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2350-2009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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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2350-2009 | 245 | GB 12350-2009 | 9秒内发货PDF |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2350-2009 (GB12350-2009) |
| 中文名称 |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12350-2009] Safety requirements of small-power moto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2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60.30 |
| 字数估计 | 33,373 |
| 发布日期 | 2009-09-30 |
| 实施日期 | 2010-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350-2000 |
| 引用标准 | GB 755-2008; GB 1971-2006; GB/T 2423.3-2006; GB/T 2423.4-2008; GB/T 2423.55-2006; GB/T 2900.25-2008; GB/T 2900.27-2008; GB/T 3667.1-2005; GB 4343.1-2003; GB 4706.1-2005; GB/T 4942.1-2006; GB/T 5169.6-1985; GB/T 5169.11-2006; GB/T 5171-2002; GB/T 9651-2008; GB 9816-200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0号(总第15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GB/T 5171《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所规定的小功率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其他类似电动机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控制电机(如伺服电机、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测速发电机、感应移相器等)。 |
GB 12350-2009: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GB 12350-2009 英文名称: [GB/T 12350-2009] Safety requirements of small-power motors
ICS 29.160.30
K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350-2009
代替GB 12350-2000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T 5171《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所规定的小功率电动机(以下简称电
动机),其他类似电动机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控制电机(如伺服电机、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测速发电机、感应移相器等)。
5 机座与外壳
5.1 电动机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以避免由于机械变形引起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减小、零部
件松动或位移而造成着火、触电等安全事故。
5.2 对于电动机的外壳,其最小允许厚度规定如下。
5.2.1 对于无加固平面部位,规定为:
铸造金属厚度≥3.2mm
GB 12350-2009
可锻铸铁厚度≥2.4mm
压铸金属厚度≥2.0mm
如果其表面为曲面、带筋或采用其他加固方法,或其表面形状确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则其最小允许厚度可减小为:
铸造金属厚度≥2.4mm
可锻铸铁厚度≥1.6mm
压铸金属厚度≥1.2mm
5.2.2 对于薄钢板机壳的电动机,其钢板壳体的最小允许厚度规定为:
无涂覆层壳体厚度≥0.70mm
带镀层壳体厚度≥0.75mm
5.2.3 对于有色金属壳体的电动机,其壳体最小允许厚度规定为1.0mm。但对于相对较小面积、弯
曲表面和其他方法加强的表面,以及经试验证明某种材料确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时,允许其厚度小于
5.2.2和5.2.3的规定限值。
5.2.4 对于非金属材料壳体的电动机,在结构设计上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具有耐热、阻燃和耐腐蚀的能力。
通过使用GB/T 2423.55-2006中规定的弹簧冲击锤,对电动机的非金属材料壳体施加打击来确
定其是否合格。电动机被刚性支撑住,在电动机外壳每一个可能的薄弱点上用0.5J±0.04J的冲击能量打击三次。
试验后,电动机应显示出没有本标准意义的损坏,尤其是对第15章、第22章的符合程度不应受到
损害。在有疑问时,电动机的绝缘要经受第20章的电气强度试验。
5.2.5 电动机应有良好的外壳防护,其外壳防护应按GB/T 4942.1-2006的规定分级,并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
是否符合要求,应按GB/T 4942.1-2006进行试验检查判定。
6 机械装配与零件
6.1 电动机装配应牢固可靠,以防止正常运行的振动下产生有害影响。
对于电动机的旋转部件,应能承受GB/T 5171-2002规定的超速试验,而不产生有松动和有害变
形的现象。
6.2 如果电动机有用于包容连接电源导线的接线盒,此接线盒应坚实耐用,其安装应牢固,不允许有有害变形和松动。
是否符合要求,应通过检查和进行如下试验判定。
对于机座号H90以上或电动机的直径大于180mm的电动机,当电动机安装在任一预定位置时,
接线盒在其水平面上应能承受110kg的静载荷,而不被损坏。
对于机座号H90及以下或电动机的直径180mm及以下的电动机,当电动机安装在任一预定位置
时,接线盒在其水平面上所应承受静载荷按水平面上1.42kg/cm2 进行计算,但最大不超过110kg。这
一负荷可以通过直径50mm的金属平面施加,而不被损坏。
若接线盒进行施加负荷试验之后发生偏移或变形,而其盒体与任一接线端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
距离仍符合第15章要求,则认为该接线盒合格。
6.3 如果电动机上装有用于起吊电动机的吊环或类似起吊装置,以其强度极限为基数,其安全系数至少为5。
6.4 对于有接线盒的电动机,其接线盒应安装于在电动机正常使用中便于检查的部位,并应安装牢固,不允许松动。
6.5 电动机如果有电容器、开关或类似器件,则应安装牢固,不允许松动,且应便于更换。
6.6 电动机应有一定的防潮能力,在电动机绝缘结构中,如漆包线、槽绝缘、绑扎带(绳)、槽楔等均应当
有一定的防潮措施,并应有良好的成型和装配,以保证电动机绕组具有可靠的绝缘和机械性能。
6.7 对于电容电动机,如果电容器的外壳是金属的,其电容器不应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相连,应用附加
绝缘将电容器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隔开。
6.8 电动机的载流零部件应是电的良导体,并应具有抗腐蚀能力。
6.9 电动机的非金属功能零部件,例如冷却用风扇等,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抗因电起火和抗热老化变形能力。
7 防腐蚀
如果钢铁零件的锈蚀可能导致电动机着火、触电或伤害人身,则这些零件应采用油漆、涂覆、电镀或
其他措施以保证有足够的防锈能力。
但对于壳体内钢和铁零件,若外露于空气中氧化不显著时,诸如轴承、冲片等零件可不要求防锈蚀。
对于防锈能力有怀疑的零件,还应进行如下试验检查判定。
把试验零件浸入酒精、汽油或类似物质中10min,以除去所有的油脂或杂质,然后将该零件浸入温
度为(20±5)℃、浓度为10%的氯化氨水溶液里10min,不用揩干,只要抖去水滴之后将零件放入一个
饱和湿度、温度为(20±5)℃的箱子里10min;最后,零件在温度为(100±5)℃的烘箱内干燥10min。
经上述试验后,零件表面不应有生锈痕迹,但在锐边上的锈迹和任何可以擦除的淡黄色膜可以忽略不计。
8 电气连接
8.1 连接电源和连接元件的软线
8.1.1 连接电源和连接元件的软线必须符合该软线的有关标准,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电动机的最大工
作电压,其额定载流量应不低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
8.1.2 除非在电动机的最终使用设备中有消除软线上可能受到的拉力的措施,或者用来连接元件的软
线不会外露于电动机或最终使用设备,否则应在软线引出处有绝缘保护层和夹紧装置,以消除软线上可
能受到的拉力传递到电动机的内部接线上来。
用来夹紧软线的夹紧装置应选用绝缘材料制成,若采用金属材料,则必须有绝缘内衬。
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检查和通过如下软线拉力试验判定。
试验时,将软线在线夹处断开,在软线上挂以表1规定质量的重物,历时1min。电动机应放置在
结构上允许的任意位置,以使夹紧装置能受到拉力的作用。
试验后,软线被夹持部位与夹紧装置不得有相对位移的现象。
8.1.3 除非电动机的最终使用设备中有防护措施,否则应有防止软线从电动机的引出线孔口退入电动
机内的适当措施,以避免软线的位移导致危险事故发生。
8.2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8.2.1 除了装有连接电源的软线、插头或插座外,对于电动机上装有利用螺钉、螺母或类似装置外接电
源导线的接线端子,其夹紧电源导线的螺钉和螺母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它们不应用来固定任何其他零
件,但如果在外接电源导线时,电动机的内部导线不会移动,则也可用来夹紧电动机内部导线。
8.2.2 电动机的接线端子应可以连接表2所示的横截面积的导线。
8.2.3 接线端子应可靠地固定,当夹紧或放松电源导线时,不允许松动,内部导线不应受到应力,电气
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应小于第15章的规定限值。
8.2.4 接线端子应设计和放置得当,当夹紧导线时,在金属表面之间应有足够的接触压力,不得损伤导线,导线不会滑脱。
当采用接线端子和用螺钉螺母夹紧电源导线时,接线端子应配有O形联接片或杯型垫圈,以保证
导线与接线端有可靠的联接。
8.2.1~8.2.4是否满足要求,按如下方法试验检查判定。
试验应按电动机的接线端实际使用状况进行,装上必要的螺钉或螺母等零件和一根8.2.2规定的
截面积的导线;用表3规定的力矩值的2/3的力拧紧和拧松10次,应满足相应的要求,导线不应有深的或尖锐的缺口。
8.3 带螺纹的金属材料
需攻螺纹以安装接线螺钉的金属材料,其厚度应不小于1.3mm,且应有两个以上的全螺纹。
对于未经挤压的金属材料,如果其厚度小于1.3mm但不小于螺纹的螺距,则允许在螺孔处挤伸使之有不少于两个螺纹。
9 连接件
9.1 电动机中用于电气或其他用途连接的螺钉等连接件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产生的机械应力。
螺钉螺母等零件不应用软的或易于蠕变的金属制造,例如锌和铝。
9.2 可能由使用者拧动的螺钉应有一定的长度,以保证有可靠的连接。
9.3 用于不同零件之间机械连接的螺钉,如果该连接件是载流的,则此螺钉应可靠锁定,以防止松动。
用于电气连接件的铆钉,如果这些连接件在正常使用时易受扭力,则应锁定,防止松动。
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手工试验检查判定。
a) 装有弹簧垫圈或类似物;
b) 对于铆钉为非圆形钉杆或在铆接后铆钉不得转动的其他方法。
10 内部布线
10.1 电动机的内部布线是指除绕组之外的内部接线,它们必须固定牢固,不允许松散,两条以上同一
走向的导线应捆扎在一起,导线不应放置在有锐角和锐边的零部件上,并应有效地防止与活动部件接触。
10.2 内部布线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内部布线用引出线必须符合有关引出线标准,其耐热等级应不低
于电动机的绝缘等级。如果电动机的引出线包有不低于电动机绝缘等级的绝缘套管,则引出线的最低
耐热温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10.3 导线连接处应套有符合有关标准的绝缘套管,并有可靠的机械固定,以防止由于电动机在正常运
行的振动下产生松动而导致危险事故。
10.4 被焊接的接头不允许松动,并且应给以机械固定,以保证在焊点万一松动时,导线仍保持在接头的应有位置上。
10.5 当绝缘导线穿过金属孔时必须有11.1规定的绝缘子或绝缘套管等物固定在开口处。
11 电气绝缘支持
11.1 当导线穿过电动机壳体开口处时,必须要有下列规定的质地良好的绝缘子或其他等效物固定在
开口处,其表面应光滑圆整,无毛刺、锐边等物,并应有可靠的固定。
a) 陶瓷材料或塑压材料,但不能单独采用木质、非热压虫胶漆或有沥青成分的绝缘子;
b) 硫化纸板或经过防潮处理的纤维成型绝缘子,但其厚度不小于1.2mm;
c) 采用玻璃漆管作为绝缘子,其厚度应不小于0.5mm;
d) 经过绝缘处理,其绝缘厚度不小于0.8mm的金属护环,但要求其绝缘能填满护环与金属之间
的空隙,并且绝缘不易脱落;
e) 若电动机外壳为木质、瓷质、酚醛塑料或其他非导电材料,则无需绝缘子。
11.2 用来支撑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或者绝缘套管应能在表5所规定的温度下持续运行。
12 绝缘结构评定
12.1 小功率电动机绝缘结构应按GB/T 17948.1-2000或GB/T 17948.2-2006进行耐热性评定,
电动机绝缘结构在对应的温度等级下,其耐热寿命应大于20000h。
12.2 未经绝缘结构试验评定的组分材料要应用于已评定的绝缘结构时,应按GB/T 17948.2-2006进行组分替代试验。
12.3 整体绝缘
12.3.1 对于用整体绝缘(如环氧涂覆)代替槽衬的绕组、定子或转子绕组试样应进行12.3.2~12.3.7的试验。
12.3.2 试样应进行1500V,1min的耐电压强度试验;但应用于250V以上电动机的绕组试样应进行
(1000+2UN)V,1min的耐电压强度试验,不应击穿,UN 是电动机的额定电压。
12.3.3 试样的老化处理周期应是:105(A)级绝缘---175℃,24h;120(E)级绝缘---190℃,24h;
130(B)级绝缘---200℃,24h;155(F)级绝缘---220℃,24h。然后在温度30℃,相对湿度80%~
90%时处理24h,允许±2℃的温度偏差。
12.3.4 试样应按12.3.3的老化周期进行第二次处理,然后在(25±0.5)℃的硬水溶液中浸渍24h,此
溶液是每升蒸馏水加0.5gCaSO4。
12.3.5 试样应在基本无气流场合中,并在正常室温下,空气干燥不少于7h。
12.3.6 试样的绝缘电阻应在室温下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Ω。
12.3.7 所有试样应按12.3.2再次进行耐电压强度试验,应通过试验,不应击穿。
13 刷握
具有换向器或集电环的电动机,其刷握组件应具这样的结构,当电刷磨损不能再继续工作时,其电
刷、弹簧和其他零件应保持如下程度:
a) 避免使附近的不带电金属零部件带电;
b) 避免带电零部件易触及。
14 非金属部件
14.1 用绝缘材料制成的电动机的外部零件(例如非金属接线盒、冷却风扇等)和用于安装载流零件的
绝缘材料,如果它们受热变形会危及电动机的安全,则应具有足够的耐热性能。
是否符合要求,应通过如下试验检查判定(陶瓷材料的部件可不进行本项试验)。
14.1.1 对于电动机的外部零件(例如接线盒、冷却风扇等),按图1所示装置进行球压试验。
将试样水平放置,用直径5mm的钢球以20N的力压向该平面,放入烘箱中,烘箱中的温度(75±
2)℃。1h后,使钢球离开试样,然后浸入水中,在10s内冷却至接近室温,此时,试样上的钢球压痕直径不应大于2mm。
试样厚度不能小于2.5mm,如样品厚度小于2.5mm,允许用多层样品叠成该厚度试验。
14.1.2 用于支撑载流零件的绝缘材料应通过图1的球压试验装置进行测试,试验按14.1.1进行,但烘箱温度为(125±2)℃。
对电动机绕组线圈骨架,只有那些用来支撑或保持接线端子在位的零件才经受该试验。
14.2 电动机中非金属材料的部件应具有足够的耐燃和阻止燃烧扩展能力。
是否符合要求,应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判定。
14.2.1 用于安装接线端或其他用螺钉连接的接头的绝缘部件,如果所通电流大于0.2A时,若接线端
或接头有松动或其他原因,将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因此,对这些部件应按GB/T 5169.6-1985进行试
验,试验补充规定如下:
对于有人照管工作的电动机(手动控制通断电及其类似的电动机除外),试验持续时间为5min;对
无人照管工作的电动机,试验持续时间为30min;其他补充规定见14.2.3。
如果由于电动机接线端或接头设计不能进行上述试验或其连接采用非螺钉连接方法,则可按
GB/T 5169.11-2006进行试验,试验补充规定如下:
试验温度为750℃,试验持续时间(30±1)s,其他补充规定见14.2.3。
14.2.2 电动机的非金属材料部件、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
3mm 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应按GB/T 5169.11-2006进行灼热丝试验。
a) 电动机的非金属材料部件,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b) 有人照管工作的电动机,灼热丝试验温度: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5A的连接件,750℃;
---其他连接件,650℃。
该试验不适用于:
---手持式器具中的电动机;
---必须用手或脚保持通电的电动机。
c) 对于无人照管工作的电动机,灼热丝试验温度: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750℃;
---其他连接件,650℃。
14.2.3 电动机的非金属材料部件在进行着火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