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5592-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15592-2008 | 399 | GB 15592-2008 | <=3 |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5592-2008 (GB15592-2008) |
| 中文名称 |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
| 英文名称 | [GB/T 15592-2008] Poly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080.20 |
| 字数估计 | 9,951 |
| 发布日期 | 2008-06-18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5592-1995 |
| 采用标准 | ГОСТ 14039-1978(1984),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0号(总第1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糊用树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乳液法、微悬浮法以及其他聚合方法生产的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
GB 15592-2008: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GB 15592-2008 英文名称: [GB/T 15592-2008] Poly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592-2008
代替GB 15592-1995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八章中第8.1条为强制性的,表4的部分指标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对应于ГОСТ14039-1978(1984年确认)(RU)《乳液法聚氯乙烯树脂》,与ГОСТ14039-
1978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592-1995《糊用聚氯乙烯树脂》。
本标准与GB 15592-1995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第2章);
---修改了黏数代码的范围(1995年版表1,本版表1);
---修改了标准糊配比(1995年版表2,本版表3);
---修改了部分物化性能指标(1995年版表3,本版表4);
---增加了“刮板细度”项目及指标(本版表4中第10项);
---删除了采用标准糊配比B的产品无优等品的规定(1995年版表3中的注2);
---增加了对采用标准糊配比B的产品糊增稠率项目不要求的规定(本版表4中的脚注a);
---增加了一种糊的制备方法(本版5.3.1);
---增加了采用标准糊配比A测定杂质粒子数的校正公式(本版公式1);
---修改了糊增稠率的计算方法(1995年版5.8,本版5.8);
---增加了测定“刮板细度”的试验方法(本版5.11);
---删除了样品保存期限的规定(1995年版6.2.3);
---修改了包装中关于净含量及净含量的计量要求的规定(1995年版7.2,本版8.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分会(SAC/TC15/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锦西化工研究院、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沛云、孙丽娟、霍敏、刘晓罡、郝晶、谭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592-1995。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糊用树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乳液法、微悬浮法以及其他聚合方法生产的聚氯乙烯糊用树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产品分类
3.1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产品由GB/T 3402.1中规定的产品名称、聚合方法和用途以及黏数、标准糊配
比、标准糊黏度等六项组成的代码分类。聚合方法、用途、黏数、标准糊配比、标准糊黏度的代码组合称
为型号。
4 要求
4.1 外观,白色粉末。
4.2 物化性能,应符合表4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目视观察或依据供需双方协议按GB/T 2913执行。
5.2 黏数(或K值或平均聚合度)的测定
黏数、K 值和平均聚合度的测定方法可任选其一。若有争议,以GB/T 3401为仲裁方法。
5.2.1 黏数和K值的测定
按GB/T 3401进行。
5.2.2 平均聚合度的测定
按GB/T 5761-2006附录A进行。
5.3 标准糊黏度(B式)的测定
5.3.1 以表3中的标准糊配比,按 GB/T 12004.2-1996或 GB/T 16613 制糊。若有争议,以
GB/T 12004.2-1996制备的糊为仲裁用糊。
5.3.2 标准糊黏度的测定按GB/T 12004.4进行。其中转子规定为3#(NDJ型黏度计)或与其相当的
转子,若采用其他规格转子,需在报告中说明。
5.4 杂质粒子数的测定
按GB/T 21992《糊用聚氯乙烯树脂 杂质与外来粒子数的测定》进行。若以5.3.1中制备的糊为
试料,且采用标准糊配比A,则按GB/T 21992(《糊用聚氯乙烯树脂 杂质与外来粒子数的测定》)测定
后,结果按式(1)校正:
杂质粒子数 = 实测杂质粒子数×0.8 (1)
5.5 挥发物(包括水)的测定
按GB/T 2914进行。
5.6 筛余物的测定
按GB/T 21988《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 水中筛分析》进行。其中对含有助剂的产品,在
调糊时可加适量氨水(如1mL)后调制。如在筛分过程中发现有“细粒子的自聚团”存在,可用长毛板刷
轻荡法消除。
5.7 糊增稠率的测定
将5.3.1中制备的糊测定后在常温下放置24h(测定前需在23℃±1℃下放置2h)后(应无沉析
现象),按GB/T 12004.4进行测定。糊增稠率按式(2)计算:
5.10 醇萃取物的测定
按GB/T 21993《聚氯乙烯树脂 甲醇或乙醇萃取物含量的测定》进行。其中萃取时间和萃取速度
分别为3h和10次/h。
5.11 刮板细度的测定
按GB/T 21990《聚氯乙烯(PVC)糊 刮板细度的测定》进行。
5.12 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的测定
按GB/T 4615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单釜所得产品或同聚合条件的数釜产品经混合均匀为一批。
6.2 采样
6.2.1 从批量总袋数中按下述规定的采样单元数进行随机采样。当总袋数(N)小于或等于500时,按
6.2.2 采样时,用采样探子(GB/T 6679-2003附录A和附录C或相似探子)自袋的中心垂直插入深
度的3/4处采取样品,或用连续自动采样器(或人工)在包装线按采样单元数确定的间隔采取样品。
6.2.3 采样量不少于2kg,混匀后装于洁净干燥的容器(或塑料袋)中封严(用于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
测定的样品,应贮存在密封良好的样品瓶中并压实充满),并标明产品批号和采样日期。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技术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附有质量检验报告单,其内容包括生
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批量、质量指标、等级、生产日期,并有检验章。未满足标准要求的产
品不得声明符合本标准。
6.3.2 物化性能要求中出厂检验项目为黏数、标准糊黏度、筛余物、杂质粒子数、挥发物含量、残留氯乙
烯单体含量,其余检验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中的抽检项目。如有停产后复产、原料或者工艺有重大改
变、合同规定等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在连续正常生产时抽检项目应保证达到本标准规定指标,每季
度抽检一次,当抽检不达标时应每批都进行检验,直至连续五批检验结果都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按正
常抽检。
6.3.3 检验结果中如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自同批产品中以双倍采样单元数采样对不符合
本标准要求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确定。如仍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即为不合格品。
6.3.4 本标准产品质量指标极限数值的判定,采用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
6.4 用户验收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规定对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自收到之日
起,三个月内向供货方提出处理意见。
7 标志
包装袋上应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净含量和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及
等级。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本产品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织袋或“牛皮”纸与聚丙烯编织物复合袋包装。
每袋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