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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8447.1-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18447.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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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47.1-2008 189 GB 18447.1-2008 <=3 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8447.1-2008 (GB18447.1-2008)
中文名称 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ractors -- Part 1: Wheeled tractor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T61
国际标准分类 65.060.10
字数估计 8,873
发布日期 2008-02-26
实施日期 2008-10-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8447.1-2001
引用标准 GB/T 3871.6; GB/T 3871.7; GB/T 3871.8; GB/T 4269.1-2000; GB/T 4269.2-2000; GB 6376; GB/T 9480; GB 9656; GB 10395.1-2001; GB 10396; GB/T 10910; GB/T 13876; GB/T 15706.1; GB/T 19498; GB/T 20948-2007; GB/T 20949-2007; GB/T 20953-2007; JB/T 6701; JB/T 7325; J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部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农业轮式拖拉机提出的限制, 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GB/T 15706.1-2007中3.6规定的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本部分适用于在我国使用的直联传动轮式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

GB 18447.1-2008: 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GB 18447.1-2008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ractors -- Part 1: Wheeled tracto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447.1-2008 代替GB 18447.1-2001 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并作为安全检验的依据。 GB 18447《拖拉机 安全要求》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第2部分:手扶拖拉机; ---第3部分:履带拖拉机; ---第4部分:皮带传动拖拉机。 本部分为GB 1844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是对GB 18447.1-2001《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安全要求》的修订,与 GB 18447.1- 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的表述方式做了改变,使其更符合GB/T 1.1标准的编写原则; ---降低了拖拉机的排气烟度值; ---增加了对拖拉机驾驶室内饰材料阻燃特性的要求; ---增加了最高速度超过30km/h拖拉机制动性能的要求; ---增加了液压管路的承压要求; ---增加了拖拉机燃油箱的要求; ---增加了4.1.9驾驶员全身振动指标的要求; ---增加了拖拉机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 ---增加了驾驶员视野的要求; ---增加了对拖拉机前照灯发光强度和照射位置的要求,并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拖拉机使用说明书中安全要求的具体内容和用油要求; ---取消了对皮带传动拖拉机和履带拖拉机的要求。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8447.1-2001《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安全要求》中有关轮式拖 拉机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京忠、郭志强、郎志中、朱金光、赵电昭、岳芹、李乐臣、尚项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8447.1-2001。 GB 18447.1-2008 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 0 引言 本部分涉及的是农业轮式拖拉机的安全问题。 本部分涉及到的危险与GB/T 15706.1一致。 1 范围 本部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农业轮式拖拉机提出的限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 GB/T 15706.1-2007中3.6规定的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 本部分适用于在我国使用的直联传动轮式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 1844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3 危险一览表 拖拉机在行走、作业及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见表1。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及判定 4.1 一般要求 4.1.1 有驾驶室的拖拉机,可设乘员座椅。乘员座椅应固定牢固,其位置不能影响驾驶员操作,且座椅 不应增加拖拉机的外廓尺寸。不带驾驶室的拖拉机后挡泥板不允许设乘员座椅。 4.1.2 拖拉机的轮圈轮辋应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在正常工作和维修保养时不致损坏。 4.1.3 拖拉机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保护装置,液压转向系用液压管路的爆破压力至少应能承 受系统正常工作压力4倍,其他液压管路爆破压力应至少能承受正常工作压力2.5倍。并在管路上标 明承受的正常工作压力。 4.1.4 拖拉机液压管路及电器线路的布置应避免摩擦和接触发热部件。 4.1.5 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并符合 GB 9656的要求;前风窗应配备刮水器,刮水器的 起止位置应不影响驾驶员的视野。 4.1.6 拖拉机燃油箱的安装应保证周围不存在突出物和锐边、尖角等。带驾驶室的拖拉机,输油管和 加油口必须安装在驾驶室外部。燃油箱自身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燃油箱通入2倍的燃油箱工作压力或不低于30kPa压缩空气,10min内应无渗漏现象; b) 燃油箱注入额定容量的85%的水,装好燃油箱盖,翻转燃油箱使加注口朝下,燃油箱盖及进排 气装置的泄露量应不大于30g/min。 4.1.7 拖拉机最大不透光排气烟度值不大于2.5m-1,按GB/T 3871.13规定测量。 4.1.8 拖拉机环境和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限值应符合GB 6376的规定,并按GB/T 3871.8规定 检测。 4.1.9 拖拉机驾驶员全身振动指标应符合GB/T 13876的规定,按GB/T 10910规定检测。 4.2 安全防护 4.2.1 驾驶员工作和保养时,易产生危险的外露旋转件应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固定牢靠,耐压、无 尖角和锐棱。 4.2.1.1 动力输出轴使用时必须有防护罩,动力输出轴不工作时,应安装安全防护套;其要求应符合 ISO 500-1:2004中第6章和第7章的要求。 4.2.1.2 踏板、脚踏板、阶梯应防滑,必要时应有突缘或挡边。尺寸应符合 GB 10395.1-2001中 10.1.3的规定。 4.2.2 排气管出口位置和方向的布置应使驾驶员或其他操作者尽量减少接触到有害气体和烟雾。消 声器及排气管应设置隔热防护装置,穿过防护装置可及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 10395.1-2001中7.1.5 的规定。 4.2.3 蓄电池的布置应避免电解液及其酸雾对驾驶员造成危害。 4.2.4 拖拉机应能配备安全架(或安全驾驶室)及安全带,其强度应符合GB/T 19498、JB/T 7325和 JB/T 8303的规定。 4.2.5 拖拉机驾驶室内饰材料的阻燃特性应符合GB/T 20953-2007的规定。 4.2.6 带驾驶室的拖拉机,驾驶员视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在半径为12m 的视野半圆上,落在9.5m弦长视野扇形区域内的遮蔽阴影数量应不多于 2个,每个遮蔽阴影的长度应不大于700mm; b) 在视野扇形以外的视野半径上,每边的遮蔽物不能多于2个,且其中一个遮蔽阴影长度不能超 过700mm,另一个遮蔽阴影长度不大于1500mm或2个遮蔽阴影长度均不大于1200mm。 视野的测定按GB/T 3871.7的规定测量。 4.3 制动性能 4.3.1 拖拉机在20%的干硬坡道上,使用驻车制动装置,应能沿上下坡方向可靠停住,并按 GB/T 3871.6的规定检测。 4.3.2 拖拉机冷态试验的制动平均减速度应不小于2.5m/s2。试验方法按 GB/T 3871.6的规定 测试。 4.4 照明、信号装置 4.4.1 拖拉机应至少有二个前照灯,一个工作灯,一个仪表灯,一个驾驶室顶棚灯;拖拉机还应至少有 二个制动灯、前后各二个转向信号灯、危险信号警告装置、前后位灯。18kW 以下的拖拉机可不安装仪 表灯。前照灯应符合JB/T 6701要求,灯光信号装置的光色应符合GB/T 20949-2007的规定。 4.4.2 标定功率大于18kW 的拖拉机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8000cd;标定功 率小于18kW 的拖拉机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6000cd。 4.4.3 拖拉机前照灯近光光束的照射位置检测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10m远的屏幕上时,光束中点 的离地高度不允许大于前照灯安装中心位置离地高度的0.7倍。水平位置要求,向右偏移不允许超过 350mm,不允许向左偏移。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在拖拉机装满油和水,无配重的状态下按附录A的 规定检测。 4.4.4 拖拉机应安装非粘贴的后反射器。后反射器应与拖拉机牢固连接,且应能保证夜间在正后方 150m处用光照强度为18000cd的前照灯照射时,在照射位置就能确认其反射光。 4.4.5 带驾驶室的拖拉机应在左、右各设一面后视镜,不带驾驶室的拖拉机应至少设置一个后视镜。 后视镜应符合GB/T 20948-2007的规定。 4.5 安全操作标识 操纵装置的操纵方向不明显时,应在操纵装置上或其附近用操纵符号标明,操纵符号应符合 GB/T 4269.1-2000及GB/T 4269.2-2000的规定。 5 使用信息 5.1 拖拉机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安装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 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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