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7878-2009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17878-2009 | 319 | GB 17878-2009 | <=3 |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瓶阀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7878-2009 (GB17878-2009) |
| 中文名称 |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瓶阀 |
| 英文名称 | [GB/T 17878-2009] Cylinder valve for non-refillable steel welded industry cylind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J7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3.020.30 |
| 字数估计 | 12,185 |
| 发布日期 | 2009-06-25 |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7878-1999 |
| 引用标准 | GB/T 228; GB/T 699; GB 17268-2009; ANSI B1.1; ANSI B1.2 |
| 采用标准 | ISO 13340-2001,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8号(总第14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瓶阀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及基本尺寸、材料、制造要求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等。本标准适用于GB 17268-2009中规定的工业用非重复充装俐质焊接气瓶用瓶阀。 |
GB 17878-2009: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瓶阀
GB 17878-2009 英文名称: [GB/T 17878-2009] Cylinder valve for non-refillable steel welded industry cylinder
ICS 23.020.30
J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878-2009
代替GB 17878-1999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瓶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用瓶阀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及基本尺寸、材料、制造
要求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等。
本标准适用于 GB 17268-2009中规定的工业用非重复充装钢质焊接气瓶用瓶阀(以下简称瓶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只能完成一次介质充装的瓶阀。
4 结构型式及基本尺寸
4.1 瓶阀的产品型号命名表示方法如下
4.2 瓶阀的型式及基本尺寸(见图1)
4.2.1 瓶阀出气口螺纹为0.4375-20UNF-2A,牙型角为60°,该螺纹应符合ANSIB1.1的规定。
4.2.2 瓶阀的公称通径大于等于4mm。
4.2.3 瓶阀的总高度(关闭状态)不得大于70mm。
4.2.4 瓶阀阀体与钢瓶瓶体的连接方式为焊接连接。
4.2.5 阀杆在瓶阀启闭时的全行程应不小于3mm。
4.3 瓶阀在不受破坏的条件下,瓶阀的结构型式应能防止各种手段的重复充装。
5 材料
5.1 阀体材料应为镇静钢,具有良好的锻压和焊接性能,与瓶体材料焊接性相适应;材料应符合GB/T 699和GB/T 228中的相关要求。
5.2 阀体材料的强度应与瓶体材料的强度相匹配,并应满足使用强度的要求。
5.3 非金属材料密封件应参照ISO 1817的要求进行相应使用介质的浸泡试验,并满足如下要求:
橡胶密封件在23℃±2℃的相应瓶用介质内浸泡70h后,其体积膨胀率不大于25%,收缩率不大
于1%,质量损失率不大于10%。
同时,橡胶密封件的强度、塑性、硬度、伸长率应满足配套瓶阀的使用要求。
5.4 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且适合于与所要充装的介质;橡胶密封件
应保证经历焊接热循环过程后仍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5.5 阀体材料应按炉号验证化学成分。
阀体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碳C的含量不大于0.25%;
---磷P的含量不大于0.03%;
---硫S的含量不大于0.02%。
6 制造要求
6.1 阀体应锻压成型,阀体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等缺陷。
6.2 阀杆材料在加工后应能承受13N·m的力矩而不滑丝。
6.3 阀体应进行防腐蚀表面处理,处理后应能抵抗相应使用介质的腐蚀。
6.4 出气口螺纹应经ANSIB1.2的量规检查合格。
6.5 阀杆、阀芯等采用注塑成型时,不得有冷隔、焦料、杂质、气孔等缺陷,毛刺、飞边等应修理干净。
7 性能要求
7.1 耐压性
瓶阀在2.5倍的公称工作压力下,不得有泄漏、永久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7.2 启闭性
瓶阀的启闭在公称工作压力下应动作灵活且启闭力矩不大于3N·m。
7.3 气密性
瓶阀在0.05MPa和公称工作压力下,在任意开闭位置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7.4 耐振性
瓶阀在公称工作压力下,应能承受振幅为2mm,频率为33.3Hz,任意方向持续时间为30min的
振动,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7.5 耐温性
瓶阀在公称工作压力下,在-40℃~60℃的温度范围内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7.6 耐用性
瓶阀在公称工作压力下,全行程开闭100次,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7.7 启动性
瓶阀在0.1MPa的工作压力下开启,介质应顺畅放出。
7.8 非重复充装性
瓶阀在0.12倍的公称工作压力下进行介质的重复充装,2h内允许的气体压力降低不得大于5%。
8 试验方法
8.1 外观检查
瓶阀的外观采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6.1的要求。
8.2 耐压试验
将瓶阀安装在耐压试验设备上,封堵出气口,使瓶阀处于最大开启状态,充水加压至2.5倍公称工
作压力,保压5min,不得有永久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8.3 启闭性试验
将瓶阀安装在气密试验设备上,由进气口充入空气或氮气至公称工作压力,以不大于3N·m的力
矩关闭瓶阀,浸入水中1min,不得有泄漏现象;然后以不大于3N·m的力矩能顺利开启瓶阀。
8.4 气密性试验
将瓶阀安装在气密试验设备上进行试验。
8.4.1 封堵出气口,由进气口充入空气或氮气至0.05MPa和公称工作压力下,且浸入水中1min,对
任意开启位置进行检验,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8.4.2 封堵进气口,由出气口充入空气或氮气至0.05MPa和公称工作压力下,关闭瓶阀浸入水中
1min,进行检查,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8.5 耐振性试验
将瓶阀安装在耐振试验设备上,由出气口充入空气或氮气至公称工作压力,以不大于3N·m力矩
关闭瓶阀,按7.4要求任意方向振动30min,浸入水中1min,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8.6 耐温性试验
将瓶阀安装在耐温试验设备上进行试验,充入空气或氮气加压至公称工作压力,按7.5的要求装入
高温环境60℃±2℃,将试验装置放置在水中保温4h(开、关各2h);然后将装置放入低温环境
-40℃±2℃,试验装置放置在酒精中保温4h(开、关各2h),试验过程中不断观察装置,阀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8.7 耐用性试验
将瓶阀安装在耐用性试验设备上,封堵出气口,从进气口充入空气或氮气至公称工作压力,将瓶阀
以不大于3N·m的力矩和3次/min~6次/min的速率作全行程启闭100次,应无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
8.8 启动性试验
将完成了耐用性试验的瓶阀安装在设备上,由进气口充入空气或氮气至0.1MPa开启瓶阀,充入
的空气或氮气应顺畅放出。
8.9 非重复充装性
将瓶阀的出气口安装到非重复充装设备上(设备上的压力表的刻度至少为0.01MPa),向试验设备
内充装空气或氮气至0.12倍公称工作压力,2h内允许的气体压力降低不得大于5%。
具体试验方法见附录A。
9 检验规则
9.1 材料与零件进厂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并按标准进行验收。
9.2 出厂检验
9.2.1 逐只检验
a) 外观检查;
b) 出气口螺纹检查;
c) 整体组装后的气密性试验(仅进行公称工作压力开启位置的气密性试验)。
9.2.2 批量抽样检验
批量抽样检验项目、试验顺序、试样数量见表1。
9.2.3 抽样方法及判定
阀的抽检应在每批(不得大于10000只)连续生产的经逐个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每批成品抽
取试样6个,在检验过程中,如有1个阀不符合标准某一项之要求,则再抽取12个(型式试验抽样数量
为16个)重新检测不符合的项目,若仍不合格,则该批阀为不合格品。
9.3 型式试验
9.3.1 在下列情况下,阀必须由第三方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 结构、工艺、材料等有重大改变时;
c) 中断生产超过六个月后重新投产的。
9.3.2 型式试验项目
阀的型式试验项目、试验顺序、试样数量见表2。
9.3.3 抽样方法及判定
型式试验用阀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检基数为1000只,抽样数量为8个,在检验过
程中,如有1个阀不符合标准某一项之要求,则再抽取16个重新检测不符合的项目,若仍不合格,则该批阀为不合格品。
10 标记、包装、贮运
10.1 标记
10.1.1 阀上应有下列永久性标志:
a) 阀的型号;
b) 阀的公称工作压力;
c) 制造厂商或商标;
d) 制造厂的制造许可证号;
e) 生产批次;
f) 制造许可证标志。
10.1.2 阀的手轮上应有开启或关闭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10.2 包装
包装前应清除残留在阀内的水分,包装时应保持阀的清洁,螺纹不受损伤,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0.2.1 每只出厂阀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每批出厂的阀应提供批量质量证明书。
产品合格证应注明下列内容:
a) 阀的名称、型号;
b) 公称工作压力;
c) 阀的批号;
d) 产品执行的标准;
e) 检验日期;
f) 质量部门盖章。
10.2.2 使用说明书应有下列内容:
a) 使用方法;
b) 使用要求;
c) 注意事项。
10.2.3 制造厂的产品资料至少保存4年。
10.3 贮运
阀应贮存在没有腐蚀性气体、通风、干燥且不受日光曝晒的地方。在运输、装卸时要防止碰撞、重压。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非重复充装性试验
A.1 试验装置和流程
A.1.1 试验装置的基本要求
A.1.1.1 试验装置必须具有能调节和控制装置系统的压力及持续保压的功能。
A.1.1.2 试验装置必须具有恒压、持续输出试验用介质的功能。
A.1.1.3 试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