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2441-2005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12441-2005 | 150 | GB 12441-2005 | 9秒内发货PDF | 饰面型防火涂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2441-2005 (GB12441-2005) |
| 中文名称 | 饰面型防火涂料 |
| 英文名称 | Finishing fire retardant pai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50 |
| 字数估计 | 18,164 |
| 发布日期 | 2005-11-30 |
| 实施日期 | 200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441-1998; GB 15442.1-1995; GB/T 15442.2-1995; GB/T 15442.3-1995; GB/T 15442.4-1995 |
| 引用标准 | GB/T 1720; GB/T 1724; GB/T 1727; GB/T 1728-1989; GB/T 1731; GB/T 1732; GB/T 1733-1993; GB/T 1740; GB/T 3181; GB 3186; GB 9969.1 |
| 标准依据 | 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No. 1, 2006 (No. 88 overall)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2441-2005: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 12441-2005 英文名称: Finishing fire retardant pain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代替 GB 12441-1998,GB 15442.1-1995,GB/T 15442.2-1995,
GB/T 15442.3-1995,GB/T 15442.4-1995
饰 面 型 防 火 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及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不宜用有害人体健康的原料和溶剂。
4.1.2 饰面型防火涂料的颜色可根据 GB/T 3181 的规定,也可由制造者与用户协商确定。
4.1.3 饰面型防火涂料可用刷涂、喷涂、辊涂和刮涂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方便地施工,能
在通常自然环境条件下干燥、固化。成膜后表面无明显凹凸或条痕,没有脱粉、气泡、龟裂、
斑点等现象,能形成平整的饰面。
4.2 技术要求
饰面型防火涂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用基材
理化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合 GB/T 1727 的规定要求。防火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合附录 A、
附录 B 及附录 C 的规定要求。
5.2 试件的制备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按 GB/T 1727 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性能试件的制备按本标准附
录 A、附录 B 及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状态调节
理化性能试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状态调节 48 h。
防火性能试件经涂刷达到规定的湿涂覆比值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的环境条件下调节至质量恒定(相隔 24 h 两次称量其质量变化不大于 0.5%)。
5.4 试验环境条件
涂料的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及耐水性六项试验应在温度(23±2)
℃、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5.5 在容器中的状态
打开贮存涂料的容器,用搅拌器搅拌容器内的试样,观察涂料有无结块,是否均匀。
5.6 细度
按 GB/T 1724 规定的方法进行。
5.7 干燥时间
按 GB/T 1728-1998(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5.8 附着力
按 GB/T 172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9 柔韧性
按 GB/T 1731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0 耐冲击性
按 GB/T 1732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1 耐水性
按 GB/T 1733-1993(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5.12 耐湿热性
按 GB/T 174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3 耐燃时间
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4 火焰传播比值
按附录 B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5 炭化体积
按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6 质量损失
按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
抽取样品时,参照 GB 3186 规定,即 n= 2/N (N-总桶数,n-样本桶数),n≥2,
确定样本桶数,随机抽取样本。取样前应将涂料搅拌均匀,再从样本桶中取出等量(通过计
算获得)的样品。待混合均匀后,装入盛样容器中,盛样容器应有 5%~10%的空隙。被抽
样品批量不少于 1 t,抽取的样本数量不少于 10 kg。
6.2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耐水
性、耐湿热及耐燃时间等九项。
6.3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 1 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产品的结构、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 3 年或累计 300 t 时。
6.4 判定原则
6.4.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结果均应满足表 1 规定的技术要求,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以在同批样品中抽样
进行两次复验,两次复验均合格后方可出厂。
6.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的缺陷分类见表 1,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原则为:A=0、B≤1、B+C≤2。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产品的包装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的名称、执行标准号、商标;
b) 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c) 产品型号、规格;
d) 产品生产日期。
7.2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应按 GB 9969.1 的要求编写。溶剂性饰面型防火涂料应特别注明防
火安全要求及人员的健康防护措施。
8 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包装
产品包装桶应贴上产品说明书、标志、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