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3960.5-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13960.5-2008 | 799 | GB 13960.5-2008 | <=4 |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3960.5-2008 (GB13960.5-2008) |
| 中文名称 |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13960.5-2008] 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ench grind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40.20 |
| 字数估计 | 19,187 |
| 发布日期 | 2008-09-19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3960.5-1996 |
| 引用标准 | GB 13960.1-200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6号(总第12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适用于砂轮直径和刷轮直径不大于200mm、工作线速度不大于50m/s的可移式砂轮机(定义见3.101和3.112)的可移式台式砂轮机(如图101)以及组合式台式砂轮机(如图107)。 |
GB 13960.5-2008: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GB 13960.5-2008 英文名称: [GB/T 13960.5-2008] 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ench grind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960.5-2008
代替GB 13960.5-1996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台式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除以下条文外,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修改:
第一段改换为:
本部分适用于砂轮直径和刷轮直径不大于200mm、工作线速度不大于50m/s的可移式砂轮机
(定义见3.101和3.112)的可移式台式砂轮机(如图101)以及组合式台式砂轮机(如图107)。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除以下条文外,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3 术语和定义
除以下条文外,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4 一般要求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5 试验一般要求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6 空章
7 分类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 标志和说明书
除以下条文外,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1 增加:
工具还应标有:
---额定转速,r/min。对设计成在多种转速下运行的工具,对每个转速整定值应清晰地标有对应
的额定转速;
---使用的砂轮最大直径,mm;
---对组合台式砂轮机,使用的砂轮或刷轮的最大直径,mm;
---对组合台式砂轮机/刷轮机,在刷轮夹装轴近旁的禁止在工具刷轮一侧使用砂轮的警告;
---砂轮的圆周线速度,m/s;
---标明旋转轴的转动方向。应用凸起或凹陷的箭头,或者以其他清晰而耐久的方法标记在工
具上。
---对提供带螺纹的主轴的工具应标明轴螺纹尺寸;
---“警告 !始终戴好护目镜”或ISO 7010:2003的 M004符号。
8.6 增加:
n额定转速
8.12.1.101 所有操作的使用说明书
台式砂轮机和组合台式砂轮机的通用安全警告:
犪) 阅读随机提供的所有安全警告、说明、图解和规定。不了解以下所列所有说明将导致电击、着
火和/或严重伤害。
犫) 不推荐用于功能以外的砂磨、砂光、刷光、抛光或切断等操作。电动工具不按指定的功能去操
作,可能会发生危险和引起人身伤害。
注:只列出那些在第一句警告中未包含的那些操作。如果所有列出的操作都是推荐的,则可删除本警告,但所有随
后的警告必须无一例外地列出。
犮) 不使用工具制造商未推荐和专门设计的附件。否则该附件可能被装到你的电动工具上,而它
不能保证安全操作。
度运转会发生爆裂和飞溅。
孔的、与电动工具安装件不配的附件将会失稳、过度振动并会引起失控。
的裂缝、撕裂或过度磨损。
力保护器、手套和能挡小磨料或工件碎片的工作围裙。眼防护罩必须挡住各种操作产生的飞
屑。防尘面具或口罩必须能过滤操作产生的颗粒。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中会引起失聪。
破损附件的碎片可能会飞出并引起紧靠着操作区域的旁观者的伤害。
8.12.2 b) 增加:
---戴上防护眼镜;
---不要使用损坏的或磨损的砂轮和刷轮;
---应经常调节火星护板,以便补偿砂轮的磨损,使护板和砂轮间的距离尽量小,在任何情况下调
节幅度不大于2mm;
GB 13960.5-2008
---逐渐地调节工件托架以补偿砂轮的磨损,使该工件托架和砂轮间的距离尽量小,在任何情况下
调节幅度不大于2mm;
---如何联接集尘装置(如果有的话);
---对装有平形法兰盘的台式砂轮机,推荐的法兰盘厚度T和孔的直径;
---对组合台式砂轮机,始终保持将刷轮安装在轴上以减小触及旋转轴的风险;
---工件托架的磨损厚度极限值。
注:可用简图来表示操作方式。
9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0 起动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1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2 发热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3 空章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4 防潮性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5 空章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6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7 耐久性
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8 不正常操作
除以下条文外,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8.10 增加:
试验期间,主轴速度应不超过额定速度的120%。
19 机械危险
除以下条文外,GB 13960.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9.1 增加:
台式砂轮机和组合台式砂轮机应装有一个可靠的防护系统,不借助工具就无法拆除它。
注:允许用其他措施来达到所需的机械安全程度。只要这些措施与规定的防护系统等效并同样可靠。
19.1.101 护罩
台式砂轮机应装有这样的护罩:砂轮只有如图102中所示的部分不被罩住,护罩应设计成具有抗砂
轮意外破裂的机械强度。
护罩应罩住法兰盘及工具主轴的末端。
护罩应设计得不可能使用直径大于1.07倍所标最大直径的砂轮。
护罩应符合下列要求:
19.1.101.1 护罩的厚度
对于用抗拉强度大于200N/mm2 的钢和砂轮厚度小于0.15倍砂轮直径的情况,为平形砂轮和平
形杯形砂轮所设计的护罩,其最小厚度应取以下值:
---对于工作线速度不大于35m/s的情况,如果额定砂轮直径小于200mm的,护罩圆周方向上
的最小厚度应为2mm;如果额定砂轮直径等于200mm的,护罩圆周方向上的最小厚度应为
2.5mm。如果额定砂轮直径小于200mm,护罩两面的最小厚度应为1.5mm,如果额定砂轮
直径等于200mm,护罩两面的最小厚度应为2.5mm;
---对于工作线速度大于35m/s的情况,如果额定砂轮直径小于200mm的,护罩圆周方向上的
最小厚度应为2mm;如果额定砂轮直径等于200mm的,护罩圆周方向上的最小厚度应为
4mm,如果额定砂轮直径小于200mm,护罩两侧面的最小厚度应为1.5mm,如果额定砂轮
直径等于200mm,护罩两侧面的最小厚度应为4mm。
这些尺寸考虑了承受振动所必需的强度,从而保证了工件托架、护目屏和火星护板的良好固定。
注:对于其他材料、砂轮尺寸,制造厂应通过以下试验来证明护罩的强度:
试验条件:
砂轮护罩试验应在与原设计所依据的使用和装配条件一致的条件在试样上进行。
试验样品宜优先选用工具本身,如果没有,则选用其电动机主轴与原工具相同的工具。
护罩必须配备它的附件(如果有的话)。
试样应处在运行状态,砂轮转速达到正常使用时的最高转速。
出于对试验危险性的考虑,试样必须安装在防护室里,并采取措施预防发生危险。
试样处在上述条件下,通过向撞击点射出飞弹,把旋转着的砂轮击碎,该撞击点位于护罩开口的角
平分线上,并尽可能靠近法兰盘的地方,以便使砂轮完全破损。
射击条件:
---试样应装有这样的砂轮;它的结构与各项试验所用砂轮相同,安装条件也一样;
---朝已确定的撞击点射击。
对试验的射击条件(飞弹形状、距离、发射)就是保证砂轮完全破损的条件。
19.1.101.2 护罩的开口
19.1.101.2.1 在通过砂轮中心的水平面上方的护罩张角应不超过65°。
在该平面下,开口高度H 应小于0.2D(见图103),但在任何情况下,总的张角应不超过90°。
19.1.101.2.2 对于装有平形杯形砂轮并且护罩端面开口是对称的台式砂轮机,在通过砂轮轴心的水
平面上方的护罩开口高度应不大于0.4D,过砂轮轴心的水平面之下的护罩开口高度H 应不大于0.2D
(见图104b))。
19.1.101.2.3 圆周面上护罩的开口宽度应足以使用到砂轮完全磨损。
19.1.101.2.4 对于所有类型的砂轮,砂轮与护罩侧面的间隙都应尽可能小;但为了达到合适的集尘效
果,应设计气流开口截面。
19.1.101.3 火星护板
装有平形砂轮的台式砂轮机和组合台式砂轮机应有火星护板以限制砂轮的火花和颗粒飞溅到砂轮
护罩之外,还起到改善集尘效果的作用。
火星护板应安装在砂轮护罩上部沿砂轮圆周方向的地方。它应是装配到护罩上,将护罩整个宽度
都遮住的器件。或者是护罩本身。
火星护板与砂轮间的间隙E,根据砂轮的磨损情况,应可调节,最大可到5mm(见图103)。
19.1.101.4 工件托架
台式砂轮机和组合台式砂轮机应装有工件托架,它通常是水平的。该要求不适用于组合台式砂轮
机的刷轮侧。工件托架应是可调节的,以便当砂轮磨损时逐步地调节距离F,最大可到2mm(见图103
和图104)。
工件托架应调节方便,并且其固定装置应能保证活动部分的稳定位置。
如果台式砂轮机和/或组合台式砂轮机的砂轮侧装有一个可倾斜的工件托架,则工件托架应只能往
下倾斜,而不可能使工件托架往上翘起(见图105)。
19.1.102 增加:
19.1.102.1 法兰盘
19.1.102.1.1 砂轮的法兰盘
19.1.102.1.2 刷轮的法兰盘
19.1.102.2 尺寸和材料
工件托架的尺寸由制造厂确定。但工件托架应至少伸展到砂轮护罩的宽度。
不管在工件托架寿命期内磨损情况和必要的加工情况如何,工件托架的厚度应足以保证其能支承
被加工工件而不变形。
工件托架应用钢、铸铁和轻型合金制成。
19.1.103 护目屏
19.1.103.1 护目屏特性
台式砂轮机和组合台式砂轮机应设计有护目屏,用来防止微粒溅向操作人员的眼和脸部。
护目屏应该是可调节的,并且它的尺寸应使操作者在正常磨削和抛光位置,包括在砂轮或刷轮上方
的铅垂平面位置,只有通过护目屏才能看到砂轮或刷轮的工作部分。
调节护目屏的操作应不会改变台式砂轮机或组合台式砂轮机其他零件的调整。
护目屏应用具有一定抗冲击和耐磨性能的透明材料制成,推荐用有机玻璃和聚碳酸酯,也可用其他
塑料材料。
19.1.103.2 长方形或梯形护目屏上透明部分的最小尺寸
对于安装平形杯形砂轮的台式砂轮机,护目屏上透明部分的最小尺寸与安装平形砂轮的台式砂轮
机护目屏上的一样,只不过对台式砂轮机或组合台式砂轮机而言,平形砂轮的厚度应代之以平形杯形砂
轮工作部分的宽度。
对所有台式砂轮机和组合台式砂轮机而言,护目屏应这样装配:屏的对称轴线与砂轮或刷轮工作部
分的中心铅垂面重合(图106)。
19.1.104 组合台式砂轮机旋转轴末端的防护
当未装上刷轮时,刷轮侧轴端应有防止意外触及的防护措施。
通过用第一部分中图2试验指探触来检验。
注:图110给出了符合本要求的一个可行方案。
19.2 增加:
应有把台式砂轮机和组合台式砂轮机固定在支座上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