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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9212.1-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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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212.1-2008 RFQ 点击询价 <=9 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9212.1-2008 (GB19212.1-2008)
中文名称 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英文名称 Safety of power transformers, power supplies, reactors and similar product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K41
国际标准分类 29.180
字数估计 119,127
发布日期 2008-09-19
实施日期 2009-06-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9212.1-2003
采用标准 IEC 61558-1-2005,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6号(总第129号);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383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方面的要求, 如电气、温度和机械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包括了下列类型的干式变压器、电源(包括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 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

GB 19212.1-2008: 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GB 19212.1-2008 英文名称: Safety of power transformers, power supplies, reactors and similar product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212.1-2008/IEC 61558-1:2005 代替GB 19212.1-2003 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 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GB 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如电气、温度 和机械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包括了下列类型的干式变压器、电源(包括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 包封式。 注:变压器、电源和开关型电源的区别如下: ---对变压器,没有改变频率。但是,变压器(例如恒压变压器)可以有不超过30kHz的内部谐振频率; ---对电源,内部工作频率和波形与电源的频率和波形不同,且内部工作频率不超过500Hz(见定义3.1.19); ---对开关型电源,内部工作频率和波形与电源的频率和波形不同,且内部工作频率超过500Hz而不超过 100MHz。 关于GB 19212的其他部分的编目可以从本部分的引言中查到。 a) 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一 部分的隔离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其具有下列特性: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 ---额定频率不超过500Hz; 以及,除了GB 19212的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 ● 对隔离变压器: ---单相变压器额定输出不超过25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40kVA; ---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而不超过交流500V,或者按国家布线 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1000V。 ● 对安全隔离变压器: ---单相变压器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0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16kVA; ---在导体之间或任意一个导体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 交流50V。 注1:当安装规程或电器(例如,电动玩具、电铃、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提式灯具)规范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 强绝缘时,要使用隔离变压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 b) 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 一部分的分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调压器和小型电抗器,其具有下列特性: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 ---额定电源频率不超过500Hz; 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 ● 对既是独立用又是配套用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5kV,对 独立用的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小于交流50V。 ● 额定输出不超过下列规定值: ---对单相变压器,1kVA; ---对单相电抗器,2kvar; ---对多相变压器,5kVA; ---对多相电抗器,10kvar。 注2:当安装规程或电器规范不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时,可使用分离变压器。 注3:通常,b)类变压器是预定要与设备配套使用,以便针对设备的功能要求提供与电源电压不同的电压。该类变 压器的电击防护可以通过所配套设备的其他部件,例如用其壳体来提供或实现。输出电路的零部件可以与输 入电路或保护接地相连。 c) 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装有一个或多个 a)类或b)类变压器、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其具有下列特性: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 ---额定电源频率不超过500Hz; ---内部工作频率,对电源,不超过500Hz,对开关型电源,不超过100MHz; 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具有下列规定的数值: ● 对装有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 ---单相或多相电源或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 ---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而不超过500V 或无纹波直流708V,或者按国家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 1000V或无纹波直流1000V。 ● 对装有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 ---单相或多相电源和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 ---在导线之间或任意一条导线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 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 注4:当安装规程或电器(例如电动玩具、电铃、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提式灯具)规范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 强绝缘时,要使用装有隔离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 ● 对装有分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和调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 ---单相或多相电源和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 ---对既是独立用又是配套用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 15kV,对独立用的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小于交流50V; 注5:当安装规程或电器规范不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时,可使用装有分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 电源。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电源、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电源、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子或输出插座连接的 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 注6:注意下列说明: ---对预定要用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的变压器,可能需要一些附加的要求(按其他适用标准、国家规程等); ---避免外壳和外壳内元器件受诸如霉菌、害虫、白蚁、日辐射和结冰等外界影响的防护措施也应当考虑; ---变压器运输、储存和工作的不同条件也应当考虑; ---对预定要用于特殊环境,例如用于热带环境的变压器,可以采用符合其他适用标准和国家规程规定的附 加要求。 注7:随着今后变压器技术的发展,可能需要提高频率的上限值,而到那时之前,可以将本部分作为导则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4 一般要求 4.1 变压器在设计和制造上应当保证在按制造厂商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安装和维护时,不会对人员或 周围环境产生可预见的危险,甚至万一在正常工作时可能发生粗心大意的使用也不会产生危险。 通常要通过所有的相关试验来检验其是否合格。 4.2 当配套用变压器用于有相关电器或设备标准的电器或设备时,这些配套用变压器可以按其预定配 用的该电器或设备中所出现的条件来进行试验。 5 试验的一般说明 5.1 按本部分进行的试验是: ---型式试验(8.15和第9章至第28章所规定的试验); ---例行试验(附录L所规定的试验)。 每一个变压器样品应当符合所有相关试验。为了减少试验时间,并且考虑到有些试验可能是破坏 性试验,制造厂商可以提交附加的变压器或变压器零部件,只要它们所采用的材料和设计与原变压器一 样,而且其试验结果与原变压器相同。对于表述为“通过外观检查”是否符合的试验,则其中还应当包括 一些必要的处理工作。 预定要与不可拆卸的软电缆或软线一起使用的变压器,其试验要在将该软电缆或软线与变压器连 接好后进行。 5.2 试验在所提供的样品上进行,且样品的布置是考虑了制造厂商的安装说明,按正常使用方式安装 好。如果不需要做14.3、15.5、16.4和26.2的试验,则不管样品的额定输出值大小,其样品数均为 一个。 如果需要进行14.3的试验,则应当使用三个附加样品。如果试验需要重复进行,则还需要再加三 个样品。 如果需要进行15.5的试验,则应当使用三个附加样品。这些样品只能用于15.5的试验。 如果需要进行16.4的试验,则要在四个附加样品上进行试验。 如果需要进行26.2的试验,则要在三个附加样品上进行试验。 对要在变压器通行的条件下进行试验的元器件,其样品数为相关标准所要求的样品数。 对系列变压器的试验,见附录B。 除14.3规定的试验外,所有样品均应当能承受所有相关的试验。 注1:对配套用变压器,设备标准可能规定其他的被试样品数。 注2:如果是不可更换和不可复位的保护装置,则要在特殊制备的样品上检验其是否合格。 5.3 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按章和条的顺序进行。 5.4 如果环境温度不影响试验结果,则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一般保持在20℃±5℃,否则,如果任何部 位达到的温度受温度敏感装置的限制,或者受发生状态改变时温度的影响,则在有疑问的情况下,环境 要将变压器或其可动零部件置于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的位置下进行试验。 5.5 对于交流电,试验电压基本上是正弦波形的电压,且当无其他规定时,其频率为50Hz或60Hz。 5.6 对设计成具有多个额定电源电压、额定电源电压范围或多个额定电源频率的变压器,除本部分另 有规定外,要在能对变压器产生最严酷的试验条件的电源电压或电源频率下进行试验。 5.7 要尽可能使用不会明显影响被测值的仪表进行测量,如有必要,应当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5.8 除另有规定外,预定要与外部软电缆或软线一起使用的变压器,试验要在接上软线(见定义3.2.1) 后进行。 5.9 如果Ⅰ类变压器具有不与保护接地端子或保护接地接触件相连的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且其不用 接到保护接地端子或保护接地接触件的中间导电零部件与危险的带电零部件隔离,则要检验这种可触 及的导电零部件是否符合本部分关于Ⅱ类变压器的相应要求。 5.10 对嵌入式变压器要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合适的嵌入式安装盒来进行试验。该安装盒放置在图1 所示的、用厚度为20mm的胶合板制成的外壳内,外壳内壁涂上黑色无光漆,安装盒背面与胶合板外壳 后壁之间的距离为5mm。 5.11 对无相关电器或设备标准的专用变压器要按一般用途变压器来进行试验,其额定值被认为是所 要配套的电器或设备的消耗功率和功率因数。 5.12 (暂缺) 5.13 对不知最终用途的IP00变压器进行试验时,不需装上外壳。 对这种变压器,第9章和第17章的要求不适用。 5.14 对已知最终用途的IP00变压器,要按制造厂商的说明进行安装和试验。 5.15 第18章和第26章中的试验是在海拔2000m高度下进行的。如果要在超过海拔2000m高度 时进行试验,要采用GB/T 16935.1-1997附录A的规定。 8.2 对防护等级为IP00的变压器或配套用变压器,可以仅标有制造厂商或代理商的名称(或商标)和 型号(或产品目录号)。然后应当在变压器的数据单上或制造厂商产品说明书上给出其他特性。 注1:制造厂商或代理商的名称以及型号可以用可追溯的代号来代替。 该信息应当使原变压器可以用等效的变压器来更换。 注2:等效是指在电气上、机械上、尺寸上和功能上能够互换。 8.3 如果能将变压器调节到适合不同的额定电源电压,则所需的调节的电压值应当能一目了然地识 别出。 8.4 具有带分接头的输出绕组或多个输出绕组的变压器应当标有: ---每个分接头或每个绕组的额定输出电压,但对预定要经常调节输出电压的特殊用途的变压器 除外; ---每个分接头或每个绕组的额定输出,如果所有分接头或绕组的额定输出是相同的,则至少应当 在其中的一个分接头或绕组上做出标志。 对要获得多个不同输出电压值所必需的接线图应当清楚地标在变压器上。 8.5 对装有熔断器的非固有耐短路变压器,以及设计成用熔断器来进行保护的非耐短路变压器,应当 加标出该熔断体的额定电流(单位A或mA),如果适用,在其后面或前面标出按相关标准规定的熔断器 时间电流特性的符号。 对装有非熔断器的可更换保护装置的非固有耐短路变压器,以及设计成用非熔断器的保护装置进 行保护的非耐短路变压器,应当加标出该保护装置的制造厂商的型号和(或)该保护装置的额定值。 注1:此外,可以使用附录V规定的符号。 注2:装有不可更换保护装置的非固有耐短路变压器无需标出有关该保护装置的附加标志。 标志应当包含足够的信息,以确保能正确更换保护装置。 当使用非熔断器的可更换保护装置时,应当在随变压器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或类似的文件中 给出有关更换保护装置的相应信息。 8.6 对专供中性导线用的端子应当用中性符号来标识。 保护接地端子应当用接地符号来标识。 输入或输出绕组的端子应当能被明确地识别。 如果绕组的任何一点或端子与框架或铁心相连,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