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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5280-2010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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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5280-2010 799 GB 25280-2010 <=4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5280-2010 (GB25280-2010)
中文名称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英文名称 Road traffic signal controlle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R87
国际标准分类 93.080.30
字数估计 20,267
发布日期 2010-11-10
实施日期 2011-05-01
引用标准 GB/T 2423.1; GB/T 2423.2; GB/T 2423.3; GB/T 2423.6; GB/T 2423.10; GB/T 2423.38; GB 4943; GB/T 17626.2; GB/T 17626.4; GB/T 17626.5; GB/T 17626.11; GA 489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8号(总第163号);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398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道路上使用的交通信号控制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GB 25280-2010 Road traffic signal controller ICS 93.080.30 R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2010-11-10发布 2011-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3 5 技术要求 3 6 试验方法 9 7 检验规则 14 8 标志、标签和包装 15 参考文献 16 前言 本标准中5.3.4、5.4.2、5.4.4、5.4.5、5.5.2、5.5.3.1、5.5.3.2、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蓝泰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泰尔文特布鲁盾高新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广进、陆海峰、方学新、苑雷、俞春俊、胡家彬、严晓东、沈标、齐晓东。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道路上使用的交通信号控制机(以下简称为信号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GB/T 2423.1- 2001,idt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GB/T 2423.2- 2001,idtIEC 60068-2-2:1974)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3-2006,IEC 60068-2-78:2001,IDT) GB/T 2423.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b和导则:碰撞 (GB/T 2423.6-1995,idtIEC 60068-2-29:1987)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正弦) (GB/T 2423.10-2008,IEC 60068-2-6:1995,IDT) GB/T 2423.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R:水试验方法和导则 (GB/T 2423.38-2008,IEC 60068-2-18:2000,IDT) GB 4943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 4943-2001,idtIEC 60950-1:1999)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2-2006, IEC 61000-4-2:2001,IDT)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 2008,IEC 61000-4-4:2004,IDT)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 IEC 61000-4-5:2005,IDT)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IEC 61000-4-11:2004,IDT) GA489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够改变道路交通信号顺序、调节配时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号灯运行的装置。 3.2 周期 cycletime 信号灯色按设定的相位顺序显示一周所需的时间。 3.3 信号灯组 signallightgroup 一个完整的车辆红、黄、绿三头灯或行人红、绿二头灯的组合。 3.4 信号组 signalgroup 具有同一灯色序列的所有信号灯组的集合。 3.5 相位 phase 在一个信号周期内,同时获得通行权的一个或多个交通流的信号显示状态。 3.6 相位差 offset 协调控制中,指定的参照交叉路口与协调交叉路口相位的起始时间或结束时间之差。 3.7 控制方案 controlplan 路口关于相位设置、相位序列设置、信号配时的有序集合。 3.8 最小绿灯时间 minimumgreentime 相位绿灯信号必须开启的最短安全时间。 3.9 最大绿灯时间 maximumgreentime 相位绿灯信号允许开启的最长时间。 3.10 绿冲突 greenconflict 规定不允许同时放行的绿色信号灯与允许放行的绿色信号灯同时点亮。 3.11 全红状态 alred 所有信号灯组灯色均显示为红色的信号状态。 3.12 黄闪控制 flashingyelowcontrol 所有信号灯组的黄灯信号均以固定频率闪烁的控制方式。 3.13 根据交通需求变化情况,把一天的时间分成若干个控制时段,随时间的推移,按预置的方案自动 运行。 3.14 交叉路口信号机根据车辆检测器测得的交通流数据来调节信号显示时间的控制方式。 3.15 协调控制 coordinatedcontrol 通过调整起始和放行时间,把二个或二个以上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协调起来加以控制的方式。 3.16 在一条道路上实施协调控制的控制方式。 3.17 在一个区域内多个交叉路口实施协调控制的控制方式。 3.18 信号机之间没有通信链路,根据时钟同步,通过设定相位差来实现交叉路口交通信号协调的控制 方式。 3.19 上位机 controlcenter 在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能和多台信号机通信并对其进行控制和监视的上端设备。 4 分类 4.1 按功能分类 信号机按功能可分为四类: 一类:行人请求式信号机; 二类:多时段定时式信号机; 三类:感应控制式信号机(二类+感应控制); 四类:协调控制式信号机(三类+上位机控制)。 4.2 按安装环境分类 信号机按安装环境可分为室内机和室外机。 室内机安放在室内、室外机箱等非露天环境中工作,室外机直接安装在室外露天环境工作。 5 技术要求 5.1 物理结构性能要求 5.1.1 外观 信号机机柜内、外表面及控制面板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机柜表面应 有牢固的防锈、防腐蚀镀层或漆层,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各滑动或转动部件活动应灵 活,紧固部件不松动,机柜的外部表面不应有可能导致伤害的尖锐的突起或拐角。 5.1.2 机柜结构设计 信号机机柜结构设计应满足: ---信号机机柜内部空间应足够大,应有利于信号机的散热和安装、使用、维修; ---信号机机柜设计应能防雨并且尽可能降低灰尘及有害物质的侵入,机柜和安装机箱的设计还 要防止顶面积水; ---机柜的结构设计应使信号机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承受正常条件下可预料到的运输、安装、 搬运、维护等过程中的操作,并且通过一般工具不应轻易打开; ---信号机机柜内部设计应采用标准尺寸机架安装。 5.1.3 材料 信号机机柜应采用防锈、防腐蚀材料或做过防锈、防腐蚀处理的材料。信号机内部的印刷电路板材 料及部件应进行防潮、防腐、防盐雾的处理。 5.1.4 门 5.1.4.1 机柜门 室外机机柜门的尺寸应尽可能接近机柜的外部尺寸,机柜门的最大开启角度应大于120°角。门应 设有牢固的门锁以防止被非法打开,门锁上应有保护装置。机柜门接缝处应有耐久并且有弹性的密封 垫,密封垫应连续设置,不应有间断缺口。 机柜门锁上之后,不应有松动、变形现象。 5.1.4.2 资料盒 信号机机柜内侧应设有存放用户手册、说明书、接线图、维修记录等资料的存储盒,存储盒应能存放 A4版面资料,厚度至少为20mm。 5.1.4.3 手动控制门 室外机机柜门上或外侧应设有手动控制门,使用者应在不打开主机柜门的情况下实施手动控制。 手动控制门及门锁设置要求同5.1.4.1,其尺寸应与机柜结构尺寸相适应。手动控制门应设置在 机柜的中、上部位置。 5.1.5 输入、输出接线位置 对于室外机,所有的输入、输出接线电缆均应从信号机机柜底部的接线孔穿出,接线孔的直径至少 为200mm。 接线孔不得有锋利的边缘,接线孔位置应靠近机柜底部的中心。 5.2 文字、图形和标志要求 5.2.1 一般要求 所有以下所要求标出的标志、文字、图形应耐久、醒目,不应轻易被除掉,不应出现卷边。操作面板、 设置界面、说明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 5.2.2 操作面板 信号机的操作面板或手持式终端应用清晰、符合规范的文字、图形、标志等来表明其功能作用。在 参数设置时,操作面板或手持式终端应能显示信号机的工作方式、工作状态、信号控制参数的设置情况, 应有提示、引导各种控制参数的输入项目及内容。 5.2.3 开关、按键、熔断器 开关、按键及指示灯上或其就近处均应用清晰、符合规范的文字、图形等来表明其功能、作用、接通/ 断开状态。在使用熔断器处应清晰地标出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 5.2.4 接线端子 应对输出灯信号接线端子组上的每个端子依据信号类别或信号灯色,用文字或代码、编号进行标 识。代码、编号的详细含义应在用户手册中说明,以便接线。信号交流零线、保护接地及信号公共接地 均应用规范的符号或文字标出。 对正常使用信号机时操作人员容易触及的超过安全特低电压(交流峰值不超过42.4V、直流电压 不超过60V)的带电部件,在其显著位置应设置“触电危险”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2.5 插座 信号机上设置的标准电源插座应在其就近处标出输出电压及允许接入的最大负载值。 5.2.6 铭牌 信号机应有铭牌。铭牌应牢固安装在信号机机内侧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信号机结构尺寸相 适宜。 铭牌上应标出制造厂厂名、注册商标或识别标记、产品中文名称、规格型号、种类、制造地、可识别的 唯一性编号、制造日期等内容。还应标出电源额定电压范围、额定频率范围等主要电气参数。 5.3 电源及电气装置要求 5.3.1 一般要求 信号机内部电气装置及部件的布局应合理,使操作人员在安装、使用、维修时安全、方便,所有机架 安装设备的布置要做到在拆除时不会影响其他邻近设备。 地面安装室外机内部的任何电气部件距机柜底部的距离应不小于200mm。 5.3.2 电源 信号机主电源额定电压:交流(220±20%)V、50Hz±2Hz。 5.3.3 开关 信号机应安装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电源总开关,开关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值应符合交流 380V、20A的最低容量要求。信号机应有独立的、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灯具驱动输出回路开关, 开关额定电压及额定电流应符合交流380V、20A的最低容量要求。信号机应提供单独的备用主电源 接入端子,备用主电源通过转换开关接入电源总开关,转换开关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应符合AC380V、 20A的最低容量要求。 5.3.4 避雷装置 信号机的电源输入端及灯控信号输出端应安装避雷装置及元件,或采取其他避雷措施。 5.3.5 灯控器件 输出信号的灯控器件应采用光电耦合器、固态继电器或其他器件,使输出的灯控强电信号与内部电 路有效隔离。在灯具驱动输出的每一回路中应安装熔断器,在短路时保护灯控器件。 5.3.6 内部照明装置 室外机在机柜内应设有照明装置,满足机柜内部照明要求。 5.3.7 接线端子 灯控信号组输出端的接线端子应符合交流220V、5A的最低额定容量要求。接线端子排(组)应 牢固固定于信号机机柜或机架上。在进行接、拆信号线等正常操作时,接线端子排(组)不应有松动现 象。信号输出端子应采用压线式接线端子、接插件端子等可靠方式连接。在连接完毕后,导线不应有松 动现象,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不能松开导线。 在正常使用中,当机柜门打开及所有面板和盖板处于正常位置时所暴露出来的承载交流220V电 压的接线端子或带电部件,应采取包括凹入式保护、固定挡板、绝缘包覆或其他方式进行防护,这些防护 措施应无法被轻易拆除,设备维修情况除外。 5.3.8 导线 信号机内的导线均应使用铜线,其中电源导线至少应有20A的电流容量,信号机接地端子连接导 线应有40A的电流容量。 5.3.9 布线 信号机的内部导线应有适当保护,以保证这些导线不会接触到可能会引起导线绝缘损伤的部件,当 导线需穿越金属孔时,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得有锋利的边缘,导线应装有衬套。所有终端和设施 接线要布置整齐,使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卷或管道固定好,线束内的线路要编扎好,走线安排要做到任 何接线总成的拆除不会影响到与该总成无关的线缆。 5.3.10 接地 信号机内应设有专门的接地端子,接地端子应与大地有效连接,室内机的安装机箱也应设有接地端 子,接地端子应与大地有效连接。信号机机柜、内部电路单元固定支架、固定螺栓等在正常使用操作中 易触及到的金属零部件均应接地,还应保证各部件接地的连续性。 所有承载交流220V电压部件的金属外壳应接地。 所有的保护接地线均应使用绿/黄双色导线。 机内避雷器的接地线不应直接与机内的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安装时应符合GA489要求。 5.3.11 负载要求 信号机在输出驱动阻性、容性、感性负载的信号灯时均应工作正常。在驱动以上形式负载的情况 下,信号机驱动关闭时,信号灯应熄灭并且输出端电压应小于交流30V。 5.4 基本功能要求 5.4.1 一般要求 信号机的基本功能一般要求如下: ---信号机内部的日历时钟,在0℃~40℃条件下,误差不超过±20s/10d。 ---如无特殊规定,下文中信号持续时间的调节步长均为1s。 ---黄闪信号频率为55次/min~65次/min,其中信号亮暗时间比为1∶1。其中,卤钨灯光源的 闪光信号频率允许降低,不得低于30次/min,信号亮暗比不大于1∶1。 ---绿闪信号频率、信号亮暗比同黄闪信号。 ---在控制方式转换、配时方案变化时,信号显示状态应实现平滑过渡。 5.4.2 启动时序 当信号机通电开始运行时信号机应先进行自检,然后按如下时序启动: a) 相位应先进入黄闪信号,持续时间至少10s; b) 黄闪信号结束后应进入全红状态,持续时间至少5s; c) 启动时序结束后,信号机按预设置的方式运行。 5.4.3 信号转换 5.4.3.1 基本转换序列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过街信号基本转换序列如下: a) 机动车信号:红→绿→黄→红; b) 非机动车信号:红→绿→黄→红; c) 行人过街信号:红→绿→红。 5.4.3.2 信号持续时间 绿信号、红信号持续时间应根据路口实际情况设置。黄信号持续时间可调,至少持续3s。 5.4.4 手动控制 应能够通过手动控制装置控制信号机的运行。 5.4.5 控制方式转换 信号机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进行相互转换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a) 信号机从自动控制方式转入手动控制方式时,手动开关作用以后,应保持原有相位的最小绿灯 时间,最小绿灯时间根据路口实际情况设定; b) 从手动控制方式转入自动控制方式时,信号状态不应突变,各相位信号应保持转换时刻的状 态,并从当前信号状态开始以自动控制方式开始运行。 5.4.6 设置功能 信号机应能通过操作面板或手持终端进行控制方式的设置和信号参数的调整,并按设置的控制方 案正常运行。在进行协调控制时,协调控制式信号机可以通过通信接口接受并执行上位机的各项控制 指令。 5.5 故障监控功能要求 5.5.1 一般要求 信号机应具备完备的故障监测和自诊断功能,故障发生后应采取适当措施,并发出故障警示信号。 5.5.2 黄闪控制装置 信号机无法正常工作时,应能通过独立的黄闪控制装置将信号输出切换为黄闪状态,保证路口通行 安全。 5.5.3 故障处理 5.5.3.1 严重故障 发生以下严重故障,信号机应立即进入黄闪或关灯状态: a) 绿冲突故障; b) 信号组所有红灯均熄灭; c) 信号灯组红灯、绿灯同时点亮; d)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严重故障。 5.5.3.2 一般故障 发生以下故障,信号机应能够在功能降级的情况下继续运行: a) 黄灯、绿灯故障; b) 通信故障; c) 检测器故障; d) 影响信号机正常运行的其他故障。 5.5.4 故障信息存储 协调控制式信号机应能对所有在运行期间采集的故障信息进行存储记录。在发现故障时,应能上 传故障信息。所存储的信息应能在信号机或与信号机相连的外部设备(该设备可检索并显示储存信息) 上显示、查阅。信号机至少应能连续记录3000条故障信息,记录采用循环覆盖的方式,应能对故障记 录信息进行人工清除。 5.5.5 故障信息内容 故障信息的内容应包括: a) 以代码或文本形式记录下来的故障类型与细节; b) 故障发生的时间与日期; c) 故障清除的时间与日期。 5.6 信号机的控制功能要求 5.6.1 行人请求式信号机 行人请求式信号机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a) 具备黄闪(机动车信号)、多时段定时、行人请求三种工作方式; b) 能实现至少2个相位控制; c) 能提供至少2个独立的信号组输出; d) 能提供至少2个行人按钮检测器接口; e) 行人请求方式、响应时间、放行时间可设定; f) 信号机出现故障应能按如下顺序降级: 行人请求→多时段定时控制→黄闪(机动车信号)→关灯。 5.6.2 多时段定时式信号机 多时段定时式信号机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a) 能设置至少10个时段,10种以上控制方案; b) 能实现至少4个相位控制; c) 能提供至少4个独立信号组输出; d) 能根据不同周日类型对方案进行调整,机内应存有日历; e) 能够设置调节相位差参数,具备无电缆协调控制功能; f) 信号机出现故障应能按如下顺序降级: 无电缆协调控制→多时段定时控制→黄闪(机动车信号)→关灯。 5.6.3 感应控制式信号机 感应控制式信号机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a) 应具备多时段定时式信号机的全部功能; b) 具备车辆感应功能,能提供至少8个车辆检测器接口; c) 最大绿灯时间和最小绿灯时间应可根据交叉路口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d) 能提供至少2个行人按钮检测器接口; e) 信号机出现故障应能按如下顺序降级: 感应控制→多时段定时控制→黄闪(机动车信号)→关灯。 5.6.4 协调控制式信号机 5.6.4.1 基本要求 协调控制式信号机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a) 具备感应控制式信号机的全部功能; b) 带有通信接口,可与上位机或其他信号机联接,构成线协调或区域协调控制系统; c) 能实现至少6个相位控制; d) 能提供至少6个独立信号组输出; e) 能进行机动车流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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