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21146-2007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21146-2007 | 919 | GB 21146-2007 | <=4 |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21146-2007 (GB21146-2007) |
| 中文名称 |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
| 英文名称 |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 Occupational footwea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73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40.50 |
| 字数估计 | 23,259 |
| 发布日期 | 2007-11-01 |
| 实施日期 | 2008-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4385-1995; GB 16756-1997 |
| 引用标准 | GB/T 20991-2007 |
| 采用标准 | ISO 20347-2004, MOD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2号(总第11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规定了职业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和附加要求、标识和提供的信息。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职业鞋。不适用于没有内底但有可移动鞋垫的职业鞋。 |
GB 21146-2007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Occupational footwear
ICS 13.340.50
C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1146-2007
代替GB 4385-1995
GB 16756-1997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ISO 20347:2004,MOD)
2007-11-01发布
200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5
5 职业鞋的基本要求 5
6 职业鞋的附加要求 11
7 标识 14
8 提供的信息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非金属防刺穿垫经过温度处理和化学处理后抗刺穿性的测定 17
参考文献 19
GB 21146-2007
前言
本标准的5.3.1.2、5.3.2、5.4.3、5.4.4、5.4.5、5.5.1、5.5.2、5.8.1、5.8.2、5.8.3、5.8.4、5.8.5、
5.8.6为强制性条款;如果职业鞋有适用的附加要求,则第6章中所适用的附加要求条款为强制性的;
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20347:2004《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英文版)。本标准根据ISO 20347:2004重
新起草。
本标准与ISO 20347:2004相比,存在如下差异:
---将国际标准的格式和表述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格式和表述,根据汉语习惯进行了编辑性修改,有
些专业术语和定义按国内专业习惯用语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ISO 前言和EN前言。
---在范围中,增加了规定内容、适用和不适用范围。
---国际标准中引用的ISO 20344:2004,在本标准中均改为GB/T 20991-2007。
---凡ISO 20347:2004文中涉及到的国外鞋号,本标准均转为相应国际鞋号,简称为鞋号。
---在3.13导电鞋的定义中,将“电阻值位于0Ω~100kΩ范围内”改为“电阻值小于100kΩ”。
---在防静电鞋的定义中,将“电阻值位于100kΩ以上”改为“电阻值大于或等于100kΩ
”。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术语3.18。
---5.7.4.1中将“磨擦损坏不应比同类材料标准试样描述的更严重”改为“不应有严重磨损”。
---6.2.1.2中删除了“防刺穿垫不应位于安全或防护包头卷边上方也不应与之接触”。
---6.2.1.5.2中,将国际标准引用的EN12568:1998的内容直接纳入本标准,并为此增加了附
录A。
---6.2.2.1中,将“电阻值不应大于100kΩ”改为“电阻值应小于100kΩ”。
---6.2.2.2中,将“电阻值应大于100kΩ”改为“电阻值应大于或等于100kΩ”。
---6.2.3.1中,在“内底上表面的温度升高”前增加了“30min后”。
---6.4.1中删除了“除保护包头卷边下方区域外”。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8.1b)。
---8.2.1中,将“100kΩ的电阻上限值”改为“电阻值小于100kΩ”。
---8.2.3中,将c)中的 “电阻”改为“电性能”,删除了d)的分项2),将分项1)取消序号,成为d)的
直接内容。
---根据本标准编制情况增加了参考文献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4385-1995、GB 16756-1997。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 C1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广
州职安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赛纳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双安劳保橡胶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钧、佘启元、刘宏斌、张元虎、刘钜源、陈铁。
GB 21146-2007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和附加要求、标识和提供的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职业鞋。
本标准不适用于没有内底和鞋垫或没有内底但有可移动鞋垫的职业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991-2007 个体防护装备 鞋的测试方法(ISO 20344:2004,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注:鞋部件在图1~图3中说明。
3.1
具有保护特征、未装有保护包头的鞋,用于保护穿着者免受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
3.2 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