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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3821-2009 (GB23821-2009) | | 中文名称 |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 | 英文名称 | [GB/T 23821-2009] Safety of machinery. Safety distances to prevent hazard zones being reached by upper and lower limb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J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10 | | 字数估计 | 20,265 | | 发布日期 | 2009-05-13 |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265.1-1997; GB 12265.2-2000 | | 引用标准 | GB/T 15706.1 | | 采用标准 | ISO 13857-2008,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7号(总第14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业及非工业环境下防止触及机械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数值。安全距离适用于保护措施。本标准也给出了有关防止下肢自由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的信息(见4.3)。本标准适用于14岁及以上的人员(14岁人员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似为1400 mm)。另外, 对于上肢, 提供了3岁以上儿童(3岁儿童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似为900mm)通过开口触及时所需要的信息。注1:没有考虑防止儿童下肢进入的数据。这些安全距离适用于仅通过距离就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因为安全距离的依据是尺寸, 因此即使满足了本标准的要求, 具有某些极限尺 |
GB 23821-2009: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 23821-2009 英文名称: [GB/T 23821-2009] Safety of machinery. Safety distances to prevent hazard zones being reached by upper and lower limbs
ICS 13.110
J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3821-2009/ISO 13857:2008
代替GB 12265.1-1997,GB 12265.2-2000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业及非工业环境下防止触及机械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数值。安全距离适用于保护
措施。本标准也给出了有关防止下肢自由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的信息(见4.3)。
本标准适用于14岁及以上的人员(14岁人员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似为1400mm)。另外,对于
上肢,提供了3岁以上儿童(3岁儿童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似为900mm)通过开口触及时所需要的信息。
注1:没有考虑防止儿童下肢进入的数据。
这些安全距离适用于仅通过距离就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因为安全距离的依据是尺寸,因此即
使满足了本标准的要求,具有某些极限尺寸的人也能够触及危险区。
注2:这些安全距离对某些伤害不能提供有效防护,例如物质的辐射和排放,对此类伤害需增加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本标准涉及的有关下肢的章节,未考虑在风险评价中不可预见的上肢触及危险。
安全距离旨在规定条件下(见4.1.1)防止人员触及危险区。
注3:本标准未提供防止以攀越方式触及危险区的措施。
4 防止上下肢触及的安全距离
4.1 通则
4.1.1 假定
本标准的安全距离由下列假定得出:
---防护结构和其中开口的形状和位置保持不变;
---安全距离是从限制身体或其有关部位的表面开始测量的;
---人员可能强行使身体某一部位越过防护结构或通过开口试图触及危险区;
---基准面为人们通常站立的平面,但不一定是地面(如工作平台也可能是基准面);
---穿鞋的时候与基准面有一定接触(不包括使用高跟鞋,攀爬或跳跃);
---不能借助辅助设施(如椅子或梯子等)改变基准面;
---不能借助辅助设施(如棍棒或工具等)扩展上肢的自然可达域。
4.1.2 风险评价
在确定防止人员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前,应确定风险的高低。因此,应进行风险评价(见
GB/T 15706.1和GB/T 16856.1)。风险评价应以伤害出现概率及其可预见的严重程度为依据。为了
实现由本标准选择合适的安全距离,有必要对风险评价所依据的技术和人的因素进行分析。风险评价
应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进入。当同时使用几个表得出不同的数值时,应选用其中最严格的数值(见附录A中的举例)。
注1:在评估伤害的风险(见GB/T 16856.1)时,需要考虑频率、持续时间、能量、速度和接触面的形状等特征。
在低风险处,应至少选用表1中的数值(见4.2.2.1.1)。
在非低风险处,应选用高风险表---表2中的数值(见4.2.2.1.2)。
注2:仅当由摩擦或磨损等危险引起的风险对人体造成的长期或不可恢复的伤害不能预见时,才可评定为低风险。
表7中给出的安全距离(狊r)用于人员试图使用下肢通过开口触及危险区的情况。
如果本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应使用其他安全措施。
4.2 防止上肢触及的安全距离
4.2.1 上伸触及
4.2.1.1 图1给出了上伸触及的安全距离。
4.2.2 越过防护结构触及
图2给出了越过防护结构触及的安全距离。
4.2.2.1 安全距离值
4.2.2.1.1 表1中给出的数值应用于确定危险区高度、防护结构高度和距危险区水平距离的相应尺
寸。如果危险区有低风险(见4.1.2),表1中给出的数值应作为最小值使用。
表1中给出的值之间不应进行插值。因而,当已知的犪、犫或犮的值在表1中两个数值之间时,应选
择更安全的距离或更高的防护结构或改变危险区的高度(更高或更低)。
附录A给出了使用表1和表2的示例。
4.2.2.1.2 表2中给出的数值应用于确定危险区高度、防护结构高度和距危险区水平距离的相应尺
寸。如果危险区有高风险(见4.1.2),应使用表2中给出的数值。
表2中给出的值之间不应进行插值。因而,当已知的犪、犫或犮的值在表2中两个数值之间时,应选
择更安全的距离或更高的防护结构或改变危险区的高度(更高或更低)。
附录A给出了使用表1和表2的示例。
4.2.3 弧形触及
表3为14岁及以上人员的基本运动示例(近似高度为1.4m及以上)(也见4.2.5)。当限制运动
的障碍物长度至少为300mm时,可选用小于850mm的安全距离1)。
1) ISO 13857:2008原文此处的“(见表4)”有误,本标准予以删除。
4.2.4 通过开口触及
4.2.4.1 14岁及以上人群通过规则开口触及
表4给出了适用于14岁及以上人群的规则开口安全距离狊r。
开口尺寸大于120mm的,应使用4.2.2规定的安全距离。
4.2.4.2 适用于3岁和3岁以上人群的规则开口
表5适用于较小上肢厚度尺寸和3岁及以上人群的行为(3岁儿童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似为900mm)。
当开口大于100mm时,安全距离应根据4.2.2的规定使用。
注:防止儿童卡住颈部的措施不在本标准中考虑。
4.2.4.3 不规则形状开口
在不规则开口情况下应按给出的顺序执行以下步骤:
a) 确定能够完全插入不规则开口的尺寸[见图3a)和图3b)阴影线部分]:
---最小圆形开口的直径;
---最小方形开口的边长;
---最窄槽形开口的边宽。
b) 根据表4或表5选择相应的安全距离。
c) 可以使用在b)项中所选的3个数值中最短的安全距离。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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