。 5.2.2.8.3 风压 5.2.2.8.3.1 工作状态风压 不考虑高度,风压的最小值应为q=100N/m2,相应的风速为vw=12.5m/s。 5.2.2.8.3.2 非工作状态风压 非工作状态风压取决于升降机高于地面的高度和安装地区。 非工作状态风压及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GB/T 3811-2008表18和表19选取。 5.2.2.8.3.3 安装和拆卸工况风压 不考虑高度,风压最小值应为q=100N/m2,相应的风速为vw=12.5m/s。 5.2.2.9 运载装置的承载面 运载装置承载面最不利的0.1m×0.1m的方形区域应能承受75kg的静载荷而无永久变形。 5.2.2.10 安装误差 计算应考虑在任意方向上至少有2.5°的安装误差。 5.2.3 安全系数 5.2.3.1 钢结构 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设计计算方法应符合GB/T 3811-2008第5章的规定,并至少应进行强 度、稳定性和必要的连接、刚性等设计计算,但安全系数按表3选取。表3中的载荷情况见表5。 5.2.3.2 铝结构 铝结构至少应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必要的连接、刚性等设计计算。计算应力时,应考虑结构的变形。 可采用二阶理论进行计算。 注:可参考GB 50429。但需考虑其所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与本部分采用的许用应力设计法、其所适用的工业与 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与升降机结构的差异。 许用应力的选取为按式(2)计算的较小值,安全系数按表4选取。表4中的载荷情况见表5。 5.2.4 载荷情况以及应计算的载荷和力的不同组合 载荷情况以及应计算的载荷和力的不同组合见表5。 5.2.5 稳定性 对于在安装过程中处于独立状态的升降机,应采用表6中的载荷情况和安全系数,按式(3)验算其 稳定性。所有稳定力的系数都为1.0。 5.2.6 传动和制动系统零部件的疲劳应力分析 5.2.6.1 应对易发生疲劳破坏的所有承载件和接头进行疲劳应力分析,如轴和齿轮。分析时应考虑应 力循环特性和应力循环次数,应力循环次数可是载荷循环次数的倍数。 制造商应考虑下列情况来确定应力循环次数: ---运载装置装有75%的额定载荷向上运动15000次; ---运载装置空载向下运动15000次; ---应以每次运动(从静止加速到额定速度➝以额定速度运行➝减速至完全停止)的行程为10m 来进行传动系统的计算(另见7.1.2.11)。 注:货用升降机运动的次数3×104 是按间歇工作方式计算得出的(例如10年, 每年20周,每周25h,每小时运动6次)。 5.2.6.2 考虑到所有的应力集中效应,每根轴疲劳极限的最小安全系数为2.0。 5.3 升降机底部:导轨支脚、底架或底盘 5.3.1 通则 升降机的底部应能承受升降机作用在其上的所有载荷,并能有效地将载荷传递到其支承面上。 直接将载荷从升降机传递到地面的部件,其设计应避免地面压力超过200kN/m2。 为消除升降机底部在水平方向意外移动的风险,应有固定升降机底部位置的措施。 5.3.2 导轨支脚的附加要求 支脚应能在预定的导轨倾斜面内自由转动。 5.3.3 底架的附加要求 应有可调整的措施以将力传递到地面。支脚应能在与水平面夹角至少为10°的任意平面内自由转 动,以防止结构中产生弯曲应力。如果支脚不能转动,应考虑最不利弯曲应力。 如果在导轨和底架之间使用转盘,应有锁定装置以防止意外转动。 如果在底架和导轨之间有调整导轨倾角的装置,则其设计应能承受所有可能的载荷和载荷情况(见 5.2)。导轨向下和向上旋转的速度应不大于8°/s。应设有防止导轨意外向下旋转的装置(关于调整倾 角的液压传动系统见5.7)。 5.3.4 底盘的附加要求 将力传递到支承面的装置应不依靠任何弹性悬架或充气轮胎。 在工作和运输位置应能将地面支撑锁定。在地面支撑上的锁定装置应有保护以防止意外脱离和丢失。 应有措施将导轨系统(完全收回且其对水平面的倾角最小时)固定在底盘的固定位置。 预定用于人员踏行的底盘区域,应配有防滑面(例如花纹钢板)。 5.4 导轨、导轨支撑和缓冲器 5.4.1 导轨 导轨应引导和支撑运载装置并保持其在正确的路线上运行。导轨可由连接节或伸缩元件组成。应 设有附墙连接点例如活节螺栓以便于固定到坚固的结构如建筑物上。 5.4.2 导轨和弯关节 导轨和弯关节应设计成能承受5.2中描述的所有载荷情况。 考虑到上或下行程开关可能出现故障,升降机的设计应使带有和不带有额定载荷的运载装置与导 轨终端碰撞时,导轨不产生永久变形。 此外,导轨应设计成能承受安全装置(超速或防断绳安全装置)动作所产生的力。此时允许导轨有 局部的永久变形。应考虑最不利的工况。 5.4.3 连接件 导轨节和伸缩节之间应有能有效传递载荷并保持其对正的连接件。 只有有意的手动作用才能使其松开。 5.4.4 伸缩导轨系统 伸缩导轨系统的设计应允许导轨节可自由滑动。 伸缩导轨系统的设计应易于检查伸缩系统所有钢丝绳的全长。 如果有避免伸缩导轨在伸展钢丝绳失效的情况下缩回(从伸出的导轨系统)的锁定装置,则5.6.3.1.3 中规定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可减小为3。 5.4.5 传动件的连接 将传动件(例如传动装置、滑轮、钢丝绳末端连接)连接到导轨的附件,应保证传动件保持在正确的 位置,以确保能将规定的力传递到导轨。只有有意的手动作用才能使其松开。 5.4.6 导轨支撑 导轨支撑应限制导轨的弯曲和减小扭转。导轨支撑尤其应: ---可安全地安装和移除而无需攀爬导轨; ---可调整长度和倾角; ---与导轨之间有连接铰链; ---只有通过人为作用才可移除。 5.4.7 缓冲器 5.4.7.1 应由缓冲器限制运载装置在底部的运行。运载装置带有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作用在下部缓 冲器的过程中,运载装置向下的平均减速度应不大于2g。 5.4.7.2 如果在行程开关起作用前运载装置有可能到达导轨的上终端,则行程的上终端应设有缓冲器。 运载装置空载并以额定速度作用在上缓冲器的过程中,运载装置向上的平均减速度应不大于1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