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22757-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22757-2008 | 479 | GB 22757-2008 | <=3 |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22757-2008 (GB22757-2008) |
| 中文名称 |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
| 英文名称 | Fuel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 vehicl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T08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 字数估计 | 12,122 |
| 发布日期 | 2008-12-31 |
| 实施日期 | 2009-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788; GB/T 3181; GB/T 19233; GB 19578; GB 2099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4号(总第13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车辆, 不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及可燃用其他单燃料的车辆。 |
GB 22757-2008: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GB 22757-2008 英文名称: Fuel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 vehicl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2757-2008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参加单位: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
代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技术中心、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其他参加单位:大众汽车集团(中国)、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
公司、丰田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汽车(中国)有限公
司、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负责起草人:吴卫、金约夫、王兆、高海洋。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郭红兵、孙惠、王捍华、袁军成、封渝英、李书利、黄豁、李鹏、涂险峰、谭敏。
GB 22757-2008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 M1、M2 类和N1 类
车辆,不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及可燃用其他单燃料的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88 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GB/T 788-1999,neq ISO 6716:1983)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19233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 19578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20997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4 标识的内容
标识至少应包含下列信息:
a) 生产企业;
b) 车辆型号;
c) 发动机型号、排量、额定功率,其中,排量单位为mL,额定功率单位为kW;
d) 燃料类型,如汽油、柴油等;
e) 变速器类型,如手动、自动,或 MT、AT、AMT、CVT等;
f) 驱动型式,如前驱、后驱、全轮驱动等;
g) 整车整备质量、最大设计总质量,单位为kg;
h) 市区、市郊和综合燃料消耗量,单位为L/100km;
i) 适用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阶段限值的实施日期和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单
位为L/100km;
j) 标识的燃料消耗量与实际燃料消耗量差别的说明;
k) 标识启用日期以及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附加信息等其他信息。
5 燃料消耗量数据
燃料消耗量数据是指按照GB/T 19233测定的市区、市郊和综合燃料消耗量。
燃料消耗量数据应精确到一位小数。
6 标识要求
6.1 功能区划分
6.1.1 标识由“标题区”、“信息区”、“说明区”和“附加信息区”四个功能区组成,如图A.1所示。
6.1.1.1 “标题区”位于标识顶端,左侧为“企业标志”,右侧“标识名称”。“标识名称”为“汽车燃料消耗
量标识”,对应英文为大写的“AUTOMOBILEFUELCONSUMPTIONLABEL”,采用中文居上、英文
居下的方式排列。
6.1.1.2 “信息区”位于标识中央,是标识的核心部分;“信息区”的上部为“车型基本信息”,下部为左右
排列的“标识图案”和“燃料消耗量信息”。
6.1.1.2.1 “车型基本信息”部分包括:生产企业、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燃料种类、排量、额定功率、变
速器类型、驱动型式、整车整备质量、最大设计总质量以及企业需要说明的、与燃料消耗量相关的其他信
息。如无其他信息提供,可删除“其他信息”四个字。
6.1.1.2.2 “标识图案”为简化的加油机。
6.1.1.2.3 “燃料消耗量信息”包括:
a) 市区工况、市郊工况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
b) 适用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含年代号)、标准规定的各阶段限值的实施日期和对应的燃料消
耗量限值。
6.1.1.3 “说明区”位于标识下部,主要用于说明燃料消耗量试验所采用的国家标准(含年代号)以及影
响燃料消耗量的因素,具体内容如下:
本标识所采用的燃料消耗量数据系根据GB/T 19233测定。
由于驾驶习惯、道路状况、气候条件和燃料品质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燃料消耗量可能与本标识的燃
料消耗量不同。
为避免标识影响视野,请在购买车辆后去除标识。
6.1.2 “附加信息区”位于标识底端,主要内容包括标识启用日期以及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附加信息,
如备案号。
6.2 标识的规格和图案要求
6.2.1 标识尺寸至少为GB/T 788规定的 A5(148.5mm×210mm)幅面,也可采用 A4(210mm×
297mm)幅面,或在其他幅面中使用尺寸为A5或A4幅面的标识并保证其格式符合要求。
6.2.2 标识背景为GB/T 3181规定的淡黄色,对应编号为Y06;“企业标志”区域以及标注市区工况、
市郊工况、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信息的区域背景为白色。
6.2.3 A5幅面标识各功能区的布局和尺寸应符合图A.2的要求,其中,加油机图案应符合图A.3的
要求,加油机颜色为GB/T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