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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0888.1-2013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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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888.1-2013 839 GB 20888.1-2013 <=3 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部分:侧挂式动力修枝锯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0888.1-2013 (GB20888.1-2013)
中文名称 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部分:侧挂式动力修枝锯
英文名称 Machinery for forestry --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for pole-mounted powered pruners -- Part 1: Machines fitted with an integral combustion engine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B95
国际标准分类 65.060.80
字数估计 21,298
旧标准 (被替代) GB 20888.1-2006
引用标准 GB 3883.1-2008; GB/T 18961-2012; GB/T 21398-2008; GB 23821-2009; LY/T 1035-2001; ISO 6531; ISO 8893; ISO 12100-2010; ISO 22867; ISO 22868
采用标准 ISO 11680-1-2011,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20888的本部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经传动轴传递动力至切割附件的杆式侧挂式动力修枝锯(以下简称侧挂式修枝锯)的设计、结构和使用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本部分中切割附件是指锯链及做往复运动或旋转运动的外径不大于205 mm的锯片。本部分提出了消除或减少使用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侧挂式修枝锯所产生的各种危害的方法, 规定了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安全操作方面的资料要求。本部分涉及了与侧挂式修枝锯相关的, 正常使用时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误用时的所有的重要危害, 但没有涉及在操作手册中已经提出警告的架空电缆引起的电

GB 20888.1-2013 Machinery for forestry.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for pole-mounted powered pruners.Part 1: Machines fitted with an integral combustion engine ICS 65.060.80 B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 20888.1-2006 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安全要求和 试验 第1部分:侧挂式动力修枝锯 (ISO 11680-1:2011,IDT) 2013-12-31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2 4.1 通则 2 4.2 手把 3 4.3 背带 3 4.4 切割附件 3 4.5 切割附件运输护罩 4 4.6 安全距离 5 4.7 发动机起动装置 5 4.8 发动机停机装置 5 4.9 油门控制 5 4.10 离合器 6 4.11 油箱 6 4.12 高压带电部件的防护 7 4.13 高温部件的防护 7 4.14 废气排放 8 4.15 振动 8 4.16 噪声 8 4.17 电磁兼容 9 5 使用信息 9 5.1 使用说明书 9 5.2 标志 11 5.3 警告 11 5.4 标签试验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严重危害一览表 14 参考文献 16 前言 GB 20888的本部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20888《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安全要求和试验》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侧挂式动力修枝锯; ---第2部分:背负式动力修枝锯。 本部分为GB 20888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20888.1-2006《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 安全要求和试验》,与GB 20888.1- 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为与国际标准一致,修改了标准的名称,由原来的“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 安全要求和 试验”修改为“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部分:侧挂式动力修枝锯”, ---修改了范围的内容,增加了本部分中锯片的尺寸要求,即“外径不大于205mm”(见第1章, 2006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术语与定义的引用文件“GB/T 18961-2012、ISO 6531和ISO 12100:2010”,并删除了 “整机”、“切割部件”、“手把”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6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手把的尺寸要求(见4.2.1,2006年版的4.2.1); ---在背带的要求中增加了“若安装有快速释放机构,则应保证即使在负荷状态下,也能用一个手 将其打开并且释放机器”的要求(见4.3.1); ---删除了“随机配备专用工具来装拆切割附件”的要求(2006年版的4.11.1); ---删除了链式切割附件中“驱动链轮的外露一侧应有防护罩”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4.11.2); ---修改了“圆锯片式切割附件”的要求(见4.4.2,2006年版的4.11.3); ---增加了“切割附件强度”的要求和检验的内容(见4.4.3); ---修改了“安全距离”的要求(见4.6,2006年版的4.13); ---修改了“发动机起动装置”中电起动器的操作动作要求(见4.7.1,2006年版的4.5); ---修改了“油门扳机”的与操作有关的内容(见4.9.2,2006年版的4.7); ---增加了“油门锁”的要求和检验的内容(见4.9.3); ---删除了“油箱注油口”中采用探规探测注油口的要求(2006年版的4.17); ---在“高压带电部件的防护”中增加了“停机开关应安装在低电压回路中”的要求(见4.12); ---在“高温部件的防护”中增加了可接触部位的温度的要求及其检验方法(见4.13); ---删除了“振动”中“减少振动影响的建议”的内容(2006年版的4.3.2); ---修改了振动的测量方法,改为按ISO 22867的规定进行修枝锯的振动测量,删除了附录C(见 4.15.2,2006年版的4.3.3、附录C); ---删除了“噪声”中“减少噪声影响的建议”的内容(2006年版的4.2.2); ---修改了噪声的测量方法,改为按ISO 22868的规定进行修枝锯的噪声测量,删除了附录B(见 4.16.2,2006年版的4.2.3、附录B); ---增加了“电磁兼容”的要求和检验方法的内容(见4.17); ---删除了“运动部件”的内容(2006年版的4.10); ---删除了“各项安全要求的检验”章节,并对应每一要求条款之后增加了“检验”的内容(见第4 章,2006年版的第5章); ---“使用说明书”的“技术数据”中删除了“推荐的最高输出轴转速”、“燃油消耗”的内容,增加了 “当量振动加速度总和值”“耳旁噪声”“A计权声功率级”及其对应的公布值的不确定度的要 求(见5.1.2,2006年版的6.2); ---将“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手册”改为“其他信息”,并修改了其内容(见5.1.3,2006年版的 6.3); ---修改了“标志”的内容,并增加了标签的试验要求(见5.2,2006年版的6.4); ---增加了“警告”的内容(见5.3); ---增加了“标签试验”的内容(见5.4); ---修改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重要危险一览表”的内容(见附录A,2006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附录D(资料性附录)架空电缆符号警告”“附录E(资料性附录)人类工效学的设计” (2006年版的附录D、附录E); ---修改了“参考文献”的内容。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1680-1:2011《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 1部分:侧挂式动力修枝锯》。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5390-2013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ISO 22868:2011,IDT); ---GB/T 5395-2008 林业机械 便携式动力机械振动测定规范 手把振动(ISO 22867: 2004,IDT); ---GB/T 18960-2012 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 词汇(ISO 6531:2008,IDT)。 本部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浙江中马园林机器有 限公司、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志敏、施军晓、金志颖、周林、杨锋、孙朋山、王细继、蒋志、王振东、杨雪峰。 林业机械 杆式动力修枝锯安全要求和 试验 第1部分:侧挂式动力修枝锯 1 范围 GB 20888的本部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经传动轴传递动力至切割附件的杆式侧挂式动力修 枝锯(以下简称侧挂式修枝锯)的设计、结构和使用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本部分中切割附件 是指锯链及做往复运动或旋转运动的外径不大于205mm的锯片。本部分提出了消除或减少使用以内 燃机为动力的侧挂式修枝锯所产生的各种危害的方法,规定了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安全操作方面的 资料要求。 本部分涉及了与侧挂式修枝锯相关的,正常使用时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误用时的所有的重要危 害,但没有涉及在操作手册中已经提出警告的架空电缆引起的电击危害。 注:附录A中给出了严重危害一览表。 本部分适用于在其颁布实施后生产的侧挂式修枝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83.1-200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IEC 60745-1:2006,IDT) GB/T 18961-2012 林业机械 割灌机和割草机 词汇(ISO 7112:2008,IDT) GB/T 21398-2008 农林机械 电磁兼容性 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ISO 14982:1998,IDT) GB 23821-2009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ISO 13857:2008,IDT) LY/T 1035-2001 便携式割灌机 切割附件 单片金属刀片 (idtISO 7113:1999) ulary) ISO 8893 林业机械 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 发动机性能和燃油消耗(Forestrymachinery- ISO 22867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手持式机械振动测定规范 手把振动(For- ISO 22868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961-2012、ISO 6531与ISO 12100: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杆式动力修枝锯 pole-mountedpoweredpruner 安装有动力源并经长传动轴套管(杆)传递动力至切割附件,用于切割一段距离外的枝桠的机器。 注:图1给出了本部分规定的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带有锯链式切割附件的侧挂式动力修枝锯示例。 说明: 1---动力装置; 2---后手把; 3---背带; 4---前手把; 5---轴套管; 6---切割附件。 图1 带有锯链式切割部件的侧挂式修枝锯示例 4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4.1 通则 侧挂式修枝锯应遵守本章中的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另外,侧挂式修枝锯的设计应满足 ISO 12100:2010中给出的本部分未涉及的相关但非严重危害的准则。 安全使用侧挂式修枝锯取决于与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工作靴及眼部、耳部、头部的防护装 备等)相关的安全环境,以及安全工作程序(见5.1)。 除非本部分另行规定,否则安全距离应满足GB 23821-2009中4.2.4.1与4.2.4.3的要求。 4.2 手把 4.2.1 要求 侧挂式修枝锯应具有供双手分别握持的两个手把,其结构设计上应确保不管操作者是否戴防护手 套都能完全握住手把,并且手把的形状和表面能确保握持的可靠性。如果靠近切割附件的手把是轴套 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直径应介于20mm和50mm之间,手把长度应不小于100mm。 弧形或环形手把握持区域长度可由直线或曲率半径大于100mm的多段曲线段组成,在握持区域 表面的一端或两端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10mm。 4.2.2 检验 通过观察和测量检验手把的设计和尺寸。 4.3 背带 4.3.1 要求 侧挂式修枝锯应配备可调节的背带。背带的主要功用是在非切割状态移动工位时吊挂机器和减少 与切割附件意外接触的危险。 背带应配置快速释放机构或采用类似设计,以保证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能迅速使人与机器分离。无 论以何种方式应对紧急事故的快速释放机构都应确保侧挂式修枝锯能快速从背带上脱开或背带从操作 者身上迅速解开。 若安装有快速释放机构,则应保证即使在负载状态下,也能用一只手将其打开并且释放机器。 4.3.2 检验 通过观察来检验背带及其调整机构的功能。通过在操作者穿着背带时并在吊挂点垂直施加三倍于 机器净重的力的方法,来对快速释放机构进行功能测试。 4.4 切割附件 4.4.1 锯链式切割附件 4.4.1.1 要求 锯链式切割附件应有调节锯链张紧程度的装置,其张紧度可调至使用说明书所述的张紧状态,在使 用说明书中应描述确保锯链张紧度的方法。 链轮应有自动或手动润滑装置。如果装有手动润滑装置,应保证在双手握持机器时能够操纵该 装置。 4.4.1.2 检验 通过观察和功能试验来检验锯链的润滑和调整方式。 4.4.2 圆锯片式切割附件 4.4.2.1 要求 圆锯片的表面质量和材质应符合LY/T 1035-2001的规定。 圆锯片应加以紧固,以阻止其与固定座或驱动轴之间产生相对位移。紧固圆锯片的方法也应保证 其在使用过程中不松动。 本要求适用于使用说明书中推荐的所有圆锯片。 4.4.2.2 检验 通过观察和如下试验来检验切割附件的安装: a)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切割附件; b) 锁定传动轴; c) 给切割附件施加一扭矩M,其数值按式(1)计算: M =0.4×V×k (1) 式中: M---扭矩,单位为牛顿·米(N·m); V---发动机排量,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k---传动比,发动机与切割附件的转数比。 d) 按正常转动方向进行5次试验,然后按相反方向再进行5次试验。 圆锯片表面质量及其材料按LY/T 1035-2001的规定进行检验。 4.4.3 切割附件强度 4.4.3.1 要求 所有推荐的切割附件,其安装系统以及防护装置,在经4.4.3.2所述的硬质表面冲击后不应断裂或 裂开。 4.4.3.2 检验 将侧挂式修枝锯自由悬挂,悬挂点距后手把中心150mm±2mm,且距试验表面垂直距离为 775mm±2mm。 允许侧挂式修枝锯从起始位置即角度为45°±2°的位置向水平方向绕悬挂点自由摇摆一次。供侧 挂式修枝锯冲击的试验表面应为平整的混凝土或类似的结构。 若冲击后,用肉眼观察切割附件,未发现任何裂纹,则将切割附件安装在机器上并加以防护,发动机 以发动机最大功率点转速的133%或最大转速(两者取较小者)运行60s±2s。发动机的转速通过油门 扳机来控制。若圆锯片或导板弯曲不能使用,在超速运行试验前应进行更换。 若冲击试验后,肉眼观察切割附件,没有任何零部件射出,也没有任何的裂纹,则认为试件满足冲击 强度试验要求。传动装置的失效不认为是试验的失效。 单片金属刀片也应按LY/T 1035-2001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检验。 4.5 切割附件运输护罩 4.5.1 要求 机器应有运输护罩,其设计应保证在机器运输和贮存期间护罩罩在切割附件上不脱落。 4.5.2 检验 握持侧挂式修枝锯于任意方向,观察护罩是否脱落。 4.6 安全距离 4.6.1 要求 在切割附件调节到距操作者最近位置时,自油门扳机后部到切割附件未被罩住部分最近一点的距 离应不小于1250mm。若油门扳机可调,则在任何可调位置均应满足上述规定。 自油门扳机后部到切割附件未被罩住部分最近一点的最小距离应适用于所有生产厂家推荐的切割 附件。 在靠近切割附件的轴管一端应固定一凸起物如环、箍等,用以警告操作者其手已经靠近切割附件。 按测量锯链长度的方法测量自固定凸起物后部到切割附件未被罩住部分最近一点的距离,应不小于 120mm。 4.6.2 检验 通过测量和观察来检验是否有固定凸起物、油门扳机调整方法以及油门扳机后部到切割附件未被 罩住部分最近一点的距离。 4.7 发动机起动装置 4.7.1 要求 起动装置可以是自带电池的电起动器,或者永久固结在机器上的手拉绳起动器。 安装手拉绳起动器的侧挂式修枝锯应有自回绳装置。 对电启动器,应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独的、不同的操作步骤方能使其动作,以防误操作。 4.7.2 检验 通过观察和功能试验来检验发动机起动装置。 4.8 发动机停机装置 4.8.1 要求 侧挂式修枝锯应有发动机停机装置,通过该装置可以不依靠持续的人力操作使发动机停止工作。 停机装置的控制机构的位置应能保证操作者戴手套时也能双手操作。控制机构的颜色与背景应对比 鲜明。 4.8.2 检验 操作侧挂式修枝锯,观察发动机停机装置的功能。通过观察来检验控制机构的位置。 4.9 油门控制 4.9.1 位置 4.9.1.1 要求 油门扳机的位置应确保戴防护手套握持机器手把时能勾动和松开扳机。 4.9.1.2 检验 通过观察和功能试验来检验油门扳机的位置。 4.9.2 操作 4.9.2.1 要求 除非油门锁处于锁定状态(见4.9.3),否则侧挂式修枝锯的油门扳机应能自动复位到怠速状态。通 过油门扳机锁定装置的自动锁定,油门扳机应能保持在怠速状态。 发动机起动以后,只有在油门扳机锁定装置解除锁定状态后,勾动油门扳机才能使发动机转速升高 到切割附件开始运动的状态。 当油门锁解除后,发动机已处于怠速状态,发动机起动完成。 为了减少切割附件的意外运动,油门控制结构的设计应保证油门扳机锁定装置接合时,对油门控制 手把施加力,发动机的转速不会升高到离合器接合、切割附件开始运动的状态。 4.9.2.2 检验 操作侧挂式修枝锯,观察检验油门扳机的功能。以最不利的方向向油门控制手把施加三倍于整机 净重量(无切割附件,油箱为空)的力来检验油门控制结构的设计。 4.9.3 油门锁 4.9.3.1 要求 如果有用于辅助起动的油门锁且其啮合会导致起动过程中切割附件的运动,那么油门锁的锁定功 能应靠手动设定,当勾动油门扳机时应能自动解除锁定状态。油门锁的启动装置应该安装在手把握持 部位以外,且至少需要两个单独的动作才能启动油门锁。 手把握持区定义为距油门扳机后部前25mm至距油门扳机后部后75mm的范围。 施加在油门扳机上用于释放油门锁的释放力的大小不应超过25N。 4.9.3.2 检验 操作侧挂式修枝锯,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验油门锁的功能。测量在油门扳机后部前5mm ± 1mm处向扳机的运动方向(垂直于扳机旋转半径)在1s内释放油门锁的力。 4.10 离合器 4.10.1 要求 离合器的设计应保证当发动机以任何低于使用说明书中所标明怠速转速的1.25倍的速度运转时, 切割附件不运动。 4.10.2 检验 将发动机的转速从怠速升至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怠速转速的1.25倍,观察检验离合器是否满 足要求。 4.11 油箱 4.11.1 要求 燃油箱盖应有连接链。 燃油箱注油口直径应大于20mm,机油箱(如果有)注油口直径应大于15mm。 油箱口或盖均应有清晰的标志,以标示其功能。若对油箱盖做了标志,则油箱盖应不能互换。 燃油箱盖的结构设计应确保侧挂式修枝锯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各工位及搬运时,没有漏油现象。 油箱注油口周围不应有妨碍加油的其他部件。应能使用漏斗加油。 4.11.2 检验 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验燃油箱盖连接链、开口尺寸和开口位置。任意方向旋转侧挂式修枝锯,检查 燃油箱盖的密封性。油箱换气孔的渗油不属于漏油。 4.12 高压带电部件的防护 4.12.1 要求 所有高压电器元件,包括火花塞帽都应合理布置、绝缘良好或进行防护,保证操作者与其接触时不 致触电。 停机开关应安装在低电压回路中。 4.12.2 检验 高压带电部件的布置及绝缘应通过观察和使用GB 3883.1-2008中图1所示的标准指形规进行检 验。停机开关通过观察来检验。 4.13 高温部件的防护 4.13.1 要求 汽缸及与汽缸直接接触的部件或消声器均应加以防护,以确保正常操作侧挂式修枝锯时不致意外 接触上述部件。 用试验锥(见图2)检查操作者可能接触的高温部件表面积应不大于10cm2。 这些可接触部位以及防止与高温表面接触的防护罩或防护板,若为金属表面,则其温度应不超过 80℃,若是塑料表面,其温度应不超过94℃。 注:更多信息,详见ISO 13732-1:2006附录E。 单位为毫米 图2 试验锥 4.13.2 检验 通过图2所示的试验锥测量高温表面可接触面积来检验高温部件的防护。 温度测量应在不受日光辐射且风速不大于3m/s的环境下进行。发动机以5s怠速﹑5s高速空 转转速循环运转,直到机器表面温度稳定为止。 识别出高温表面或区域,使用精度为±2℃的温度测量仪器测量温度。 若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不在标称温度20℃ ±3℃的范围内,则按式(2)对记录温度进行修正: TC=TO-TA+20℃ (2) 式中: TC---修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O---实测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A---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测量可能接触的区域允许在高温部件冷却后用试验锥测试,不要求一定在高温部件热状态下测试。 将图2所示的试验锥以不大于100-1N的力向任意方向进行测试,同时确定试验锥尖端和锥体表面 与高温表面或区域是否接触。 试验锥尖端或锥体表面与高温表面的接触面积应不大于10cm2。 4.14 废气排放 4.14.1 要求 发动机废气排放方向应远离处于正常工作位置的操作者的面部。 4.14.2 检验 通过观察来检验排气口的位置和方向。 4.15 振动 4.15.1 借助设计与防护措施减少振动 减振是设计过程的主要部分,因此应该着重从振动产生的源头上加以考虑,对每个手把上的实际振 动加速度总和值的分析是成功实施减振措施的基础。振动主要来源于发动机、锯切系统、不平衡的运动 部件、齿轮、轴承和其他机构之间的冲击、操作者、机器和锯切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力。 注:CR1030-1给出了关于被广泛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措施的一般技术信息,还提供了设计机器时减少手臂振动的 导则。 4.15.2 振动的测量 按ISO 22867的规定进行振动的测量和当量振动加速度总和值的计算。 4.16 噪声 4.16.1 借助设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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