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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5269.3-2011 (GB15269.3-2011) | | 中文名称 | 雪茄烟 第3部分:产品包装、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Cigars -- Part 3: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acking, making, storage and transpor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87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60 | | 字数估计 | 10,146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2-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5269-1994部分 | | 引用标准 | GB/T 15269.1-2010; GB/T 16447; GB/T 22838.1; GB/T 22838.4; GB/T 22838.7; GB/T 22838.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5269的本部分规定了雪茄烟的包装、卷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以及雪茄烟的贮运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雪茄烟。 |
GB 15269.3-2011
ICS 65.160
X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部分代替 GB 15269-1994
雪茄烟 第3部分:产品包装、
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
2011-06-16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的4.9、5.1.7、5.2.4、5.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 15269《雪茄烟》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品分类和抽样技术要求;
---第2部分:包装标识;
---第3部分:产品包装、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GB 15269的第3部分。
本部分部分代替GB 15269-1994。
本部分与GB 15269-1994的相关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雪茄烟产品包装、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雪茄烟的卷制技术要求、包装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增加了雪茄烟产品包装、卷制的检验分类;
---增加了雪茄烟产品包装、卷制的检验规则;
---在贮运技术要求部分增加了9.1.3。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德成、张文同、曾代龙、孙姝军、李栋、周斌、夏永峰、黄若强、王以慧。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269-1994。
雪茄烟 第3部分:产品包装、
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
1 范围
GB 15269的本部分规定了雪茄烟的包装、卷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雪茄烟的贮运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雪茄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52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5269.1-2010 雪茄烟 第1部分:产品分类和抽样技术要求
GB/T 16447 烟草及烟草制品 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GB/T 16447-2004,ISO 3402:1999,
IDT)
GB/T 22838.1 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卷烟包装和标识
GB/T 22838.4 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卷烟质量
GB/T 22838.7 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7部分:卷烟含末率
GB/T 22838.9 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9部分:卷烟空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15269的本部分。
3.1
洞眼 hole
烟支茄衣上直径超过2mm的孔。
3.2
脱皮 off-wrapper
烟支茄衣片状脱落或脱开。
3.3
破碎 splitting
烟支茄衣破裂长度超过5mm。
3.4
竹节烟支 bamboojointcigar
因茄芯密度不均而出现的垂直切面空松的烟支。
4 卷制技术要求
4.1 空头
雪茄烟空头技术要求见表1。
表1 雪茄烟空头技术要求
型 号 空陷截面比 空陷深度/mm
大号
中号
小号
微型
< 2/3
< 1.0
< 1.5
4.2 烟支外观
雪茄烟烟支外观技术要求见表2。
表2 雪茄烟烟支外观技术要求
项 目
型 号
大 号 中 号 小号、微型
烟支
外形
中心轴线
最大偏移量
烟支长度≥100mm
烟支长度< 100mm
切口斜面高低差
带嘴烟支嘴头
指 环
≤2.5mm ≤1.5mm
≤2.0mm ≤1.0mm
≤1.0mm ≤0.5mm
装接端正牢固、不漏气
对接应粘贴牢固,且完整平齐,搭口处上下不应超过1mm。印刷质
量应清晰可读
茄衣
光洁度
脉 纹 细 致 舒 伸
折 痕 无 < 烟支长度的1/3 < 烟支长度的1/2
病 斑
直径不应大于2.0mm,且点数不应超过
2点
直 径 不 应 大 于
3.0mm,且点数不应
超过2点
污 痕 直径不应大于3.0mm,且点数不应超过2点
茄衣
完整度
缝 口 严 合 缝口长度≤5mm,不显内胚
洞 眼 无
脱皮、破碎 无
4.3 松紧度
雪茄烟烟支松紧度技术要求见表3。
表3 雪茄烟烟支松紧度技术要求
型 号 松 紧 度
各型号 烟支均匀饱满,不应有过松、过紧、竹节烟支
4.4 烟支长度
雪茄烟烟支长度技术要求见表4。
表4 雪茄烟烟支长度技术要求 单位为毫米
型 号 长 度
允 差
无 嘴 带 嘴
各型号
设计值(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数值见
GB/T 15269.1-2010的4.9);实测平均值
(监督检验时)
±1.5 ±2.0
4.5 周长
雪茄烟周长技术要求见表5。
表5 雪茄烟周长技术要求 单位为毫米
型 号 周 长 允 差
大、中号
小号
设计值(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数
值见 GB/T 15269.1-2010的4.9);
实测平均值(监督检验时)
±1.5
±1.0
4.6 含水率
雪茄烟含水率技术要求见表6。
表6 雪茄烟含水率技术要求 以%表示
型 号 含 水 率
各型号 11.0~16.0
4.7 质量
雪茄烟质量技术要求见表7。
表7 雪茄烟质量技术要求 单位为克每支
型 号 质 量 允 差
大号
中号
小号
微型
设计值(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数
值见 GB/T 15269.1-2010的4.9);
实测平均值(监督检验时)
±1.0
±0.5
±0.3
±0.2
4.8 含末率
雪茄烟含末率技术要求见表8。
表8 雪茄烟含末率技术要求 以%表示
型 号 含末率
大号 ≤2.0
中号 ≤2.0
小号、微型 ≤3.0
4.9 燃烧性
各型号的雪茄烟烟支,自由阴燃时间不应低于60s。
5 包装技术要求
5.1 盒的通用技术要求
5.1.1 盒的外包透明纸应紧贴牢固,拉带完整良好,不应拉不开。
5.1.2 盒表面应清洁,如有污点,污点长度不应大于3mm,且不应超过2点。
5.1.3 盒外形端正,侧面上下宽度差不超过3mm;侧面上下部不应成凹角;叠角损伤长度在3mm以
内不超过2处。
5.1.4 盒粘贴牢固,粘贴不齐不超过3mm。
5.1.5 盒烟支不应外露,商标纸不应多张。
5.1.6 盒内烟支,茄衣颜色基本一致。盒内烟支若有包装,包装应完整良好。
5.1.7 盒内不应有倒装、错装、烟嘴脱落、有虫或虫蛀,不应有短、断、残伤烟支,也不应缺支和多支。
5.2 条的通用技术要求
5.2.1 条的外包透明纸应紧贴牢固,拉带完整良好,不应拉不开。
5.2.2 条装表面应清洁,如有污点,污点长度不应大于3mm,且不应超过2点。
5.2.3 条装应封贴牢固,条包、条盒包装不应外露小盒。加贴标签翘开长度不应超过自身长度的三分
之一,并不应露出条包外,不应多张。
5.2.4 条包、条盒不应错装、少装。
5.3 箱内烟条排列整齐,不应错装、少装。
5.4 支、盒、条、箱之间或各自相互间不应粘连。
5.5 单支包装体通用技术要求参照5.1。
6 试验方法
6.1 按GB/T 15269.1抽取实验室样品。
6.2 从实验室样品中制备试样。除含水率、外观、熄火外,测试前试样应在GB/T 16447规定的条件下
进行调节和测试。
6.3 外观:对于盒包装,从按GB/T 15269.1-2010的6.1.3.1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10支作为试
料,如试样数量为20支,则试样亦为试料;对于支包装,使用按GB/T 15269.1-2010的6.1.3.1制备
的试料。以目测法及游标卡尺进行外观试验,其中中心轴线最大偏移量和切口斜面高低差的测试示意
图见图1和图2。涉及长度量值的结果以毫米(mm)表示,精确至0.1mm。
图1 中心轴线最大偏移量测试示意图
图2 切口斜面高低差测试示意图
6.4 空头
使用6.3的试验样品作为试料,按GB/T 22838.9的规定进行烟支空头的试验。结果以毫米(mm)
表示,精确至0.5mm。
6.5 松紧度
从按GB/T 15269.1-2010的6.1.3.3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10支作为试料,采用感官鉴定、手
摸目测的方法逐支进行试验。
6.6 烟支长度
从按GB/T 15269.1-2010的6.1.3.3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10支作为试料,使用游标卡尺逐支
进行试验。结果以毫米(mm)表示,精确至0.5mm。
6.7 周长
从按GB/T 15269.1-2010的6.1.3.3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10支作为试料,将烟支按长度轴线
方向剖开,平展后使取其最宽处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试验。结果以毫米(mm)表示,精确至0.1mm。
6.8 含水率
6.8.1 按GB/T 15269.1-2010的6.1.3.2制备试料,按6.8.2~6.8.6的方法进行试验。
6.8.2 采用分析天平称雪茄烟烟丝质量。
6.8.3 采用电热恒温干燥箱烘干烟丝水分。
6.8.4 用直径为64mm、高为40mm的铝制样品盒盛装烟丝。
6.8.5 将烟支剥开,把茄衣、茄套和烟丝混合均匀后分为两份,置于两个样品盒内,各称取5g~10g,
在(100±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烘2h后,取出放入干燥皿内。冷却后再称量,并按式(1)计算烟丝
含水率:
w=m1-m2m1 ×100%
(1)
式中:
w---烟丝含水率,%,精确至0.1%;
m1---烘前烟丝质量,单位为克(g),精确至0.001g;
m2---烘后烟丝质量,单位为克(g),精确至0.001g。
6.8.6 两份平行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即为该批雪茄烟的水分含量。若两结果之差的绝对值大于0.3%,
则应重新取样试验。
6.9 质量
从按GB/T 15269.1-2010的6.1.3.3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10支作为试料,按GB/T 22838.4
的规定逐支进行试验。结果以克(g)表示,精确至0.1g。
6.10 含末率
6.10.1 从按GB/T 15269.1-2010的6.1.3.3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5支~20支作为试料,按照
6.10.2和6.10.3的方法进行试验。
6.10.2 使用GB/T 22838.7规定的烟支含末率测定仪和天平检测雪茄烟的含末率。
6.10.3 将烟支剥开后的茄芯称重,混合均匀后,称取15g,小心地平摊在测定仪的筛网上,待摇动
25s、80次后,用毛笔仔细地将筛出的烟末扫下称量,并按式(2)计算其含末率:
Y=m3m4×100%
(2)
式中:
Y---烟支含末率,%,精确至0.1%;
m3---烟末质量,单位为克(g),精确至0.001g;
m4---筛前茄芯质量,单位为克(g),精确至0.001g。
6.11 燃烧性
6.11.1 从按GB/T 15269.1-2010的6.1.3.3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5支作为试料,按6.11.2~
6.11.3的方法逐支进行试验。
6.11.2 根据烟支式样在烟支尾端标出均匀点燃的长度为10mm。
6.11.3 将均匀点燃的烟支悬空平放于烟支燃烧架上,让其自由阴燃,并开始记自由阴燃时间。结果以
秒(s)表示,精确至1s。
6.12 包装
6.12.1 按 GB/T 15269.1-2010的5.2抽取箱和条直接作为试料;从按 GB/T 15269.1-2010的
6.1.3.1制备的试样中随机抽取5盒(支)作为试料,如盒包装试样数量小于或等于5盒,则试样亦
试料。
6.12.2 按GB/T 22838.1进行试验。单支包装体使用钢板尺及目测法对试样进行试验。
7 检验分类
雪茄烟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型式检验应包括所有项目;监督检验项目根据有
关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求设定,一般应对A类指标项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根据企业质量控制要求
自行确定检测内容,但为保证产品质量,至少应对所有A类指标项进行检验。
本部分4.1~4.9中,4.9为 A类指标,4.1、4.6和4.8是B类,其他是C类。在5.1~5.4中,
5.1.7、5.2.4、5.3是A类,其他是C类。同一包装同时出现A、C类指标时,按A类指标扣分。
8 检验规则
8.1 按照本部分第4章、第5章的要求,判定第6章的各项试验结果的各类质量缺陷数。
8.2 各B、C类指标项中各类质量缺陷数乘以相应单位扣分值的总和等于该项目缺陷扣分数。雪茄烟
包装与卷制质量中B、C类指标项考核采用百分制表示,其得分为100减去各项质量缺陷扣分数总和,
得分为负分时以0分计。
8.3 雪茄烟包装与卷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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