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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3819-2009 (GB23819-2009) | | 中文名称 | 机械安全 火灾防治 | | 英文名称 | [GB/T 23819-2009] Safety of machinery -- Fire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J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10 | | 字数估计 | 24,259 | | 发布日期 | 2009-05-13 |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 采用标准 | ISO 19353-2005,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7号(总第14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识别由机械导致的火灾危险及进行相应风险评价的方法, 给出了机械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所需采取的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机械的预定使用,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达到所需的安全水平, 这些措施主要集成于该机械, 并通过优先使用安全组件来实现。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受控燃烧过程的机械(例如:内燃机、锅炉), 除非燃烧过程可能在机械的其他部分或机器外面构成点燃源。 |
GB 23819-2009: 机械安全 火灾防治
GB 23819-2009 英文名称: [GB/T 23819-2009] Safety of machinery -- Fire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ICS 13.110
J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3819-2009/ISO 19353:2005
机械安全 火灾防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识别由机械导致的火灾危险及进行相应风险评价的方法,给出了机械设计和制
造过程中所需采取的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机械的预定使
用,通过采取技术措施达到所需的安全水平,这些措施主要集成于该机械,并通过优先使用安全组件来
实现。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受控燃烧过程的机械(例如:内燃机、锅炉),除非燃烧过程可能在机械的其
他部分或机器外面构成点燃源。
4 危险识别的要求
4.1 一般要求
警告:火灾危险还可能引发爆炸危险(见EN1127-1和EN1127-2)。
如果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存在足量的可燃材料、氧化剂和点燃能量,就有火灾危险。火灾危险取决
于三要素的相互作用,见图2。
某些本质上不稳定的材料、强氧化剂或能自加热的物质都会引起火灾危险。
氧气浓度的变化(例如:富氧)也很容易引起火灾危险。
机械所加工、使用或释放的材料,机械周边的材料或构成机械的材料,都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4.2 可燃材料
可燃材料可以是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应确定是否存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材料的量和分布。
材料燃烧的难易程度受其尺寸、外形和积聚的影响。例如:小片材料松散的集中在一起比大块的同
一材料更容易被点燃。同样,材料的组合也可能影响其易燃性和燃烧特性。
还应考虑随着时间或使用材料性质是否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包括材料可能分解释放出可燃气体和
蒸汽,这可导致火灾危险的增加。
4.3 氧化剂
在评价火灾危险时,应确定是否存在助燃物质(例如:产生氧气的物质),以及它们出现的概率和量。
最常见的氧化剂是空气,但还有其他助燃的氧化剂,例如:硝酸钾(KNO3),高锰酸钾(KMnO4),高氯酸
(HClO4),过氧化氢(H2O2),氧化氮(N2O)。
4.4 点燃源
应确定存在或可能出现何种点燃源。
出现点燃源的可能性受下列因素影响:
a) 热能;
b) 电能;
c) 机械能;
d) 化学能。
示例见附录A。
5 风险评价的要求
5.1 一般要求
根据GB/T 16856.1给出的程序,确定和评定火灾风险需要一系列的逻辑步骤对由机械和(或)工
作过程引起的火灾危险进行系统检查,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评定。通过风险评定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减小风险的措施。
5.2 风险分析
应通过分析确定机械发生火灾的风险。发生火灾的风险取决于是否存在火灾危险、火灾发生的概
率以及可能的伤害程度。
火灾风险的分析应包括下列要素(也可见图3):
---与机器和加工有关的所有材料清单,包括原材料和加工材料;
---上述材料的点燃性、易燃性、可燃性、助燃效应及毒性;
---火灾载荷的确定;
---所有可能的点燃源清单;
---根据火灾载荷和点燃源确定火灾场景;
---由人员过失(如物质交换和控制器的误操作)可能引起的火灾风险的评定。
机器使用的材料或组件的燃烧性能信息,通常可从技术文献或供应商处得到。但在有些情况下,需
要对材料或组件进行适当的测试。
5.3 风险评定
分析火灾风险后,应根据预期的伤害评定火灾风险。伤害可能来自火灾本身、热辐射、燃烧生成物
或排出物等。如果火灾风险的评定结论为机器不安全,则应采取减小风险的措施。
对财产或环境的损害程度取决于经济、技术和法规等几方面的因素。在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技术性
火灾防治措施时应考虑这些因素。
5.4 风险减小
如果需要采取减小风险措施,应决定是否采取技术措施和采取何种技术措施用以减小火灾风险和
(或)限制火灾的影响。
在采取每项减小火灾风险的技术措施后,应按照GB/T 16856.1定义的程序再次进行风险分析,直
至机器安全。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不包括针对该机械的所有风险,因此还应注意采取的措施不能增加其他风险。
6 用于机械的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
6.1 概述
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见图1)包括:
---设计和(或)工程措施;
---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
---附加措施;
---使用信息。
依照GB/T 15706.1-2007的第5章(见7.1和图4)中的程序,应根据上面的优先级顺序采取措施。
6.2 设计(工程)措施
风险减小应主要通过消除或最大程度减小火灾危险的设计(工程)措施来实现。这些措施包括下列
内容(GB/T 15706.1中的要求也适用):
a) 构成机器的材料应是不可燃、不易燃和(或)已降低可燃性(易燃性)的材料,例如:阻燃材料。
注:建筑制品和构件的对火反应试验方法和火灾分级系统已在GB 8624等标准中给出。
b) 消除或最大程度的减小机器自身或物质的过热风险,这些物质是机器产生或使用的气体、液
体、固体、粉尘或蒸汽。风险分析应考虑可能导致过热的过程偏差。识别并采取措施探测或
控制这种偏差可实现消除或最大程度的减小风险。
c) 选择制造机器的材料时,应消除或最大程度的减小其与机器使用的材料或产生的物质之间的不良作用。
d) 机器的设计应避开可燃或助燃浓度,或避免原材料、中间产品、超过机器需求量的产品的积聚。
e) 不能消除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时,应限制火灾(火焰、热和烟等)的影响,例如,通过对机器加装屏
蔽或围栏来消除或最大程度的减小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或)环境破坏的风险。
6.3 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的使用
合理使用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安全组件)可实现风险减小。该系统由具有探测、控制、报警和
灭火功能的装置组成。应根据图5确定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的要求。附录B给出了安全组件的
示例,该组件由探测器、中央报警控制单元、存储单元、排放管道和喷嘴组成。
伤害的严重程度本质上由火势增长速度和持续时间决定。宜尽可能探测到火灾并以最快速度启动
灭火程序。如果可能危及到人员的安全(例如:使用有毒灭火剂时),应关注机器区域内和(或)机器内部
的人员安全。宜采取这些措施确保扑灭火灾(破坏性火灾)或尽可能限制其发生范围。
6.4 附加措施
有时可能需要提供适当的附加火灾防治措施,例如:
---机械和(或)辅助设备的程控关闭,包括所有非必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隔离;
---机械的急停,非必要动力源的隔离,例如:电源和燃料供应;
---灭火系统覆盖的保护区域的隔离,例如:通过围栏或水幕。
如有必要,应提供发生火灾时用来保留或收集燃烧生成物和灭火剂的装置。
6.5 使用信息
应为使用者提供全面、易懂的文档,以确保使用者能保持机械、装置和技术性火灾保护设备处于正
确工作状态,能够随时动作。必要时,启动所需的消防措施。
应提供在机器预定使用时适用的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的试运行、运行和维护信息(根据
GB/T 15706.2-2007的第6章),以及任何遗留的火灾风险警告。如果用户特别要求机械的火灾防治
至少部分依赖用户现有的火灾保护措施,则在操作说明书中应定义和描述它们之间的关系。
确定对财产和环境的可能损害时,机器制造商应规定包括安装位置在内的安装要求。如果用户不
能遵从这些要求,需要评价火灾在机器范围之外传播对其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可能损害,例如对周围区
域、其他工厂和(或)建筑物等的影响。该评价可改变损害水平(低、中、高)的确认(见7.3.3),并要求用
户采取措施予以修正。
7 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的选择和设计
7.1 程序
为了通过选择和设计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实现风险减小,应根据GB/T 16856.1的迭代程序采取
下列步骤,如图4所示。
第1步:风险评价。
---根据GB/T 15706和GB/T 16856.1(也可见5.2),在机器的所有运行模式和寿命周期的各阶
段对机器进行火灾的风险分析。
---根据GB/T 15706和GB/T 16856.1(也可见5.3),评定由火灾危险引起的风险和是否已实现
充分的风险减小。如果认为机器是安全的,则迭代过程结束,完成使用信息。
第2步至第7步:决定采取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实现风险减小。
第2步:决定采取的设计(工程)措施。
设计和工程措施必须采用第1步进行检查,如果最终设计的机器没能达到足够的安全,执行第3步。
第3步:决定使用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安全组件)和(或)附加措施。
第4步:确定火灾防治措施的安全要求。
确定火灾保护设备[例如:急停、电力/燃料隔离和(或)灭火剂释放]的探测、报警和触发的条件。
第5步:选择适当系统部件和灭火剂。
根据第4步确定的关于火灾保护设备的适用性、可靠性以及灭火剂的编号、位置、分布和适量的要
求,选择单独的系统组件。
第6步:确认。
选择单独的系统组件与第4步确定的要求进行对比,确认是否实现火灾防治。应使用第1步检查
最终的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和(或)附加措施。如果仍然不能认为机器是安全的,则重复第3步至第6步。
第7步:完成使用信息。
7.2 决定采用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
如果决定采用技术性火灾防治措施减小火灾风险,应优先考虑设计和(或)工程措施。如果通过这
些措施没有将风险减小到所要求的水平,则应提供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这些系统可能包括(也可见图6),例如:
---火灾预警系统;
---具有手动灭火系统或自动灭火系统的火灾报警系统。
遗留风险应在使用信息中描述(见6.5)。
7.3 与预期伤害有关的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的选择
7.3.1 概述
发生火灾,确定与预期伤害有关的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的选择时,应考虑下列可能的伤害等级(也见图5)。
7.3.2 对人员的伤害
如果预期机械发生火灾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应至少提供与自动灭火系统相结合的火灾预警系统。
7.3.3 财产(环境)损害
7.3.3.1 轻微损害
如果机械发生火灾预期会对财产和(或)环境造成轻微的损害,应至少具有手动灭火系统。
7.3.3.2 中等损害
如果机械发生火灾预期会对财产和(或)环境造成中等的损害,应至少具有与手动灭火系统相连接的火灾报警系统。
7.3.3.3 严重损害
如果机械发生火灾预期会对财产和(或)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应至少具有与自动灭火系统相连接的火灾预警系统。
7.4 安全考虑
在第3步中,应规定使用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的操作条件。
如果使用手动系统,在发生火灾时,经过培训的人员应及时到场进行干预(触发报警、停机、尝试灭
火)。使用信息中应包含此内容。
如果使用自动灭火系统,应确保系统在所有可预见的操作条件下(例如:气候条件、烟气发展、动力
源故障、电磁兼容、装置失效)都能正常工作。
为保证不削弱灭火作用,受保护机械的控制系统及其附属的灭火系统应相互匹配。机械的控制系
统应支持灭火系统的运行并确保不产生新的风险。
中央报警单元应与机械的报警系统兼容并在使用信息中说明其接口。
7.5 系统部件
应根据第3步选择合适的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部件,设计者应说明所使用部件的可靠性、兼容性和有效性。
如果必要,应根据风险水平提供整套或部分综合火灾探测和消防系统作为冗余系统。
7.6 灭火剂
选择合适的灭火剂时应考虑下列因素,例如:
---火灾类型;
---属于机械的或由机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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