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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2602-2009 (GB12602-2009) | | 中文名称 |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 | 英文名称 | [GB/T 12602-2009] Lifting appliances-safety devices against overload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J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020.30 | | 字数估计 | 17,120 | | 发布日期 | 2009-04-24 |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602-1990; GB 7950-1999 | | 引用标准 | GB/T 2423.3; GB/T 3811; GB 4208; GB/T 13306; GB/T 17626.5; JB/T 308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6号(总第14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臂架起重机(不包括浮式起重机, 甲板起重机)所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
GB 12602-2009: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 12602-2009 英文名称: [GB/T 12602-2009] Lifting appliances-safety devices against overloading
ICS 53.020.30
J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602-2009
代替GB 12602-1990,GB 7950-1999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臂架起重机(不包括浮式起重
机,甲板起重机)所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3-2006,IEC 60068-2-78:2001,IDT)
GB/T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IEC 60529:2001,IDT)
GB/T 13306 标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9,
idt IEC 61000-4-5:1995)
JB/T 3085 电力传动控制装置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起重机工作时,对于超载作业有保护和/或提示作用的安全装置,包括额定起重量(力矩)限制器、指示器。
3.2提供警示和/或数据以便于将起重机的操作控制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的装置。
3.3在正常工作期间考虑了动力效应的情况下,自动防止起重机搬运载荷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装置(以下简称“限制器”)。
3.4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连续发出信号的装置。
3.5装机条件下,是指由于限制器的超载保护作用,起重机停止向不安全方向动作时,起重机的实际起重量。
试验室条件下,是指判定到限制器可以使起重机停止向不安全方向动作时,限制器承受的实际载荷值。
3.6限制器标定时的动作点。
3.7限制器在装机条件下,动作点偏离设定点的相对误差。
3.8限制器在试验室条件下,动作点偏离设定点的相对误差。
3.9结构件、平衡重、支撑件或外伸支腿、吊钩滑轮组缠绕系统的组合和布置以及依据制造商的使用说
明书和运行准备进行的类似构件的组合、定位和安装。
3.10起重机超载时,吊物继续起升、臂架伸长、幅度增大及其他加剧危险的动作。
3.11吊物下降、臂架缩短、幅度减小及这些动作的组合。
3.12限制器丧失执行本标准4.2.1.2规定功能的能力或者综合误差超过规定值。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元件标识
装置外露的可操作元件(开关,旋钮等),应有清晰、持久的外部标识。标识应说明其功能。文字标识应有中文。
4.1.2 电源开关
使用电源供电的装置,在装置上不得装设可切断装置供电电源的开关。
4.1.3 强度
装置的任何部件安装于起重机承载系统中时,其强度不得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部件的强度。
4.1.4 材料和构造
装置所用的电子元器件应严格筛选。应选用具有足够强度和耐久性的材料。各安装件、联接件应
有防松动和防水措施。金属件应根据使用环境,作相应防腐处理。
装置的构造应便于安装、调整、润滑和检修,外壳无裂纹等缺陷。
4.1.5 环境条件
4.1.6 耐振动冲击性
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工作所引起的振动和冲击,并应能通过表1和表2规定的振动和冲击试验。
试验后,零部件不得松动、脱落、破损,导线不得断开。
4.1.7 耐电压波动能力
使用电源的装置,在以下电压波动范围内应正常工作:
a) 交流电源供电,0.9倍~1.1倍额定电压;
b) 电池供电,0.85倍~1.35倍额定电压;
c) 换能装置供电,0.9倍~1.1倍额定电压。
4.1.8 绝缘电阻与工频耐受电压
4.1.8.1 绝缘电阻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
4.1.8.2 工频耐受电压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应能通过表3规定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在试验期间装置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4.1.10 抗干扰性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应具有抗干扰措施,并应能通过表4和表5规定的浪涌抗扰度试验。
4.2 限制器
4.2.1 总则
4.2.1.1 限制器应适合起重机的设计用途,不应降低起重机的起重能力。
4.2.1.2 限制器应具备下列功能型式之一:
a) 自动停止型。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同时应能
允许起重机向安全方向动作。
b) 综合型。当起重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95%时,应发出视觉和/或听觉预警信号。当起
重量达到动作点时,应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并发出视觉和听觉报警信号,同
时应能允许起重机向安全方向动作。
4.2.1.3 限制器应适应起重机配置和/或载荷位置引起的额定起重量的不断变化。在起重机起吊作业
过程中,限制器应自动地执行规定的功能,不需要手动再设定或调整。
4.2.1.4 限制器一旦动作,应能连续执行规定功能,直到超载解除和有关控制器挡位回到零位。
4.2.1.5 限制器设置可以解除4.2.1.2规定功能的解除开关时,该解除开关应为自动复位型或者可以
锁定。解除开关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开启使用。
4.2.1.6 限制器的综合误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综合型限制器不应超过±5%,自动停止型限制器不应超过±8%。
4.2.1.7 限制器的设定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检查
5.1.1 目测检查装置样品外露的可操作元件标识。
5.1.2 目测检查装置样品供电电源开关。
5.1.3 查验样品技术文件,对于装置安装于起重机承载系统中的零部件,查验相应的材料质量证明、设
计图样和设计计算书,并确认其强度不得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部件的强度。
5.1.4 目测检查装置样品解除开关。
5.1.5 目测检查装置样品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 结构牢固,装配件无松动;
b) 外壳无裂纹、砂眼、划痕等缺陷;
c) 传感器、插接件等部件的装配位置与说明书相符;
d) 各连接部位及进线孔有防水措施;
e) 查阅主要部件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计算书规定。
5.1.6 对于配用臂架起重机的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用信号发生器模
拟加载。分别模拟两种起重机配置,对每种起重机配置,通过变幅等方式改变载荷位置,直到限制器样
品达到动作点。整个试验过程中,不应调整限制器样品。
5.1.7 将限制器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加载。限制器样品动
作后,保持其动作状态30s,卸载使其退出动作状态。
5.1.8 查验限制器样品的功能型式。
5.1.9 查验样品技术文件,必要时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加载使限制器样品报警,验证设定点。
5.1.10 查验样品技术文件,应包括配用起重机动载荷状态的分析,计算和处理。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动
载荷状态,对限制器样品输入动载荷信号。
5.1.11 对于综合型限制器和指示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加载。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95%时,查验样品音响或灯光预警信号。
当载荷达到动作点时,查验样品声光报警信号。用声级计A计权挡距发声部位1m测量报警音响强度。
5.1.12 对于使用计算机控制的综合型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开机时查验自检程序。
5.1.13 对于综合型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开机后查验手动自检装置。
5.1.14 对于综合型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开机后断开传感器连接线,查验故障自检系统。
5.1.15 对于提供数值信息的指示器,查验样品指示器的设置位置和信息。
5.1.16 对于装有起重机配置选择装置的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调整
配置选择装置的挡位,在各个挡位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加载查验相应功能。
5.1.17 对于综合型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加载,在
加载过程中断开样品供电电源。恢复供电后查验样品设置。
5.1.18 对于配有起重机配置选择装置的指示器,目测检查配置选择装置的指示信息。
5.2 试验室试验
5.2.1 一般规定
5.2.1.1 开始试验直至5.2.14试验结束,不得调整装置设定点。
5.2.1.2 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试验顺序从5.2.2至5.2.14依次进行。电池供电的装置,可不做5.2.8、
5.2.9和5.2.10试验。
5.2.2 动作误差试验
5.2.2.1 试验方法
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按产品技术资料规定,确定样品设定点。样品通电,处于工作状态。
使用试验机对样品的载荷传感器加载,加载速度控制在1kN/s。对应每个测试点,加载使装置动
作。对每个测试点均应反复试验三次。
取三次动作点加载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动作点计算动作误差。
5.2.2.2 测试点的选择
对额定起重量不变的起重机,测试点为装置设定点。
对额定起重量不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测试点为最大工作幅度点。
对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测试点应不少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图表范围内所对应的
五个点,并应尽可能包括最大、中间和最小三个点。
5.2.3 数值误差试验
5.2.3.1 试验方法
数值误差试验可以与动作误差试验同时进行。
对于不同数值信息参数,在每个测试点上分别测量其试验前的输出值。装置动作后,测量其试验后
的输出值。对每个测试点均应反复试验三次。
取三次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输出值计算数值误差。
5.2.3.2 测试点的选择
测试点按5.2.2.2选择。
5.2.4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试验按4.1.6表1规定参数条件进行。试验后按5.2.2检
测动作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5 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试验按4.1.6表2规定参数条件进行。试验后按5.2.2检
测动作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6 环境温度试验
环境温度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5.2.6.1 将装置放入高温试验箱,待箱内温度达到60℃后,历时16h,取出后在30min内按5.2.2检
测动作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6.2 将装置放入低温试验箱,待箱内温度达到-20℃后,历时16h,取出后在30min内按5.2.2检
测动作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7 电压波动试验
交流供电和电换能装置供电时,分别施加0.9倍~1.1倍额定电压10min及60min;电池供电时,
分别施加0.85倍~1.35倍额定电压10min及60min。在降压及升压过程中分别按5.2.2检测动作
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8 抗干扰试验
按照GB/T 17626.5相应规定选择试验设备,在装置的供电电源上迭加一个4.1.10表4规定参数
的试验电压,施加的时间不少于30min,在此期间装置应工作正常,按5.2.2检测动作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9 绝缘电阻试验
在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与外壳金属部分之间,应用相应绝缘电压等级(至少500V)的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5.2.10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按4.1.8.2表3规定选择试验电压,在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与外壳金属部分之间施加试验电压1min。
5.2.11 湿热试验
湿热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试验前,装置应先通过5.2.9和5.2.10试验。
按GB/T 2423.3规定,将湿热试验箱调整到相对湿度90%,+20℃,装置放入后历时48h。试品
取出恢复2h后,按5.2.9检测绝缘电阻,按5.2.10进行工频耐受电压试验,按5.2.2检测动作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12 防护等级试验
按GB 4208相应规定进行。试验后按5.2.2检测动作误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13 过载能力试验
对取力传感器施加相当于配用起重机规定的最大载荷试验值,加载3次后,按5.2.2检测动作误
差,按5.2.3检测数值误差。
5.2.14 疲劳试验
把载荷传感器放到加载试验机上,施加预负载3次,每次加载到额定载荷后退回到零负载。施加
3次预负载后,相隔1min,再正式进行试验。
以额定载荷累计加载1000次,每次加载到额定载荷后,保持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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