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4196.3-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14196.3-2008 | 454 | GB 14196.3-2008 | <=4 |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4196.3-2008 (GB14196.3-2008) |
| 中文名称 |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
| 英文名称 | 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3: Tungsten-halogen lamps (non-vehicl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20 |
| 字数估计 | 23,226 |
| 发布日期 | 2008-06-13 |
| 实施日期 | 2009-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2900.65; GB/T 21098 |
| 采用标准 | IEC 60432-3-2005,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0号(总第1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在250V以下用于下述用途的单端和双端卤钨灯的安全要求:投影;摄影;泛光照明;特殊用途照明;一般用途照明;舞台照明。本部分不适用于GB14196.2中所规定的, 用于替代传统钨丝灯的普通照明用单端卤钨灯。 |
GB 14196.3-2008: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GB 14196.3-2008 英文名称: 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3: Tungsten-halogen lamps (non-vehicl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4196.3-2008/IEC 60432-3:2005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概述
1.1 范围
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在250V以下用于下述用途的单端和双端卤钨灯的安全要求:
● 投影(包括电影放映和静止投影);
● 摄影(包括摄影棚);
● 泛光照明;
● 特殊用途照明;
● 一般用途照明;
● 舞台照明。
本部分不适用于GB 14196.2中所规定的,用于替代传统钨丝灯的普通照明用单端卤钨灯。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 1419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2 要求
2.1 概述
灯的结构和设计应使其在正常使用中不致对人和周围环境造成危险。
通常,合格性通过本部分规定的所有相关试验进行检验。
2.2 标志
2.2.1 灯的标志
灯上应清晰耐久地标有下述内容:
GB 14196.3-2008/IEC 60432-3:2005
---来源标志(可以是商标、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
---额定功率(用“W”或“瓦”表示);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用“V”或“伏”表示);对于飞机场用灯,要标出额定电流(用“A”
表示)。
对于采用英国电源电压的灯,所标出的额定电压可以是“240volts”或“240V”。
注:英国实施230V(欧洲协调过程)的方式允许英国的电源电压维持在240V不变。
合格性用未使用过的灯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检验:
---用目视法检验标志的清晰度;
---用下述试验检验标志的耐久性:
用一块蘸过水的平滑的布擦拭灯上标志区域15s。
此试验之后,标志应仍清晰可见。
2.2.2 补充信息和标志
应标出下述适用的内容:
a) 灯上应标有适宜的灯具需要装有防护屏的警告性说明。或者,可以在灯的最小包装套或包装
盒上标有A.1中所示相关符号。
注:在北美,要求使用适宜的警告性说明。符号的使用不是强制性的。
b) 对于自屏蔽式灯(无需灯具提供防护屏),灯的最小包装套或包装盒上应标有A.2所示符号。
注1:本要求不适用于GB 14196.2所规定的灯。
注2:在北美,不采用该种符号。
c) 对于带介质膜反光碗的灯,灯的包装盒或包装箱上应标有A.3所示符号。
d) 额定电压为50V~250V的双端灯上应标有警告性说明或符号,如A.4中所示,表明在插入
或拔出灯之前,应切断灯具与电源的连接。
注1:在美国,对住宅室内灯具用的500W双端卤钨灯要求采用特殊的包装标志。
注2:在北美,要求使用适宜的警告性说明。符号的使用不是强制性的。
合格性采用目视法检验。
2.3 灯头或灯端
2.3.1 一般要求
为单端超低电压灯研制的灯头或灯端不应该用于额定电压大于50V的普通照明卤钨灯。
注:这种超低电压灯使用的灯头有:G4、GU4、GY4、GX5.3、GU5.3、G6.35、GY6.35、GU7和G53。
GU10灯端只用于带镀铝反光碗的灯。
合格性采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2.3.2 爬电距离
灯头的触点之间或触点与金属外壳之间的最小爬电距离应符合GB/T 21098的要求。
合格性通过测量进行检验。
2.3.3 尺寸
如果卤钨灯使用标准灯头/灯端,这些灯头/灯端应符合IEC 60061-1的要求。
成品灯上的灯头/灯端的尺寸采用IEC 60061-3中的量规检验。
非标准灯头/灯端应符合制造商的技术要求。
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
2.4 自屏蔽式灯的最大紫外辐射
自屏蔽式卤钨灯的特定有效紫外辐射功率应不超过:
---2mW/klm,或;
---对于反射灯,2mW/(m2·klx)。
合格性通过测量光谱能量分布进行检验。
2.5 超低电压低气压自屏蔽式灯的气压
工作期间,单端超低电压低气压自屏蔽式卤钨灯的气压应进行限定。这可以通过下述限制条件来
实现:
a) 冷态气压不超过1×105Pa(1bar);和
b) 灯容积最大值为1cm3;和
c) 额定功率最大值为100W。
合格性由检验和附录B所规定的试验进行确认。
2.6 额定电压为50犞~250犞的自屏蔽式灯在寿终时的安全性
当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时,灯失效时不应伴随出现玻壳破裂或掉头现象。
对于带卡口灯头的灯,还要求在试验之后灯头壳体不应出现内部短路。
试验条件如下:
---按照附录F进行诱导故障试验,或;
---燃点至寿终试验。
燃点至寿终试验应在IEC 60357:2002的附录A中寿命试验程序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该试验应
持续至寿终。
注:如有争议,将诱导故障试验作为基准试验方法。
2.7 灯具设计要求
见附录C。
3 评定
3.1 概述
本章规定了制造商为表明其产品符合本部分所应采用的方法,本方法以对全部产品的评定为基础
并与成品灯的试验记录有关。本方法也可用于认证。3.2给出了借助制造商的记录进行评定的详细
说明。
3.3给出了能对批量产品做出有限评定的批量试验程序的详细说明。该试验程序包括批量试验要
求,从而使批量评定适用于含有安全性能不合格产品的批次。由于某些安全要求不能用批量试验进行
检验,而且未必可能预先了解制造商产品的质量,所以,批量试验不能用于产品认证,也不能用于对批量
产品的鉴定。如果某一批量产品试验合格,检验机构只能得出如下结论:没有理由以安全原因拒收该批
产品。
3.2 依据制造商的记录对全部产品进行评定
制造商提供证据表明其产品符合3.2.1的特定要求。为此,制造商应提供与本部分要求有关的全
部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可从工作记录中提取,因此,这些记录可能并不是以已整理好的方式呈交的。
通常,评定工作应以达到3.2.1的验收标准的单个工厂为基础。但是,如果若干工厂处在同一质量
管理下,可将这些工厂组合在一起。就认证而言,可对一组指定的工厂发放一张证书,但认证机构有权
视察每个工厂,检验该厂有关的记录和质量控制程序。
为进行认证,制造商应将来源标志和符合本部分范围要求并由一组指定的工厂生产的相应系列、类
别和/或型号的灯列成清单予以公布。证书应包括制造商上述清单中的全部产品。有关增加和删减产
品的通知可随时发出。
在提交试验结果时,制造商可按照表1第4栏的要求对不同系列、不同类别和/或不同型号的灯的
试验结果进行归纳。
对全部产品进行评定的,要求制造商的质量控制程序符合已被认可的最终检验质量体系要求。在
以过程检验和试验为基础的质量保证体系框架中,制造商可以通过过程检验代替成品试验来证明其产
品符合本部分的某些要求。
制造商应提供与表1第5栏所示各条款要求相关的足够的试验记录。
制造商记录中不合格品的数量不应超过与表1第6栏所示合格质量水平(AQL)值相对应的表2、
表3或表4所示极限值。
3.2.1 对制造商的特定试验记录的评定
表1规定了试验的类型和不同条款的合格性的评定方法所适用的其他资料。
只有当相关产品的物理或机械结构、材料或生产工艺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才需要重复进行型式试验。
并且只要求对受到这些变化的影响的那些特性进行试验。
3.2.2 全部产品试验的抽样程序
采用表1所列条件。
每个生产日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部产品的交收试验。这些试验均可在过程检验和试验中进行。
只要能满足表1所列条件,各种试验进行的频率可以不一样。
对全部产品的试验应在生产完成后随机抽取的样品上进行,样品数不低于表1第5栏的规定。被
抽取用于某一试验的灯不再用于其他试验。
对寿终时的安全性要求(见2.6),制造商的抽样方法不应将其指定清单中的任一型号的灯有意排
除在外。
3.3 对批量产品的评定
3.3.1 批量试验的抽样方法
试验样品应按照协商一致的方法抽取,以确保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样品应从该批量的包装箱总数
的三分之一中随机抽取,包装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