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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4536.7-2010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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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536.7-2010 150 GB 14536.7-2010 9秒内发货PDF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4536.7-2010 (GB14536.7-2010)
中文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
英文名称 [GB/T 14536.7-2010] Automatic electrical control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electrical pressure sensing controls including mechanical requirement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K32
国际标准分类 97.120
字数估计 21,262
发布日期 2010-11-10
实施日期 2011-09-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4536.7-1996
采用标准 IEC 60730-2-6-2007,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8号(总第163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 这种控制器的最小标准规格额定压力为60kPa, 而最大标准规格额定压力为4.2MPa, 是装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上、设备内或附在设备上使用的, 也包括加热、空调和类似的应用, 所控制的设备可以是用电、燃气、油、固体燃料、太阳能等或它们的组合能源;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440V、交流不超过660V, 额定电流不超过63A的控制器;本标准未考虑与控制器在设备中的安装方法有关的控制器自动操作的响应值, 如果响应值明显地与使用者或环境的安全有关, 应在相应的家用设备标准中确定或由制造厂

GB 14536.7-2010 Automatic electrical control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electrical pressure sensing controls including mechanical requirements ICS 97.120 K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4536.7-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 包括机械要求 (IEC 60730-2-6:2007,IDT) 2010-11-10发布 2011-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定义 1 3 一般要求 2 4 试验的一般说明 3 5 额定值 3 6 分类 3 7 资料 3 8 防触电保护 4 9 接地保护措施 4 10 端子和端头 4 11 结构要求 4 12 防潮及防尘 5 13 电气强度和绝缘电阻 5 14 发热 5 15 制造偏差和漂移 6 16 环境应力 6 17 耐久性 6 18 机械强度 7 19 螺纹部件及连接 8 20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固体绝缘的距离 8 21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8 22 耐腐蚀性 8 23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发射 8 24 组件 8 25 正常操作 8 26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抗扰度 8 27 非正常操作 8 28 电子断开使用导则 9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电子控制器的要求 11 附录AA(规范性附录) 周期数 14 附录BB(资料性附录) 波纹管、布尔登管及类似元件用不锈钢 15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453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又由下列部分组成: ---GB 14536.3 电动机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2,IDT); ---GB 14536.4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3,IDT); ---GB 14536.5 密封和半密封电动机-压缩机用电动机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4, IDT); ---GB 14536.6 燃烧器电自动控制系统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5,IDT); ---GB 14536.7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 60730-2-6,IDT); ---GB 14536.8 定时器和定时开关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7,IDT); ---GB 14536.9 电动水阀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 60730-2-8,IDT); ---GB 14536.10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9,IDT); ---GB 14536.11 电动机用起动继电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10,IDT); ---GB 14536.12 能量调节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11,IDT); ---GB 14536.13 电动门锁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12,IDT); ---GB 14536.15 湿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13,IDT); ---GB 14536.16 电起动器的特殊要求(idtIEC 60730-2-14); ---GB 14536.17 锅炉器具中使用的浮子型或电极敏感型水位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 (IEC 60730-2-15,IDT); ---GB 1453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浮子型水位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EC 60730-2-16,IDT); ---GB 14536.19 电动燃气阀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 60730-2-17,IDT); ---GB 14536.20 水流和气流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 60730-2-18,IDT); ---GB 14536.21 电动油阀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 60730-2-19,IDT);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730-2-6: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 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第二版)。 本部分的结构与IEC 60730-2-6:2007完全相同。在本部分中,有对应国家标准的,参照引用国家 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则参照引用所列的IEC 标准。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b) 增加了国家标准的前言; c) “本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d) 用“GB 14536.1”代替“第一部分”。 本部分与GB 14536.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代替GB 14536.7-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 求(包括机械要求)》。 本部分与GB 14536.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若干章条的名称根据GB 14536.1的变化做了相应的更改; b) 第1章范围的限定1.2、1.3代替内容删去,适用GB 14536.1相应要求; c) 第2章2.3定义删去了若干条,其中部分已调整到GB 14536.1中; d) 第7章资料的提供调整了部分内容; e) 第10章端子和端头删去了10.1.1.1、10.1.101、10.1.102、10.2代替和增加条款的内容; f) 第11章删去了11.4.102增加条款及11.6代替内容,同时本章其他内容也有所调整; g) 第14章发热增加14.4.3.1条GB 14536.1该条款不适用; h) 第24章组件删去了24.2代替内容; i) 增加附录H。 本部分的附录H、附录A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自动控制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常州西玛特电器有限公司、惠达机电(惠州)有限公司、浙江 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通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恒集团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 究院、平顶山市联立机电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三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欧知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市九龙控制器有限公司、佛山华鹭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 器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本部分起草人:孔睿迅、杜立、陈建民、麦丰收、钱峰、陈雨忠、鄢运禄、柯赐龙、朱洲阳、邵志成、 李彦召、霍锦荣、罗晖、贾玉霖、梁然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536.7-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 包括机械要求 1 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最小额定表压力为-60kPa、最大额定表压力为4.2MPa的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 器,它们是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上、设备内或附在设备上使用的,也包括加热、空调和类似的应用,这 些设备可以是使用电、燃气、油、固体燃料、太阳能等或它们的组合能源。 1.1.1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固有的安全,也适用于与设备保护有关的操作值、操作程序, 还适用于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上、设备内或附于设备上使用的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试验。 注:本部分使用的“设备”一词包含“器具和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压力敏感控制器。 本部分也适用于作为控制系统一部分的单体压力敏感控制器或与带有非电输出的多功能控制器机 械地组合在一起的压力敏感控制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用于公共场所,例如给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其使用 的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也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 本部分也适用于GB 4706.1范围内的器具所使用的压力敏感控制器。 也可见附录J。 1.1.2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电气或机械操作的、响应或控制压力或真空的电自动控制器。 1.1.3 不适用。 1.1.4 代替: 本部分也适用于在电气上和/或机械上与压力敏感控制器相结合的人工控制器。 注:不构成自动控制器组成部分的人工开关的要求包含在GB 15092.1。 增加: 1.1.101 本部分包含对压力敏感控制器电气性能的要求和影响其预期操作的机械性能的要求。 注:18.101的规定因涉及气和/或油控控制器,目前正在考虑中,等待ISO/TC109及ISO/TC161的审核或修订。 1.1.102 通常这些压力敏感控制器是整体的,或装在设备内的,或预定整合到设备内或设备上的。当 这些控制器是独立安装时,其要求包括在本部分内。带线控制器不包括在本部分内。 1.4 代替: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装置的压力敏感控制器。对该种压力敏感控制器的要求由附录H给出。 本部分适用于装有NTC(负温度系数)或PTC(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的压力敏感控制器。它们 的附加要求包括在附录J中。 2 定义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 按用途分类的控制器的定义 2.2.19 增加注: 注:见2.2.102。 2.2.20 增加注: 注:见2.2.103。 增加: 2.2.101 限压器 pressurelimiter 一种压力敏感控制器,它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压力保持低于或高于某一预先设定值,而且其中可以 有由使用者进行设定的装置。 注:限压器可以是自动或人工复位型。在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周期内不能进行逆向操作。 2.2.102 一种压力敏感控制器,通常情况下设备预期在其所设定的高压,或低压,或高低压的限值下操作。 2.2.103 压力切断器 pressurecut-out 一种压力敏感控制器,其预定在设备的非正常操作条件下将压力保持在某一特定值之上或之下,且 其中不含有可由使用者进行设定的装置。 注1:压力切断器可能有自动复位型或人工复位型; 注2:一般情况下,压力切断器将提供2型动作; 注3:压力切断器可以有一个可调节的止动键,由控制器制造商、设备制造商或安装者设定。 2.3 与控制器的功能相关的定义 增加: 2.3.101 压力介质 pressuremedium 用以传递压力到压敏元件的介质。 注:在本部分中所用的压力介质是气体或液体。 2.3.102 压力差 differentialpressure 系统中两点间,或两系统间,或一个系统与参考压力(如大气压力)间的压力之差。 注:例如节流孔管的上游侧和下游侧之间的静态压力差。 2.8 与控制器组件相关的定义 增加: 2.8.101 通气限制措施 ventlimitingmeans 指限制空气从隔膜腔的大气室排出或吸进的措施。 2.8.102 气孔 vent 控制器工作时,排出或吸进空气过程中,从隔膜要与大气连通的一面(大气室)到大气环境的开孔。 3 一般要求 GB 14536.1中的该章适用。 4 试验的一般说明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1 试验条件 4.1.7 代替: 在7.2规定的、在第17章中使用的压力变化速率(例如α1、β1、α2、β2)V,应由制造商规定试验误差。 4.3.1 增加: 4.3.1.101 附录AA的值适用于第17章中独立安装的压力敏感控制器的试验。整体式和装入式的控 制器的值在相应的设备标准中规定。 5 额定值 GB 14536.1中的该章适用。 6 分类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3.9 增加: 6.3.9.101 ---压力敏感。 6.4.3 增加: 6.4.3.101 对于敏感动作,不应有由于敏感元件本身或与其相连的分断装置部件泄漏而引起的操作值 的增加(2.N型)。 6.5.2 修改: 用下列内容来代替注的第2段: 注:优选外壳防护等级是:IP20、IP30、IP40、IP54和IP65。允许取与这些优选值不同的值。 6.8.3 代替: 独立安装式控制器或与使用非电能源系统整装或组装在一起的控制器。 7 资料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表7.2 资 料 章、条 方 法 修改:用下列内容代替以下相对应的各项: 6 控制器使用目的 2.2.101,2.2.102, 2.2.103,4.3.5,6.3 26 每种人工动作的起动周期数(M) 6.10,附录AA X 27 每种自动动作的自动周期数(A) 6.11,附录AA X 34 不适用 44 不适用 48 操作压力(或压力) 2.3.11,15,18 D 增加下列项目: 101 压力介质 2.3.101 X 表7.2(续) 资 料 章、条 方 法 102 操作偏差 2.3.26 D 103 最大工作压力 2.3.29 D 在表7.2注d中增加:对于压力敏感控制器,起动量的限值或由器具制造商根据适用的家用器具标准的第二部分 进行规定,或由压力敏感控制器制造商声明(见17.7和17.8)。 8 防触电保护 GB 14536.1中的该章适用。 9 接地保护措施 GB 14536.1中的该章适用。 10 端子和端头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0.1 外接铜导线的端子和端头 10.1.4 增加: 注:在加拿大和美国,操作电压大于50V的控制器应配备适当的接线端子或引线来连接固定布线,其电流等级应 不低于: ---1.25倍固定式空间电热器具的负载电流; ---1.25倍单相电机的满载额定电流; ---满载电机电流与1.25倍固定空间电热设备负载所组成的合成负载的1.25倍; ---最大电动机满载电流加上其他负载的满载电流的1.25倍; ---1.0倍全部其他负载。 11 结构要求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4 动作 增加: 11.4.101 2.N型动作 2.N型动作应设计成在敏感元件或在敏感元件与分断装置之间的任何部件出现泄漏的情况下,在 超过标称的操作压力和漂移的总和之前完成规定的断开或切断。 通过下列试验检查是否合格: 2.N型控制器的操作压力应按GB 14536.1中的第15章规定的条件测量。如果控制器有设定装 置,应将其设定到最高值。 进行测量之后,在敏感元件上人工地加工一个孔,重复进行操作压力的测量。 不允许有超过所声明值的正向漂移。 注:本试验可以通过物理操作模型的理论计算来代替。 可以采用单独的护套或套管保护敏感元件来满足第18章的要求。 11.11 安装、保养和维修的要求 增加: 11.11.101 与膜片接触的部件不应有任何尖锐的毛刺、突出物或可能会擦伤、磨坏膜片的类似物。 是否合格,通过在第17章试验前后的观察来检查。 11.11.102 操作弹簧应保护和安装好,防止擦伤、弯曲、卷曲或互相干扰其运动。 是否合格,通过在第17章试验前后的观察来检查。 11.11.103 如果控制器的任何部件失效会引起危险液体泄漏,则此部件应由熔点(固相温度)不低于 510℃、而且在204℃时的拉伸强度不小于68MPa的材料制成。 此部件不应有压陷、变形、熔化、氧化或在此后其他试验期间不得泄漏液体。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第17章的试验检查。 11.11.104 如果部件的损坏会引起可燃性流体泄漏,或引起控制失灵,这些部件包括外壳、毛细管、波 纹管或膜盒等,应能耐受正常工作时所接触到的大气的腐蚀和所接触的液体的侵蚀。 注:含铜小于81%和含锌大于9%的黄铜被认为是不耐燃油腐蚀的。 11.11.105 弹性膜盒、波纹管或类似结构构成的可燃气体或液体的密封结构控制器,应在膜盒或波纹 管的周围有外壳包封住,以避免万一膜盒或波纹管损坏时,气体或液体外泄,或者用可将气体或液体排 出室外的通风管或导管。 11.11.106 设计用于监测黏度为1.00mm2/s到600mm2/s燃油压力的控制器,如果其三个试样在经 受100000周期的耐久性试验后,无泄漏迹象,且耐久性试验之后,试样经受4倍最大工作压力的静水 试验,控制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其不需要满足18.101和18.102要求: a) 如果有泄漏物从破损的元件中排到控制器外壳内,而且这些泄漏物在进入导管连接孔之前就 排到控制器外部,则波纹管、弹性金属管、膜盒或类似元件,由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性相当于A 级的材料制成。或者 b) 如果从破损元件排出的泄漏物仅排到控制器外壳外部,那么波纹管、弹性金属管、膜盒或类似 物应由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性相当于B级的材料制成。 合适的A级和B级材料见附录BB。 注:1mm2/s=1Centistoke(厘司)。 增加: 11.101 操作机械的结构要求 11.101.1 如果用螺钉和螺母将操作部件固定到运动部件上时,应用铆接或用其他方式锁定。 11.101.2 人工开关的操作机构不得使部件损坏。 11.101.3 操作部件应由绝缘套管或固定其位置的方法与接到控制器的导线分离,应避免导线影响操 作部件的运动。 是否符合11.101.1到11.101.3的要求,通过观察来检查。 11.102 在最大操作压力值之上或最小操作压力值之下,压力切断器不得复位或有人工复位的可能性。 11.103 有人工复位装置的压力切断器应能自由切断。 是否符合11.102和11.103的要求,通过观察来检查。 12 防潮及防尘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2.1.1 增加: 本条试验不用于考核控制器和设备之间的密封性能。 13 电气强度和绝缘电阻 GB 14536.1中的该章适用。 14 发热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4.4.3.1 不适用。 15 制造偏差和漂移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1 删除注。 增加: 15.1.101 对于限压器,2型动作的压力切断器和2型动作的、用于制冷液体的压力操作控制器,制造 偏差和漂移值,应符合控制器制造商的规定。 15.4 代替: 操作压力如7.2规定的那样。所允许的偏差和漂移不适用于故意超过最大操作压力的目的。 15.5.5 增加: 15.5.5.101 对于含有可由使用者进行设定的设定点的控制器,初始操作压力应在最大、最小及最大最 小设定点间大约中位的设定点上确定。对于这样的控制器,15.4规定的最大操作偏差适用于最大设 定点。 根据最大设定点确定的5%刻度的误差可适用于最小设定点和中位的设定点。这种刻度误差可能 附加到最大操作偏差。 将控制器接到空气或水压力源上,接法和预定的使用相一致。建立一个压力值,使其在操作压力 (最大、最小或中间值)25%范围内,然后使压力以每分钟10%的速度增加或减少,但在任何情况下变化 速度不应超过60Pa/s。 初始试验和第17章耐久试验后的最后试验条件及试验设备应相同。 16 环境应力 GB 14536.1中的该章适用。 17 耐久性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7.1.2.1 代替: 是否符合17.1.1和17.1.2的要求,按17.16的试验检查。 17.1.3.2 增加: 17章规定的试验要在最大工作压力下进行。 17.16 专门用途控制器的试验 增加: 17.16.101 压力操作控制器 17.1到17.5适用。 17.6不适用。 17.7和17.8适用。 17.9适用,但只适用于慢接通、慢断开的自动动作。 17.10到17.13适用,但只适用于有人工动作(包括提供给使用者设定的起动措施)的压力操作控 制器。 17.14适用。 17.16.102 限压器 17.1到17.5适用。 17.6不适用。 17.7和17.8适用,但是要求由起动获得复位的情况除外。其起动应按17.4规定为快速起动,只 要机构允许就尽可能快,或按7.2由制造商规定。 17.9适用,但仅适用于慢接通慢断开自动动作,所使用的条件与17.7和17.8规定的人工复位条 件相同。 17.10到17.13适用,但仅适用于有人工动作(包括提供给使用者设定的起动措施)限压控制器。 17.10到17.13不适用于在17.7到17.9的自动动作试验中已考核的正常复位的人工动作。如果 限压器在这些自动动作试验期间还有未考核的其他人工动作,那么17.10到17.13对这些人工动作是 适用的。 17.14适用。 17.16.103 压力切断器 17.1到17.5适用。 17.6适用于1.M或2.M动作,“X”的值尽可能小。 17.7和17.8适用,但需要由起动获得的复位操作的除外,其起动应按17.4为快速规定的速度进 行,只要机构允许。或按7.2由制造商规定。 17.9适用,但仅用于慢接通慢断开的自动作用,所使用的条件和17.7和17.8规定的人工复位条 件相同。 17.10到17.13不适用在17.7到17.9的自动动作试验时考核正常复位人工动作。如果在这些自 动动作试验期间,压力切断器还没有考核其他人工动作,那么17.10到17.13适用。 17.14适用。 18 机械强度 GB 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18.101 介质的泄漏 注:在考虑中。 当限压器或压力切断器中经受所监测的流体的压力的部件,用空气或氮气以控制器最大工作压力 1.5倍进行试验时,这些部件的介质外漏的速率不得超过200cm3/h。 为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将控制器连接到能以规定的压力提供清洁空气或氮气的系统中,将对于控 制器的操作不重要的开口密封。将空气或氮气引入并使其保持在规定的试验压力下,薄膜元件处于正 常使用情况下,使其两面经受压力。将试验压力慢慢地施加在薄膜两侧。不要突然加压,以避免薄膜受 压过度。 用仪器来检测液体泄漏,该仪器应能准确指示试验液体200cm3/h的流速。最大工作压力35kPa 的控制器,当含液体的部件浸在25mm深的水中达10s时,在试验压力下,如没有气泡指示有泄漏情 况发生,就认为符合上述要求。 有薄膜、波纹管时,为满足11.11.105的要求,在控制器的最大工作压力下,不允许以超过下列规定 的速度泄漏和通过无螺纹的通风孔或圆脚销、管脚、连接处泄漏到外壳以外。 a) 对于与比重小于1.0的燃气一起使用的控制器,0.64比重气体的泄漏速率不得超过0.03m3/h; 注:在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国,泄漏速率是70L/h。 b) 对于与液化石油气一起使用的控制器,比重为1.53的气体泄漏速率不得超过0.014m3/h; 注:在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国,泄漏速率是70L/h。 c) 对于与可燃性液体,如汽油、煤油和其他黏度小于1.2mm2/s的燃料油一起使用的控制器,水 的泄漏速率不得超过0.001m3/h; d) 对于与黏度大于1.2mm2/s的最轻级燃料油一起使用的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