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5093-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15093-2008'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 15093-2008 259 GB 15093-2008 <=3 国徽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5093-2008 (GB15093-2008)
中文名称 国徽
英文名称 National emblem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A22
国际标准分类 01.080.10
字数估计 11,167
发布日期 2008-06-19
实施日期 2009-06-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5093-1994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0号(总第123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增强塑料或铝合金制作的、用于悬挂的国徽。以印刷等工艺制作的其他材质的平面国徽图案亦应参照本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GB 15093-2008: 国徽 GB 15093-2008 英文名称: National emble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093-2008 代替GB 15093-1994 国 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是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对GB 15093-1994《国徽》的修订。 本标准与GB 15093-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标准中附录A、附录B修订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前言和国徽彩色图案; ---修订了原标准中表1的部分项目内容; ---规定徽面黄色的制作只能采用贴金工艺并修订了黄色色度值; ---规定国徽产品背面应标注生产日期,说明书中应说明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 本标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布新、孙秀如、黄端、何唯平、张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093-1994。 国 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以下简称国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增强塑料或铝合金制作的、用于悬挂的国徽。以印刷等工艺制作的其他材质 的平面国徽图案亦应参照本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4.1 国徽形状和图案 4.1.1 国徽形状和图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说明》中的有关 规定。 4.1.2 国徽图案如图1所示。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4.2 标准国徽尺寸和允许误差 4.2.1 标准国徽各部尺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制作说明》中的有关规定。 4.2.2 标准国徽各部尺寸和允许误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说 明》中“方格墨线图”中的有关规定,见表1、图2、图3、图4。 4.3 需要制作其他非标准尺寸国徽时,应按标准尺寸和允许误差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 4.4 国徽徽面颜色和允许误差 4.4.1 徽面颜色的色度坐标值见表2。表2中的色度数据以CIE标准照明体D65和CIE1964标准色 度系统计算(不包含镜面反射)。 4.4.2 国徽徽面的黄色部分应采用贴金工艺制作。 4.5 国徽徽面漆膜性能 徽面漆膜性能见表3。 4.6 国徽徽体材质强度 4.6.1 弯曲强度不低于140MPa。 4.6.2 表面硬度(巴氏)不低于30。 4.6.3 落球冲击强度:国徽徽体无裂纹、无损坏。 4.7 国徽徽面外观评定 5 试验方法 5.1 国徽各部尺寸和允许误差的计量应使用检验合格的、准确度不低于0.5%的量具。 5.2 色度测量应按GB/T 3979、GB/T 11186.2-1989和GB/T 11186.3-1989的规定进行。 5.3 徽面漆膜性能应按GB/T 1720、GB/T 1733、GB/T 1740、GB/T 1766、GB/T 1771、GB/T 6739、 GB/T 9274和GB/T 9754的规定进行测定。 5.4 强度试验 5.4.1 弯曲强度试验应按GB/T 1449的规定进行。 5.4.2 硬度测定应按GB/T 3854的规定进行。 5.4.3 落球冲击:将国徽样件正面向上,水平铺放在水泥地面上,在离样件上方1m处放置一个重 112g钢球,使钢球自由坠落在徽面同一平面部位,重复三次,观察样件表面有无裂纹、变形、脱层等。 5.5 徽面和徽底面不平度测试应按GB/T 11337-2004中4.4b的方法进行。 5.6 徽体不圆度测试应按GB/T 4380-2004中2.3两点测量的方法进行。 5.7 徽面外观质量评定试验:应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距离徽面1m,用目视进行判断;在灯光下进行评定 时需采用照度不低于750lx的日光色荧光灯。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出厂检验 每面国徽产品出厂时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国徽的形状、图案和各部尺寸及徽面 外观、颜色质量评定。 出厂检验时,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得出厂。 6.1.2 型式检验 当徽体材质、徽面漆配方、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型式检验。第4章规定的所有质量要求全 部合格时,判定为型式检验合格,允许正式生产。 7 标志、包装 7.1 标志 每面国徽背面应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编号及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期。 7.2 包装 7.2.1 每面国徽需单独包装。包装应确保国徽不受损坏,便于运输、贮存。外包装外侧应注明产品名 称、规格、材质、包装尺寸、重量、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商......

相关标准: GB/T 16903  GB/T 30785  GB/T 45419  GB/T 3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