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 12021.2-2008'
| 标准编号 | GB 12021.2-2008 (GB12021.2-2008) | | 中文名称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 | 英文名称 | The max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 for household refrigerato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8,826 | | 发布日期 | 2008-10-08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021.2-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2828.1; GB/T 2829; GB/T 8059.1; GB/T 8059.2; GB/T 8059.3; GB/T 8059.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7号(总第130号);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与节能评价值到定方法、耗电量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电机驱动压缩式、供家用的电冰箱(含500L以上的电冰箱), 不适用于嵌人式、透明门展示用或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冰箱产品; |
GB 12021.2-2008: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2021.2-2008 英文名称: The max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 for household refrigerato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021.2-2008
代替GB 12021.2-2003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4.3和4.4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2021.2-2003《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本标准此次修订与GB 12021.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气候类型的修正系数CC(4.1)。
b) 对如下类型的电冰箱的耗电量方程进行了修订(4.3):
---含有15L及以上容积且具有冰温区功能的变温间室电冰箱;
---容积小于或等于100L电冰箱;
---容积大于400L并带有穿透式自动制冰功能的电冰箱。
c) 增加了基准耗电量定义和计算方程(3.3,4.2)。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
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州市万宝冰箱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建宏、李红旗、李军、王东宁、张献峰、杨超、李慧强、周小波、李砚泉、陈伟升、
刘建新、江明波、徐玉峰、尚殿波、何少勇、赵杏根、张天会、刘伟。
本标准自实施日起,GB 12021.2-2003废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2021.2-1999;
---GB 12021.2-2003。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与节能评价值判定方法、
耗电量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机驱动压缩式、供家用的电冰箱(含500L以上的电冰箱)。不适用于嵌入式、透明
门展示用或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冰箱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8059(所有部分) 家用制冷器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耗电量限定值及计算
4.1 电冰箱调整容积的计算
电冰箱调整容积按照式(1)计算:
4.2 基准耗电量
基准耗电量是作为产品耗电量比较的基准线,按照式(3)计算保持数值不变。
4.3 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
电冰箱的耗电量限定值按照表3计算。
4.4 目标耗电量限定值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四年后,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见表4。
4.5 电冰箱的实测耗电量
根据GB/T 8059中的产品抽样方案,抽取三台样品,测试耗电量,取其平均值为该产品的实测耗电
量(Etest)。电冰箱产品的实测耗电量与耗电量额定值应不大于耗电量限定值(Emax)。
对于具有可变温间室的电冰箱,分别测试不同设定温度条件下的耗电量,各测试结果均应满足相应
类别的耗电量限定值要求。
5 能效等级判定方法
5.1 能效指数的计算
电冰箱的能效指数按照式(4)计算:
5.2 能效等级的判定
根据表5判定该产品的能效等级,此能效等级不应低于该产品的额定能效等级。对于可变温间室,
分别计算不同设定温度条件下的能效等级,均不应低于该产品的额定能效等级。
7 有效容积和耗电量的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对所有气候类型的电冰箱(N、SN、ST、T型),测试时环境温度均设定为25℃,其他试验条件应符
合GB/T 8059中的有关规定。
7.2 测量仪器
按照GB/T 8059中型式检验对仪器的要求,选用测量仪器。
7.3 试验方法
按GB/T 8059中的有效容积和耗电量试验方法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耗电量限定值应作为电冰箱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案根据GB/T 2828.1和GB/T 2829由制
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自行决定。
8.1.2 经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
8.2 型式检验
8.2.1 电冰箱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
b) 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或所用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 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
d) 时隔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8.2.2 型式检验的抽样,每次抽三台,如发现仅有一台的耗电量不符合本标准的耗电量限定值要求时,
应从该批产品中另抽出双倍数量重复检验,如仍有一台不符合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如有一台
以上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3 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