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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7888.4-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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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888.4-2008 RFQ 点击询价 <=4 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7888.4-2008 (GB17888.4-2008)
中文名称 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英文名称 [GB/T 17888.4-2008] Safety of machinery -- 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ry -- Part 4: Fixed ladder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J09
国际标准分类 13.110
字数估计 26,242
发布日期 2008-03-31
实施日期 2008-10-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7888.4-1999
引用标准 GB/T 15706.1; GB/T 15706.2-2007; GB 17888.1; GB 17888.2GB 17888.3; GB/T 17889.2-1999; EN 353-1; EN 363
采用标准 ISO 14122-4-2004,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5号(总第118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必须具有固定式进入设施的所有机械。本部分的目的是定义安全进入GB/T 15706.2提到的机器的一般要求。GB 17888.1给出了当需要进入机器而不能直接由地面或地板进入时, 正确选择进入设施的建议。本部分适用于作为机器部件的固定式直梯。本部分可能也适用于用于进入安装在建筑物内作为建筑物一部分的机械设施, 假设建筑物此部分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进入机器的进入设施。本部分也适用于没有永久固定在机器上, 以及机器的某些操作时可能要移除或移动到旁边的直梯。本部分中的重大危险, 见GB 17888.1-2008的

GB 17888.4-2008: 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GB 17888.4-2008 英文名称: [GB/T 17888.4-2008] Safety of machinery -- 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ry -- Part 4: Fixed ladd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888.4-2008/ISO 14122-4:2004 代替GB 17888.4-1999 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必须具有固定式进入设施的所有机械(固定式和移动式)。 本部分的目的是定义安全进入GB/T 15706.2提到的机器的一般要求。GB 17888.1给出了当需 要进入机器而不能直接由地面或地板进入时,正确选择进入设施的建议。 本部分适用于作为机器部件的固定式直梯。 本部分可能也适用于用于进入安装在建筑物内作为建筑物一部分的机械设施,假设建筑物此部分 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进入机器的进入设施。 本部分也适用于没有永久固定在机器上,以及机器的某些操作时可能要移除或移动到旁边(例如: 更换大型压力机的工具)的直梯。 本部分中的重大危险,见GB 17888.1-2008的第4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788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4 安全要求 4.1 一般要求 材料、构件的尺寸以及所用结构形式应满足本部分的安全要求。 直梯的设计应满足与机器相同的安装要求,必要时,还要考虑诸如恶劣环境、振动等的影响。 固定式直梯宜尽可能设计成双立柱。在特殊环境下(例如连续变换倾斜角度的直梯或空间不够用 两个立柱),可用单立柱。 可能与使用者接触的所有零件都应合理设计,使其不会对人员产生钩挂危险、伤害或阻碍,即避免 尖角、焊接毛刺或粗糙的边缘等。打开或关闭活动部分(门)不应对使用直梯的人员或直梯周围的人员 产生进一步危险(例如剪切或偶然坠落)。 各种附件、铰链、支座、支承件和安装件都应充分牢固和稳定地装配,以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 者的安全。 4.2 固定式直梯的强度 4.2.1 一般要求 直梯、平台和安全护笼(如安装)应满足下列设计要求: 4.2.1.1 直梯元件 当直梯各元件满足GB/T 17889.2的要求时,可认为符合4.2.1提及的要求。5.1中的最大变形量 应不超过50mm。 对单立柱直梯,应同时用两个400N 的载荷做扭矩试验代替侧向弯曲试验(侧向弯曲试验见 GB/T 17889.2-1999中的4.4)。直梯的变形量应不超过20mm(见5.4.3和图16)。对于踏棍,载荷 施加在靠近横向防滑装置100mm长度上。踏棍的残余变形量应不超过踏棍长度的0.3%(见5.4.2和 图15)。 4.2.1.2 安全护笼 在1000N垂直载荷作用下,安全护笼的永久变形不大于10mm,在500N水平载荷作用下,安全护 笼的永久变形不大于10mm,则认为该安全护笼满足要求(见5.3和图13)。 4.2.1.3 装有防坠器的固定式直梯 除满足4.2.1.1的要求外,装有防坠器的固定式直梯应能防止使用者坠落(见第5章)。 4.2.2 固定元件 4.2.2.1 一般要求 各种附件、铰链、支座、支承件和安装件都应装配得充分牢固和稳定,以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 者的安全(试验见5.5)。 装有防坠器的固定式直梯,各连接元件应能承受防坠器阻止人员坠落时产生的应力。 4.2.2.2 固定式直梯的固定点 固定点及其连接处应能承受每个立柱3000N的载荷。该载荷可考虑最多由四个固定点承受。试 验方法见5.5。 4.2.3 平台 平台应满足GB 17888.2的要求。 4.3 防坠落装置的安装 4.3.1 防坠落装置的安装条件 在以下情况时,直梯应装有防坠落装置: a) 梯段的高度大于3000mm; b) 直梯的高度等于或小于3000mm,但起程处有一段引起坠落风险的附加距离。在这种情况 下,从直梯的顶部到坠落处的距离可能大于3000mm。 注:当由直梯的中心到平台(或类似结构)的无保护措施边的距离小于3000mm时,则认为存在坠落风险。 4.3.2 防坠落装置类型的选择 固定式直梯的使用者从某一高度坠落的保护措施有两种选择,分别是安全护笼和防坠器: ---应首选安全护笼,因为它是一种固有装置,且其实际安全功能与操作者行为无关。 ---如果直梯不可能使用护笼,应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只有使用者选择并使用防坠器才是有效的。 如果与导轨式防坠器一起使用的安全带与滑轨装置不配套,则存在风险。(使用信息的要求见 第6章)。 防坠器仅用于预期不经常进入和特殊进入(如维修)的情况。 注:适合的个体防护装置在防止跌落性能上优于防护笼。 4.4 直梯 直梯的主要尺寸应符合4.4.1到4.4.4(见图4和图5)。 4.4.1 踏棍的位置 4.4.1.1 两踏棍的间距 相邻两踏棍的间距应是一致的,并应为225mm~300mm之间。 4.4.1.2 踏棍和起程面、到达面之间的距离 起程面的步行表面和第1级踏棍间的距离不应超过相邻踏棍间的距离。 注:对于在不平坦地面上使用的可移动机械,起程面的步行表面和第1级踏棍之间的最大距离可为400mm。 顶部踏棍与到达面的步行表面应处于同一水平面[见图6a)]。如果步行表面和直梯的间距超过 75mm,应延伸到达面以减小该间距。 4.4.1.3 单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踏棍位置 立柱两边的踏棍应处于同一水平面(见图5)。 4.4.2 踏棍 4.4.2.1 多边形和U形踏棍的位置 多边形和U形踏棍的定位应使得踩踏面处于水平[见图6b)、图6c)和图6d)]。 4.4.2.2 踏棍长度 a) 双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踏棍长度 两立柱之间的净宽应在400mm~600mm之间(见图4)。在不可能达到400mm的环境下,允 许采用300mm~400mm的净宽。在考虑采用较短净宽时,宜先检查是否能找到更有利位置 以允许直梯的净宽=400mm。 b) 双立柱固定式直梯踏棍长度和防坠器 用于导轨式防坠器的刚性锚轨和立柱之间的净宽至少应为150mm,刚性锚轨的厚度应不超 过80mm(见图7)。 c) 单立柱固定式直梯的踏棍 立柱和防滑出装置之间的净宽应在150mm~250mm之间,并且立柱的厚度应不超过80mm (见图5)。 4.4.2.3 踏棍的横截面 踏棍的直径应至少为20mm,多边形或U形踏棍的踩踏面的深度应至少为20mm。 踏棍的横截面应便于用手抓握,踏棍的直径应不超过35mm。 4.4.2.4 踏棍表面 踏棍表面应不引起损伤,尤其是对双手的损伤,例如无锐边[见图6d)]。 踏棍应有防滑的踩踏面。当由于环境因素(油、冰等)使打滑风险增加时,需要提供专门的防滑 措施。 4.4.3 防滑出装置 单立柱固定式直梯踏棍的末端应装有防止由踏棍侧向滑出的保护装置。这些防滑出的保护装置的 高度应至少为20mm(详见图5中的A)。 4.4.4 直梯和周围固定部分之间的距离 直梯和周围固定部分之间的距离: ---在直梯的前面: 至少应为650mm,在有不连续障碍物的情况下,应为600mm; ---在踏棍的后面: 至少应为200mm,在有不连续障碍物的情况下,应为150mm。 见图4和图5。 4.5 安全护笼 安全护笼的最低部分,例如最低的笼箍,应起始于起程面以上2200mm~3000mm之间。在选定 的进入边的下面,安全护笼不应有可能妨碍进入直梯的元件。在到达面,安全护笼应延伸至到达面护栏 的高度(见图4)。 安全护笼的笼箍内径应在650mm~800mm之间[见图4c)],该要求既适用于非圆形安全护笼也 适用于圆形安全护笼。由踏棍到安全护笼的距离应在650mm~800mm之间[见图4d)]。无安全护笼 时,直梯轴线到周围结构的距离应在325mm~400mm之间[见图4d)]。 在到达面处护笼内的净距,即沿踏棍横轴线测量的护笼内侧面之间的距离,应在500mm~700mm 之间[见图4c)]。 两笼箍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1500mm,护笼的两立杆之间的距离应不超过300mm。各笼箍应垂 直于护笼的立杆。安全护笼的各立杆应等距离的固定于笼箍的内侧。 任何情况下,各安全护笼组件间的最大空隙面积都不应超过0.40m2。 如果在直梯前面和侧面的周围结构(墙、机器部件等)能提供等效安全功能(如提供相同的尺寸),则 不需要护笼。 4.6 刚性锚轨上的导轨式防坠器 防坠器应符合EN353-1的相关要求。 4.7 起程面和到达面的平台 与中间平台一样,起程面和到达面都应符合GB 17888.2的有关要求。 需要时,与中间平台的护栏一样,作为防止由起程面和到达面上坠落风险的防护装置的护栏应满足 GB 17888.3的有关护栏要求。 4.7.1 起程面 如果起程面的步行表面相对周围高出500mm以上或起程面位于不能承受载荷的区域(如由玻璃 或合成材料构成处),则该起程面应具有护栏或能防止人由高处坠落的等效设施。 4.7.1.1 进入平台 如果认为在机器、建筑物等结构上的起程面不满足GB 17888有关要求的平面,应提供进入平台。 4.7.1.2 带安全护笼的固定式直梯 如果带安全护笼的固定式直梯到抬高的起程面的护栏水平距离不大于1500mm,则该护栏应装有 延长杆或者护笼结构应向下延伸至护栏(见图8)。 4.7.2 到达面 4.7.2.1 进入平台 如果机器、建筑物等结构上的到达面为不满足GB 17888有关要求的平面,应提供进入平台。 4.7.2.2 由高处坠落 在到达面的下降边应提供防止人由高处坠落的适当设施,如护栏。直梯垂直轴线两边护栏的长度 应至少为1500mm,或者当到达面的边长小于3000mm时,应覆盖整个边长。这与这一长度外安装的 任何防坠落装置无关。 4.7.3 出口 4.7.3.1 前面或侧面出口 直梯可以从前面或侧面出口至到达面。 出口的宽度应在500mm~700mm之间。 4.7.3.2 门 为了防止由到达面的出口处坠落,该出口应安装门。 门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该门的打开方向不应朝向坠落边(向外); b) 该门应设计得易于打开; c) 该门应自动关闭,如借助弹簧或重力效应; d) 根据GB 17888.3中的有关要求,该门应至少有扶手和横杆。 4.7.3.3 通过活板门进入平台 由于技术原因而需要时,平台可以有一个开口允许进入到该平台下面的直梯(和由此离开直梯)。 为了防止由这一开口产生的坠落风险,该开口处应装有活板门或提供带门的护栏。护栏应满足 GB 17888.3的要求,门应符合本部分4.7.3.2的要求。 活板门应设计得: a) 开口尺寸至少应等于直梯护笼所要求的尺寸(见4.5)。 b) 活板门应不能向下打开,应向上或水平方向移动。 c) 活板门应是手动的且易于打开。 d) 活板门打开时,应允许操作者安全通过。 e) 活板门应在操作者安全通过后关闭,关闭操作应不费力,例如借助弹簧或液压设施。 4.7.4 安全的上下固定式直梯 在直梯立柱和护栏扶手之间应安装扶手。这些扶手应安装至到达面的护栏(见图9)。 也可见4.7.3.1和图4c)。 在直梯的两边至到达面护栏的扶手之间应安装扶手,该扶手起始于倒数第二级踏棍的位置(见 图9)。 4.7.4.3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