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7466.1-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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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7466.1-2008 | RFQ | 点击询价 | <=7 |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7466.1-2008 (GB17466.1-2008) |
| 中文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17466.1-2008] Boxes and enclosures for electrical accessori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20.10 |
| 字数估计 | 44,441 |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7466-1998 |
| 引用标准 | GB/T 2423.55-2006; GB/T 4207-2003; GB 4208-2008; GB/T 5169.10-2006; GB/T 5169.11-2006; GB/T 5169.21-2006; GB/T 17045-2006; GB/T 17193-1997; GB/T 17194-1997; GB/T 16842-1997; GB/T 19215(所有部分)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5号(总第13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7466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和1500V(d.c.)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外壳或外壳部件(以后统称“安装盒”和“外壳”)。注: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类型的要求见相应的GB 17466第2部分。符合本部分的安装盒和外壳适用于通常不超过35℃, 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下。注:考虑我国地理气候环境, 我国部分地区为湿热带气候, 因此, 规定外壳的使用环境温度为“通常不超过35℃, 偶尔会达到40℃”。IEC 60670-1中该条规定的环境温度 |
GB 17466.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7466.1-2008 英文名称: [GB/T 17466.1-2008] Boxes and enclosures for electrical accessori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466.1-2008
代替GB 17466-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
安装盒和外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GB 17466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和1500V(d.c.)的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外壳或外壳部件(以后统称“安装盒”和“外壳”)。
注: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类型的要求见相应的GB 17466第2部分。
符合本部分的安装盒和外壳适用于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下。
注:考虑我国地理气候环境,我国部分地区为湿热带气候,因此,规定外壳的使用环境温度为“通常不超过35℃,偶
尔会达到40℃”。IEC 60670-1中该条规定的环境温度为“通常不超过25℃,偶尔会达到35℃”。
本部分适用范围是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67)和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89)中家用断路器及类似设备(对应IEC /SC23E)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注:本部分也可作为其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参考文件。
成为电器附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能为电器附件提供防外部影响(如机械冲击、固体或水进入等)
的安装盒和外壳,适用于该电器附件相关标准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
---天花板灯线盒;
---照明支承配件;
---为GB/T 19215电缆槽管系统专门设计且不打算安装在这些系统之外的安装盒、外壳和外壳
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 1746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
部分。
4 一般要求
外壳每一部件在设计和构造上应保证:当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好之后,外壳能确保为其内部的各部
件提供足够的电气和机械保护,并确保对使用者的影响或对周围环境的危害最小。
是否合格,通过全部有关的要求和规定的试验来检查。
5 关于试验的一般说明
5.1 本部分规定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除非另外规定,否则安装盒和外壳试验均应按交货状态进行。
符合其他标准的附件不进行本部分试验。
对绝缘材料制成的安装盒和外壳应在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为45%~85%的条件下预处理10d后
才能进行试验。
除非另外规定,否则试验应用一组三个新试样在环境温度(20±5)℃下按照本部分条文的顺序进行。
5.2 如果有一个试样因装配或制造上的缺陷,出现一项试验不合格,则应用另一组(三个)样品重复该
项试验及对该项试验结果有影响的前面的任何试验及后续规定序列的试验。这三个试样应符合本部分
要求。
注:申请人可在送交第一组试样的同时送交另一组(三个)附加试样,供万一有试验不合格时使用。这样(申请人)
无需再申请,试验站即可用附加试样进行重复试验,并只有再出现不合格项目时,才判为不合格。如果不同时
送交附加试样组,若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即可判为不合格。
6 额定值
见本部分相关第2部分。
7 分类
安装盒和外壳根据表1进行分类。
7.1 材料的性质
7.1.1 绝缘材料
7.1.2 金属材料
7.1.3 复合材料
7.2 安装方法a
7.2.1 暗装、半暗装或嵌入式安装
7.2.2 明装式
7.2.3 定位
7.2.1.1 非可燃性墙壁、非可燃性天
花板、非可燃性地板
7.2.1.2 可燃性墙壁、可燃性天花板、
可燃性地板
7.2.1.3 空心墙壁、空心天花板、空心
地板或空心家具
7.2.2.1 非可燃性墙壁、非可燃性天
花板、非可燃性地板或非可燃性家具
7.2.2.2 可燃性墙壁、可燃性天花板、
可燃性地板或可燃性家具
7.2.3.1 适于在浇注过程中安装进混
凝土里(见7.6)
7.2.3.2 适于除安装进混凝土里以外
的其他安装方式
7.3 入(出)口类型b
7.3.1 固定安装用铠装电缆用入口
7.3.2 软缆用入口
7.3.3 平导管或波形导管用入口
7.3.4 螺纹形导管用入口
7.3.5 其他类型导线/电缆或导管用入口
7.3.6 带导管入口
7.3.7 无入口,入口的开口将在安装时生成
7.4 夹紧装置
7.4.1 带电缆保持装置
7.4.2 带电缆固定装置
7.4.3 带软管用夹紧装置
7.4.4 不带夹紧装置
7.5 按安装过程中的
最低与最高温度
7.5.1 -5℃~+60℃
7.5.2 -15℃~+60℃
7.5.3 -25℃~+60℃
7.6 按浇注过程中的
最高温度c
7.6.1 +60℃
7.6.2 +90℃d
7.7 空心墙壁和根据
7.2.1.3分类的类似安
装盒和外壳
7.7.1 Ha分类
7.7.2 Hb分类
7.7.3 根据部分安装进空心墙壁的保护等级
7.7.2.1 墙壁 Hb分类
7.7.2.2 天花板 Hb分类
7.7.3.1 IP2X
7.7.3.2 >IP2X
a 安装盒和外壳可以适用于多种安装方式。
b 安装盒和外壳可以有多于一种的入口类型。
c 这些仅适用于根据7.2.3.1分类的安装盒和外壳。
d 这些分类是使用在混凝土中且在建造过程中临时承受的温度不大于+90℃。
8 标志
8.1 安装盒和外壳应有如下标志:
a) 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另外,外壳应标有:
b) 如果防固体进入的IP等级高于IP2X,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第2位IP数字就应标出;
c) 如果防有害进水的IP等级高于IPX0,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第1位IP数字就应标出;
d) 用于安装到粗糙表面的且IP等级取决于表面情况的暗装式外壳的盖需标识的标志 (见图5);
e) 型号,可以是目录编号。
IP等级,如适用,应标在外壳的外面。当外壳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和接线时,该标志应清晰易辨。
以下资料应标在安装盒和外壳上或由制造商在最小包装或其说明书中提供:
f) 最高温度,在房建过程中如果是90℃;
g) 安装过程中与开口有关的必需信息,如果安装盒和外壳符合7.3.7分类;
h) 安装时的最低温度,如果安装盒符合7.5.2和7.5.3分类;
i) 根据7.7.2进行分类的安装盒和外壳,最小内部容积(cm3)根据12.12.4试验所决定。内部容
积应标在安装盒或外壳的内部,安装盒或外壳的标志在它们按正常方式安装后但在布线安装
或接线前清晰可见;
j) 根据7.7.1进行分类的安装盒的符号 Ha,根据7.7.2进行分类的安装盒的符号 Hb;
除非不言自明外,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说明书中应给出保证外壳正确使用的更多资料。
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获得更高的防护等级会使用特殊部件,则需要提供一份产品说明图表提示具有
更高的防护等级。在这种情况下,标志覆盖了初始防护等级。
8.2 安装盒和外壳的标志应耐久且清晰易辨。
是否符合8.1和8.2,通过观察并进行如下试验检查。
用手以浸透水的布片擦15s后,再以浸透汽油的布片擦15s。
注1:用印、铸、压或刻等办法制成的标志,不进行此项试验。
注2:建议所用汽油为溶剂已烷,其芳族含量体积比最大为0.1%,贝壳松脂丁醇值为29,初沸点约为65℃,干点约
为69℃,密度为0.68g/cm3。
试验后标志应仍然清晰易辨。
9 尺寸
安装盒和外壳应符合相关的标准页(如有)。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查。
10 防触电保护
安装盒和外壳应设计成:根据制造商产品说明书进行组装、装配、安装后,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均不能
触及带电部件。
外壳按正常使用要求组装、装配、安装后,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XXB。
不带盖、盖板或附件供应的外壳,试验时应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信息组装相应的部件进行。
通过观察来检查是否合格,在有疑问的情况下进行下列试验:
外壳根据制造商的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后,外壳用GB/T 16842-1997的探针11施加20N的力
1min,试验探针应无法进入外壳带电部件所在之处。
试验应在安装后在易触及的部件上进行。
另外,所有根据7.1.1和7.1.3分类的热塑性或弹性材料外壳应在环境温度为(40±2)℃的条件
下,用GB/T 16842-1997中探针11末端施加1min的力。
探针被施加到:
---除了膜片或类似部件外的所有部件,绝缘材料的变形易危及安全之处施加75N;
---敲落孔10N。
11 接地保护
11.1 带外露导电部件的安装盒和外壳
带外露导电部件的安装盒和外壳必须提供一个低电阻的接地装置或具类似接地装置的保护部件。
为此,定位底盒、盖或盖板等用的并与带电部件隔离的小螺钉和类似部件,不认为是外露导电部件。
当正常安装使用时,盖或盖板的外露导电部件应通过低电阻连接到接地装置上。
通过观察和进行如下试验进行检查:
依次向接地端子和每一个外露导电部件之间通以25A交流电流,电源空载电压不超过12V。测
出接地端子与易触及导电部件之间的电压降,并根据电流和这一压降计算出电阻。
任何情况下,电阻不超过0.05Ω。
注1:注意,试验时测量探针末端和外露导电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影响试验结果。
注2:具有IP>X0的绝缘安装盒和外壳,当有多于一个的入口时,宜能提供附加装置以保证接地导体的有效连续性。
11.2 根据7.7.2分类的绝缘材料安装盒和外壳
绝缘材料安装盒和外壳为了达到接地的目的,应至少提供一个接地条,要求该接地条应带有一个接
线容量至少为4mm2 的螺纹端子。接地条的设计应保证安装在安装盒内的电器附件金属安装架和安
装在盒上的金属盖板均连接到接地导线上(见图2)。
是否合格,通过如下试验检查:
试验应在两个样品上进行,其中一个样品按送检状态进行,另一个样品应先在90℃的空气循环烘
箱中预处理168h,然后冷却到室温。
图3所示的试验条的开槽端放置在接地端子螺钉下固定到接地条上。当施加表4相应的力矩时,
接地端子的螺纹不应失效。
对样品进行预处理时,在试验前试验条应连接到样品上。
固定样品,从垂直于样品敞口面的方向施加45N的力到试验条,并历时5min。
不应使用爆发力。如果使用一个拉伸机械,钳夹分离速度应为10mm/min。
在每一试验后,试验条不应变松或与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