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25025-2010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25025-2010'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 25025-2010 489 GB 25025-2010 <=4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5025-2010 (GB25025-2010)
中文名称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of glass-lined equipment for industry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G94
国际标准分类 71.120; 25.220.50
字数估计 21,232
发布日期 2010-09-02
实施日期 2011-01-01
引用标准 GB 150; GB/T 7987; GB/T 7988; GB/T 7989; GB/T 7990; GB/T 7991; GB/T 7993; GB/T 7994; GB/T 7995; GB/T 8923; GB/T 9439; GB/T 25027; GB/T 25026; HG/T 2143; HG/T 2377; HG/T 2637; HG/T 3105; JB 4708; JB/T 4709; JB/T 4730.2; JB/T 4790.3; JB/T 4790.4; JB/T 4790.5; JB/T 4730.5; JB/T 473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4号(总第15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温度高于—20℃至200℃的搪玻瑞设备及其配件、塔节、管道及管件。

GB 25025-2010 Specification of glass-lined equipment for industry ICS 71.120;25.220.50 G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2010-09-02发布 201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分类及代号 3 5 设计 4 6 材料 5 7 金属基体的制造、检验和验收 6 8 搪玻璃过程要求 8 9 搪玻璃件成品质量及技术指标 9 10 出厂检验 12 11 搪玻璃设备的组装 13 12 铭牌 13 13 包装、运输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搪玻璃设备耐温差急变性能测试方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相关标准 16 前言 本标准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8章,第11章,5.11,6.4.3,7.1.3,7.6.4,9.6,10.6, 10.7,附录B以及协议条款、带“宜”字的内容为推荐性,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搪玻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2)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搪玻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溧阳市云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明欣化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 熟市华懋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华腾大搪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协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江阴硅普搪 瓷有限公司、化学工业非金属材料和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淄博工业搪瓷厂、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苏州市盛世瓷釉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桑临春、雍兆铭、裘维平、高建清、张延经、钱建丰、周志强、余献忠、张楠。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杨长明、郑贵东、丁纪根、徐仲民、周通、李海、杨海军。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搪玻璃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代号、设计、材料、金属基体的制造、检验和验收、搪 玻璃过程要求、搪玻璃件成品质量及技术指标、出厂检验、搪玻璃设备的组装、铭牌、包装、运输等基本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温度高于-20℃至200℃的搪玻璃设备及其配件、塔节、管道及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 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T 7987 搪玻璃层耐温差急变性试验方法 GB/T 7988 搪玻璃釉 耐热氢氧化钠溶液腐蚀性能的测定 GB/T 7989 搪玻璃釉耐沸腾盐酸蒸气腐蚀性能的测定(GB/T 7989-2003,ISO 2743:1986, ISO 2733:1983,MOD) GB/T 7990 搪玻璃层耐机械冲击试验方法 GB/T 7991 搪玻璃层厚度测量 电磁法(GB/T 7991-2003,ISO 2178:1982,MOD) GB/T 7993 用在腐蚀条件下的搪玻璃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方法(GB/T 7993-2003,ISO 2746: 1998,MOD) GB/T 7994 搪玻璃设备水压试验方法 GB/T 7995 搪玻璃设备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439 灰铸铁件 GB/T 25027 搪玻璃开式搅拌容器 GB/T 25026 搪玻璃闭式搅拌容器 HG/T 2143 搪玻璃设备 管口 HG/T 2377 搪玻璃层耐沸腾水及水蒸汽腐蚀性能的测定 HG/T 2637 搪玻璃件几何尺寸检测方法 HG/T 3105 钢板搪玻璃试件的制备 JB4708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T 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 4730.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 JB/T 4730.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 JB/T 4730.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 JB/T 473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JB/T 4735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4744 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 JB/T 4747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搪玻璃 glass-lined 在金属基体上通过高温复合一层光滑、致密的特殊性能的玻璃质材料。 3.2 强腐蚀介质 highcorrosionmedium 除氢氟酸、热浓磷酸、强碱外的在水溶液中几乎能全部电离的各种有机、无机酸性介质(不含氟 离子)。 3.3 弱腐蚀介质 weakcorrosionmedium 如啤酒、饮料、洗涤液和在水溶液中只能少部分电离的弱酸、弱碱及中性的盐。 3.4 除去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250mm的管口边缘5mm,公称直径大于250mm的管口或法兰边缘 10mm及搅拌器轴上端10mm之外的搪玻璃面。 3.5 搪玻璃层有效工作面上可被直流高电压击穿的通达金属基体的小孔。 3.6 裂纹 stresscracks 搪玻璃层表面受应力作用而出现的裂纹。 3.7 局部剥落 spotscaleoff 搪玻璃层表面局部脱落的现象。 3.8 擦伤 scratches 搪玻璃层表面因摩擦引起的伤痕。 3.9 暗泡 encapsulatedbubbles 搪玻璃层的浅表层存在的可见性气泡。 3.10 鱼鳞爆 clipofflikescaly 搪玻璃层表面出现的鱼鳞状爆裂和/或剥落。 3.11 色差 colouraberration 搪玻璃层表面的颜色深浅、均匀及光亮程度的差异。 3.12 粉瘤 spotclusteredenamel 搪玻璃层表面局部堆积凸起的釉瘤。 3.13 杂粒 impurities 搪玻璃层表面及浅表层粘附的金属氧化物、炉渣等杂质。 3.14 修补 repair 是指利用钽、聚四氟乙烯材料或供需双方约定的材料对局部损坏的搪玻璃层的修复。 3.15 烧成托架、夹具在设备烧成过程中或在设备高温下移动设备时在设备基体上造成的局部凹凸变形。 3.16 发纹 hairline 搪玻璃层表面显现的发丝状纹路。 3.17 发沸 boiling 烧成中,由于底釉层的过度沸腾而在面釉层表现出的聚集的气泡、针孔、黑点、坑点和海绵状的 斑痕。 3.18 复搪 reglass 搪玻璃层破损后,除去金属基体上的全部搪玻璃层,重新搪玻璃的过程。 3.19 局部存在的对产品的安全性和使用性没有影响的不完美。 3.20 缺陷 defects 不符合规范、标准或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构成危险,使用性能构成影响,必须消除的不合格。 3.21 烧成 sinter 喷涂搪玻璃釉后的金属基体在高温炉中升温和降温的过程。 4 分类及代号 4.1 分类准则 搪玻璃设备根据使用条件可分用于强腐蚀介质的设备和弱腐蚀介质的设备。根据使用压力分常压 和承压设备。 4.2 用于强腐蚀介质的设备分类代号 用于强腐蚀介质的设备,其代号为CH。 4.2.1 用于强腐蚀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承压设备(包括真空度大于或等于 0.02MPa的真空设备),其代号为CHP-X,其中X为设计压力,单位为兆帕(MPa),例如设计压力为 0.6MPa,则其代号为CHP-0.6。 4.2.2 用于强腐蚀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常压设备(包括真空度低于0.02MPa的真空 设备),其代号为CHN。 4.3 用于弱腐蚀介质的设备分类代号 用于弱腐蚀介质的设备(例如啤酒罐等),其代号为 WCH。 4.3.1 用于弱腐蚀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承压设备(包括真空度大于或等于 0.02MPa的真空设备),其代号为 WCHP-X(X同4.2.1)。 4.3.2 用于弱腐蚀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常压设备(包括真空度低于0.02MPa的真空 设备),其代号为 WCHN。 5 设计 5.1 设计单位 从事搪玻璃设备的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 的相应资质证书。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设计文件(至少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质量负责,设计 工作应当遵循现行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经审核符合搪玻璃工艺要求后方可用 于生产。 5.2 设计标准 搪玻璃设备的设计参数、容积、尺寸和主体结构优先选用附录B(资料性附录)所列的相关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 5.3 搪玻璃内压容器 搪玻璃内压容器受压元件的壁厚应按GB 150或JB/T 4735进行设计计算。 5.4 搪玻璃外压容器和真空容器 搪玻璃外压容器和真空容器受压元件的壁厚应按GB 150或JB/T 4735进行外压稳定性校核。 5.5 开孔补强 搪玻璃设备基体开孔补强应采用整体补强。 5.6 其他搪玻璃设备 其他搪玻璃设备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7 刚度和应力 搪玻璃设备壁厚设计计算时,除满足5.3、5.4、5.5和5.6的要求外,还应充分考虑搪玻璃过程对设 备基体高温刚度的要求和设计条件下设备基体各部位的应力不得大于搪玻璃层的许用应力的要求。 5.8 模拟搪玻璃工艺加热试验 计算搪玻璃设备受压元件基体厚度时,对选用的钢材,要经过模拟搪玻璃工艺过程加热,进行力学 性能测试。模拟搪玻璃工艺的加热次数为两次,第一次模拟搪玻璃工艺过程加热温度为搪玻璃过程中 最高的烧成温度,喷涂一层底釉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搪玻璃过程加热温度为最低的烧成温度,喷涂一层 面釉后进行。每次加热的最少保温时间为每1mm钢板厚1min,然后在静止空气中冷却到环境温度。 两次加热完成后,除去搪玻璃层,测试力学性能。 5.9 结构 设备基体搪玻璃侧不应存在非连续结构,所有转角部位应圆滑过渡。所有焊接接头部位应以搪玻 璃侧对齐为原则,用于同一设备基体材料的厚度比值不宜大于3,且应逐渐过渡。 5.10 液体喷嘴 搪玻璃设备夹套换热介质为液相时,应按照GB/T 25026、GB/T 25027要求配置液体喷嘴。 5.11 人孔保护圈 公称容积不小于5000L的搪玻璃容器,人孔应设置保护圈。 5.12 挡板 公称容积不小于5000L的搪玻璃搅拌容器应设置1~2个挡板,除非用户提出不适用或工艺不 需要。 5.13 放气孔 搪玻璃夹套容器的夹套顶部应设置放气孔。放气孔结构应保证容器在正常运行时,能方便地排出 夹套顶部的不凝性气体。 6 材料 6.1 钢材 6.1.1 搪玻璃件用钢材除按照GB 150和JB/T 4735有关规定选择外,其化学成分及常温力学性能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化学成分及常温力学性能 w(C)/% w(P)/% w(S)/% w(Si)/% w(Mn)/% Rm/MPa ReL/MPa A5/% ≤0.19 ≤0.030 ≤0.020 0.15~0.5 ≤1.0 >335 >205 >20 化学成分超出本表规定的钢材要进行搪玻璃工艺验证(见8.2),合格后方可用于制造搪玻璃设备的基体。 6.1.2 搪玻璃设备非搪玻璃件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6.1.3 钢材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搪玻璃设备制造单位应按照本标准、钢材标准和 质量证明书对钢材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复验。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规定。 6.1.4 用于制造搪玻璃压力容器壳体的钢板,当图样注明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时,应逐 张进行超声波检测,质量等级应不低于JB/T 4730.3规定的Ⅱ级。 6.1.5 用于制造搪玻璃压力容器壳体的钢板厚度超过下列规定时,应逐张进行超声波检测,质量等级 应不低于JB/T 4730.3规定的Ⅲ级: a) 厚度大于22mm 的Q235-B钢板; b) 厚度大于30mm 的Q235-C、Q245R及Q345R钢板。 6.2 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的种类,按照JB/T 4709的有关规定选用相应的焊条、焊丝和焊剂。其质量应 符合JB/T 4747的要求。焊接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和清晰、牢固的标志。 6.3 铸铁 用于制造搪玻璃零部件的铸铁,其质量应符合GB/T 9439中 HT200的规定。其化学成分应满足 表2要求。 表2 搪玻璃零部件用铸铁化学成分 % w(C) w(Mn) w(Si) w(P) w(S) 3~3.5 其中石墨2.5% 0.5~1.3 2~2.6 0.1~0.7 < 0.1 铸造用生铁原料中硫含量应小于0.05%。 6.4 搪玻璃釉 6.4.1 搪玻璃釉应附有生产单位的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除包括表3中的各项性能 外,还宜包括膨胀系数、熔流性、熔融温度范围。使用说明书应有釉浆调制的说明。搪玻璃设备制造单 位应按照本标准和质量证明书对每批搪玻璃釉进行验收,必要时应对其质量进行复验。 6.4.2 搪玻璃釉按HG/T 3105规定制成试件后进行评定,其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6.4.3 对于用在特殊场合下的搪玻璃釉的质量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设计图样或合同中加 以说明。 表3 搪玻璃试件搪玻璃层的理化性能指标 项 目 CH 通用型 耐酸型 耐碱型 WCH 试验方法 耐20%沸腾盐酸168h腐蚀性/[g/(m2·d)] ≤1.2 ≤0.5 ≤3.0 - GB/T 7989 耐0.1mol/L、80 ℃氢氧化钠24h腐蚀性/ [g/(m2·d)] ≤5.0 ≤8.0 ≤2.0 - GB/T 7988 耐温差急变性/℃ ≥200 ≥180 ≥180 ≥200 GB/T 7987 耐机械冲击性/J ≥220×10-3 ≥220×10-3 ≥220×10-3 ≥220×10-3 GB/T 7990 耐沸腾水336h腐蚀性能/[g/(m2·d)] ≤0.5 - - - HG/T 2377 7 金属基体的制造、检验和验收 7.1 总则 7.1.1 搪玻璃件金属基体的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及图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7.1.2 搪玻璃压力容器的非搪玻璃承压部件的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GB 150和设计图样的有关 规定。 7.1.3 搪玻璃常压设备的非搪玻璃部件的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JB/T 4735和设计图样的有关 规定。 7.1.4 搪玻璃设备金属基体用钢板厚度的确定原则为:图样标注的名义厚度或设计图样规定的最小厚 度,加上搪玻璃设备制造单位根据各自制造工艺条件确定的加工裕量(金属基体的成形减薄量、搪玻璃 侧钢板表面处理的磨削量及烧成时的氧化减薄量)。保证搪玻璃完成后金属基体的厚度不小于其名义 厚度减钢板的负偏差或设计图样规定的最小厚度。 7.1.5 搪玻璃压力容器和常压容器焊接接头的分类按GB 150的规定。 7.1.6 从事搪玻璃设备和搪玻璃件施焊的焊工,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 行考试,取得相应合格项目,在有效期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焊工还应熟悉搪玻璃设备焊 接的特点和要求。 7.1.7 从事搪玻璃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人员应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进行 考试,取得相应合格项目,在有效期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无损检测工作。 7.2 搪玻璃设备金属基体制造的基本要求 7.2.1 搪玻璃设备金属基体制造中应避免表面的损伤,需搪玻璃面不得有不利于搪玻璃的瑕疵,否则 应进行修磨,修磨范围的斜度应不小于1∶5,修磨深度应不大于0.5mm,否则应于补焊。 7.2.2 搪玻璃件金属基体的管口应采用顶孔翻边对接的形式,顶孔翻边部位宜避开焊缝,顶孔翻边后 与管口对接部位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该部位的设计厚度。 7.2.3 搪玻璃件金属基体焊接接头要遵守搪玻璃面优先对齐的原则,焊接接头对口错边量b≤ (10%δ+1)mm(δ为钢板厚度,单位为毫米,下同),且不大于3mm。 7.2.4 搪玻璃件金属基体筒体在焊接接头环向形成的棱角E,用弦长等于1/6内径,且不小于300mm 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在焊接接头轴向形成的棱角E,用长度不小于300mm的直尺检查;其E值均 不得大于(10%δ+2)mm,且不大于3mm。 7.2.5 上、下接环与内筒体,上、下接环与夹套等接头的装配质量必须达到图样和工艺的要求。 7.3 焊接 7.3.1 焊接基本要求 搪玻璃设备焊接的基本要求按JB/T 4709的有关规定。 7.3.2 焊接工艺 7.3.2.1 焊接工艺评定 7.3.2.1.1 搪玻璃压力容器施焊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按JB4708进行。其中搪玻璃 件金属基体的焊接工艺评定还应符合7.3.2.1.2~7.3.2.1.4的规定。 7.3.2.1.2 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在焊后应进行模拟搪玻璃工艺加热,模拟搪玻璃工艺加热的试验按5.8 的规定。 7.3.2.1.3 对有冲击试验要求的钢材,焊接工艺评定时应进行冲击试验;设计温度小于0℃时,冲击试 验的温度不应高于设计温度。 7.3.2.1.4 评定合格的低碳钢和低合金钢对接焊缝试件的焊接工艺适用的焊件厚度及焊缝金属厚度 的有效范围,按JB4708的有关规定。 7.3.2.2 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 7.3.2.2.1 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规程应当由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 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入技术档案。 7.3.2.2.2 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应当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焊接工艺评定试样的保存时间应 不少于5年。 7.3.3 焊接施工 7.3.3.1 搪玻璃设备的焊接应严格按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进行。 7.3.3.2 金属基体搪玻璃面的焊接宜采用较小的焊接热输入,并严格控制层间温度。 7.3.3.3 搪玻璃设备受压元件非搪玻璃侧的焊缝附近的指定部位应打上施焊焊工代号钢印。 7.3.4 焊缝表面的形状尺寸及外观要求 7.3.4.1 搪玻璃设备非搪玻璃侧焊缝表面的形状尺寸及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 150或JB/T 4735的 有关规定。 7.3.4.2 搪玻璃基体搪玻璃面的焊缝应平滑过渡至母材。 7.3.4.3 搪玻璃设备角焊缝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样的规定。当图样无规定时,焊脚尺寸取焊件中较 薄者的厚度。 7.3.5 焊接返修 搪玻璃设备的焊接返修应符合7.3.3.2的规定,搪玻璃压力容器的返修还应符合GB 150的有关 规定。 7.4 产品焊接试板 7.4.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搪玻璃内容器A类的圆筒纵向焊接接头,应制作产品焊接试板,试板应 随产品同炉加热: a) 设计温度小于-10℃时,钢材厚度大于12mm的Q245R;钢材厚度大于20mm的Q345R; b) 设计温度小于0℃,大于或等于-10℃时,钢材厚度大于25mm的Q245R;钢材厚度大于 38mm的Q345R; c) 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

相关标准: GB/T 23711.8  GB/T 25025  GB/T 13465.10  GB/T 2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