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23200.66-2016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23200.66-2016 | 219 | GB 23200.66-2016 | <=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23200.66-2016 (GB23200.66-2016)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英文名称 | 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 -- Determination of Pseudo-mite Residue in Food by Gas Chromatography -- Mass Spectromet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25 |
| 字数估计 | 11,180 |
| 发布日期 | 2016-12-18 |
| 实施日期 | 2017-06-18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2646-2010 |
| 标准依据 | State Health Commiss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Notice No. 16 of 2016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GB 23200.66-2016
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 -- Determination of Pseudo - mite Residue in Food by Gas Chromatography - Mass Spectrometry
代替SN/T 2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2016-12-18 发布
2017-06-18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前言
本标准代替SN/T 2646-2010 《进出口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与SN/T 2646-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
-标准名称和范围中“出口食品”改为“食品”;
-标准范围中增加“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2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检测和制样、气相色谱-质谱检测和确证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菠菜、藕、草莓、花生、鸡肉、猪肉、鳕鱼、蜂蜜、板栗和茶叶中吡螨胺残留量
的测定和确证;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试样经乙腈提取,以正己烷液液分配和硅酸镁固相萃取柱净化,用气相色谱-负化学源质谱测定,
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
4.1 试剂
4.1.1 丙酮(C3H6O):残留级。
4.1.2 乙腈(C2H3N):农药残留级。
4.1.3 正己烷(C6H14):农药残留级。
4.1.4 氯化钠(NaCl): 650℃灼烧 4 h,置入干燥器中冷却,备用。
4.2 溶液配制
4.2.1 丙酮-正己烷(3+7):取 300 mL丙酮,加入 700 mL正己烷,摇匀备用。
4.3 标准品
4.3.1 吡螨胺标准品(Tebufenpyrad, C18H24ClNO):纯度≥96.5%。
4.4 标准溶液配制
4.4.1 吡螨胺标准溶液的配制:准确称取适量标准品,用少量的丙酮溶解,并以丙酮配制成浓度为
1.0 mg/mL的标准储备液。根据需要再用丙酮-正己烷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保存于-18 ℃
冰箱中,
4.5 材料
4.5.1 硅酸镁 (Cleanert Florisil)固相萃取柱: 500 mg, 3 mL或相当者。
5 仪器与设备
5.1 气相色谱-质谱仪:配有负化学源。
5.2 分析天平:感量 0.01 g 和 0.0001 g。
5.3 固相萃取装置。
5.4 均质器。
5.5 旋转蒸发器。
5.6 氮气浓缩仪。
5.7 具塞离心管:50 mL、100 mL。
5.8 浓缩瓶:50 mL、100 mL。
5.9 移液管:1 mL、2 mL、5 mL、10 mL。
6 试样制备与保存
6.1 试样制备
6.1.1 粮谷
取有代表性样品量 500 g,用磨碎机全部磨碎并通过 2.0 mm圆孔筛。混匀,均分成两份作为试
样,分装入洁净的的容器内,密闭,标明标记。
6.1.2 水果或蔬菜
取有代表性样品 500 g,切碎后,依次用食品捣碎机将样品加工成浆状。混匀,装入洁净的容
器内,密闭,标明标记。
6.1.3 肉及肉制品
取有代表性样品 500 g,经捣碎机充分捣碎均匀,装入洁净容器内作为试样。密闭,标明标记。
6.1.4 蜂蜜及蜂制品
取有代表性样品量 500 g, 对无结晶的蜂蜜样品将其搅拌均匀;对有结晶析出的蜂蜜样品,在
密闭情况下,将样品瓶置于不超过 60 ℃的水浴中温热,振荡,待样品全部融化后搅匀,迅速冷却
至室温,在融化时必须注意防止水分挥发。装入洁净的容器,密闭,标明标记。
6.1.5 茶叶
取有代表性样品 500 g,用磨碎机全部磨碎并通过 2.0 mm圆孔筛。混匀,装入洁净的洁净容器
内,密闭,标明标记。
6.1.6 坚果
取有代表性样品 500 g,用磨碎机全部磨碎。混匀,均分成两份作为试样,分装入洁净的洁净
容器内,密闭,标明标记。
6.1.7 水产品
取有代表性样品 500 g,从所取样品中取出约 1 kg,取可食部分经捣碎机充分捣碎均匀,均分
成两份,分别装入洁净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记。
注:以上样品取样部位按GB 2763附录A执行。
6.2 试样保存
粮谷类试样于 0-4 ℃保存;水果和蔬菜及其它类试样于-18 ℃以下冷冻保存。在抽样及制样的
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7 分析步骤
7.1 提取
称取 10 g 试样(精确至 0.1 g)于 100 mL 具塞离心管中,加入 10 mL 水,准确加入 50mL 饱和
乙腈,用均质器高速匀浆提取 2 min(酱油和蜂蜜仅需剧烈振荡 10 min), 再加入 5 g 氯化钠,剧烈
震荡 10 min,3000 r/min 离心 10 min。
7.2 净化
7.2.1 液/液分配净化
取上层提取液 20 mL (菠菜、藕、草莓)或 10 mL(花生、鸡肉、猪肉、鳕鱼、蜂蜜、板栗和茶
叶)转移至 50 mL 具塞离心管中,加入 10 mL 饱和正己烷,振摇 3 min,静置分层,弃去上层正己
烷相,再用 10 mL 正己烷重复操作一次,弃去正己烷相;下层乙腈相收集于 100 mL 浓缩瓶中,于
40 ℃水浴中浓缩至近 1 mL。
7.2.2 固相萃取(SPE)净化
使用前用 5 mL 丙酮-正己烷预淋 Florisil 柱。将样液倾入柱中,用 12 mL 丙酮-正己烷进行洗
脱,控制流速小于等于 2 mL/min。收集全部洗脱液于 50 mL 浓缩瓶中,于 40 ℃水浴中浓缩至近干,
氮气吹干。用丙酮-正己烷溶解并定容至 1.0 mL,供气相色谱-质谱仪测定。
7.3 测定
7.3.1 气相色谱-质谱参考条件
a) 色谱柱:HP-5 MS石英毛细管柱,30 m×0.25 mm(i.d.),膜厚 0.25 µm,或相当者;
b) 色谱柱温度:初始温度为 70 ℃,以 30 ℃/min程序升温至 200 ℃,保持 10 min,再以 50 ℃/min
程序升温至 270 ℃,保持 4 min。
c) 进样口温度:250 ℃;
d) 色谱-质谱接口温度:280 ℃;
e) 载气:氦气,纯度大于等于 99.999%,恒压模式,柱头压 1.45 Mpa);
f) 进样量:1 µL;
g) 进样方式:无分流进样,0.65 min后开阀;
h) 电离方式:负化学电离;
i) 离子源温度:150 ℃;
j) 四极杆温度:150 ℃;
k) 反应气:甲烷,纯度≥99.99%;
l) 测定方式:选择离子监测方式;
m) 选择监测离子(m/z):定量 318,定性 320、333、335;
n) 溶剂延迟:4.0 min。
7.3.2 色谱测定与确证
根据样液中被测物含量情况,选定浓度相近的标准工作溶液,对标准工作溶液与样液等体积参
插进样测定,标准工作溶液和待测样液中吡螨胺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检测的线性范围内。
如果样液与标准工作溶液的选择离子色谱图中,在相同保留时间有色谱峰出现,并且在扣除背
景后的样品质量色谱中,所选离子均出现,所选择离子的丰度比与标准品对应离子的丰度比,其值
在允许范围内(允许范围见表 1)。在 7.3.1条件下吡螨胺保留时间是 16.18 min,其监测离子(m/z)
为 m/z318、320、333、335(其丰度比为 100:39:95:33)对其进行确证;根据定量离子 m/z318对其
进行外标法定量。在 7.3.1条件下吡螨胺标准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总离子流色谱图和全扫描质谱图见
附录 A中图 A.1和 A.2。
表1 使用定性气相色谱-质谱时相对离子丰度最大容许误差
相对丰度(基峰) 50 % 20 %至 50 % 10 %至 20 % ≤10 %
允许的相对偏差 ±20 % ±25 % ±30 % ±50 %
8 结果计算和表述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按(1)式计算试样中四氟醚唑残留量:
h×c×V
X= ───────.(1)
hs×m
式(1)中:
X -- 试样中吡螨胺残留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h -- 样液中吡螨胺的色谱峰高;
hs -- 标准工作液中吡螨胺的色谱峰高;
c -- 标准工作液中吡螨胺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µg/mL);
V -- 样液最终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 最终样液所代表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注:计算结果须扣除空白值,测定结果用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9 精密度
9.1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
合附录C的要求。
9.2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
合附录 D的要求。
10 定量限和回收率
10.1 定量限
本方法吡螨胺的定量限为 2 µg/kg。
10.2 回收率
当添加水平为0.002 mg/kg、0.004 mg/kg、0.01 mg/kg时,吡螨胺的添加回收率参见附录B。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吡螨胺标准物质总离子流色谱图
1 5.5 0 1 6.0 0 1 6.5 0 1 7.0 0 1 7.5 0 1 8.0 0 1 8.5 0
时 间 - - >
丰 度
T I C: 1 0 0 P P B.D \ d a t a.m s
1 6.1 8 5
min
图 A.1 吡螨胺标准物的总离子流色谱图
吡螨胺标准物质的质谱图
3 0 8 3 1 0 3 1 2 3 1 4 3 1 6 3 1 8 3 2 0 3 2 2 3 2 4 3 2 6 3 2 8 3 3 0 3 3 2 3 3 4 3 3 6 3 3 8 3 4 0 3 4 2 3 4 4
m/z - - >
丰 度
扫 描 1 5 7 5 (1 6.2 1 0 分): 1 0 0 P P B.D \ d a t a.m s
图 A.2 吡螨胺标准物质质谱图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不同基质中的添加回收率
表 B.1 不同基质中的添加回收率
样品 添加浓度(µg/kg) 回收率范围(%) 样品 添加浓度(µg/kg) 回收率范围(%)
菠菜
2 90.0~110.0
鳕鱼
2 90.0~110.0
4 95.0~107.5 4 92.5~107.5
10 97.0~112.0 10 97.0~119.0
2 95.0~110.0
蜂蜜
2 90.0~110.0
4 97.5~110.0 4 92.5~107.5
10 96.0~112.0 10 96.0~112.0
草莓
2 81.5~100.8
板栗
2 95.0~115.0
4 92.5~107.5 4 92.5~107.5
10 96.0~112.0 10 95.0~114.0
花生
2 90.0~110.0
茶叶
2 90.0~110.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