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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5684.10-2010 (GB25684.10-2010) | | 中文名称 |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 | | 英文名称 | Earth-moving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10: Requirements for trench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P97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100 | | 字数估计 | 11,119 | | 发布日期 | 2010-12-23 | | 实施日期 | 2012-01-01 | | 引用标准 | GB/T 8419; GB/T 8420; GB/T 8498; GB/T 17922; GB/T 19931-2005; GB/T 20418; GB/T 21154; GB/T 21935; GB/T 25609; GB 25684.1-2010 | | 采用标准 | ISO 20474-10-2008,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10号(总第16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25684的本部分给出了挖沟机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与GB 25684.1(规定了土方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部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 25684.1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 8498定义的挖沟机。 |
GB 25684.10-2010
ICS 53.100
P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
(ISO 20474-10:2008,MOD)
2010-12-23发布
201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 25684的本部分的4.2、4.3.2、4.3.3、4.3.4、4.4.1、4.4.2、4.4.3和4.4.5为强制性条款,其余
为推荐性条款。
GB 25684《土方机械 安全》分为13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推土机的要求;
---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
---第4部分:挖掘装载机的要求;
---第5部分:液压挖掘机的要求;
---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
---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
---第8部分:平地机的要求;
---第9部分:吊管机的要求;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
---第11部分:土方回填压实机的要求;
---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
---第13部分:压路机的要求。
本部分为GB 25684的第10部分,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 20474-10:2008《土方机械 安全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ISO 20474-10:2008重新起草。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 20474-10:2008时,本部分作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
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
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修改了国际标准的引言和第1章;
---对ISO 20474-10:2008中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
---参考文献中增加了ISO/T S20474-14:2008和EN474-10:2006。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工
程机械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力军、陈树巧、王一峰。
引 言
GB 25684的本部分是GB/T 15706定义的C类标准。
本部分的范围说明了涉及的机械以及所包含的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的范围。
由于机器的设计和制造都遵循C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当C类标准的要求与A类或B类标准要求不
同时,C类标准的要求优先于其他标准。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
1 范围
GB 25684的本部分给出了挖沟机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 25684.1(规定了土方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部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
GB 25684.1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 8498定义的挖沟机。
本部分规定了本范围的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和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
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
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本部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2568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8419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振动的试验室评价(GB/T 8419-2007,ISO 7096:2000,IDT)
GB/T 8420 土方机械 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GB/T 8420-2000,eqvISO 3411:
1995)
GB/T 8498 土方机械 基本类型 识别、术语和定义(GB/T 8498-2008,ISO 6165:2006,IDT)
GB/T 17922 土方机械 翻车保护结构 试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GB/T 17922-1999,idtISO 3471:
1994)
GB/T 19931-2005 土方机械 挖沟机 术语和商业规范(ISO 13539:1998,MOD)
GB/T 20418 土方机械 照明、信号和标志灯以及反射器(GB/T 20418-2006,ISO 12509:1995,
MOD)
GB/T 21154 土方机械 整机及其工作装置和部件的质量测量方法(GB/T 21154-2007,
ISO 6016:1998,IDT)
GB/T 21935 土方机械 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GB/T 21935-2008,ISO 6682:1986,IDT)
GB/T 25609 土方机械 步行操纵式机器的制动系统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25609-
2010,ISO 17063:2003,IDT)
GB 25684.1-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 20474-1:2008,MOD)
3 术语和定义
GB 25684.1和GB/T 1993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25684的本部分。
3.1
挖沟机 trencher
自行的履带式或轮胎式机器,装有后置的和/或前置的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主要是通过机器的移
动,以连续作业方式挖出一条沟。
注:附属装置可以是挖掘链、轮盘、犁板或类似机具。
[GB/T 8498-2008,定义4.5]
3.2
挡板 restraintbar
在挖掘链上方并与其平行,从某种程度上防止接触挖掘部件的防护装置。
注:见图A.1~图A.4。
3.3
挖沟 trench
水平方向上狭窄的挖掘作业,一般而言其深度大于宽度。
4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4.1 一般要求
挖沟机应符合GB 25684.1中没有被本章特定要求所修改的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4.2 挡板
GB 25684.1-2010的4.14.3适用于GB 25684的本部分,应安装挡板并使其延伸直到超出挖沟链
的长度。GB/T 19931-2005中图5所示的挡板或清沟臂符合该要求。
4.3 驾乘操纵式挖沟机
4.3.1 司机操作位置
GB 25684.1-2010的4.3.1适用于本部分。工作质量小于2000kg(见GB/T 21154)的挖沟机,
按GB/T 8420的规定从SIP(座椅标定点)至司机头部以上收回车窗的最小距离(920mm)可以减小至
650mm(从肘部高度测量)。
4.3.2 滚翻保护结构(ROPS)
若安装滚翻保护结构,应按GB/T 17922规定的力和能量公式计算。
带举升司机位置的挖沟机的司机操作位置应符合GB 25684.1-2010中附录C的要求。
4.3.3 司机座椅
4.3.3.1 一般要求
GB 25684.1-2010的4.4.1.2以及下述4.3.3.2和4.3.3.3适用于本部分。
4.3.3.2 调节
4.3.3.2.1 纵向位置座椅
工作质量小于3500kg(见 GB/T 21154)的小型机器,调节范围应符合 GB 25684.1-2010的
4.4.1.3的要求。
4.3.3.2.2 横向位置座椅
座椅不需要前后调节。
4.3.3.2.3 振动
GB 25684.1-2010的4.4.1.4适用于本部分,座椅还应符合GB/T 8419规定的EM6输入谱类。
4.3.3.3 附加/独立的司机操作位置
如果特殊附属装置的操纵需要独立的司机操作位置,则下列要求适用于这个独立的司机操作位置:
---不需要一个独立的司机室(GB 25684.1-2010的4.3.1不适用);
---不需要一个滚翻保护结构(GB 25684.1-2010的4.3.3不适用);
---不需要一个落物保护结构(GB 25684.1-2010的4.3.4不适用)。
4.3.4 司机的操纵装置
4.3.4.1 一般要求
GB 25684.1-2010的4.5.1以及下述4.3.4.2和4.3.4.3适用于本部分。
4.3.4.2 发动机熄火装置
如果提供了用于特殊附属装置(例如:反铲装置)的独立座椅,且正常的熄火装置不在此独立座椅的
可及范围(见GB/T 21935)之内,则应安装一个附加的发动机熄火装置。
4.3.4.3 操纵失效装置
GB 25684.1-2010的4.5.3适用于本部分,当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机器行驶和附属装置移动应
停止。
4.3.5 稳定性
GB 25684.1-2010的4.11适用于本部分,其中4.11的第2段不适用于反铲装置的挖沟机。
4.4 步行操纵式挖沟机
4.4.1 司机操作位置
GB 25684.1-2010的4.3.1.1、4.3.1.2和4.3.1.6不适用于步行操纵式机器。
4.4.2 司机的操纵装置
4.4.2.1 一般要求
GB 25684.1-2010的4.5以及下述4.4.2.2和4.4.2.3适用于本部分。
4.4.2.2 操纵失效装置
如果司机脱离了司机操纵装置,则步行操纵式挖沟机应安装一个使移动的机器和危险的运动部件
停止的装置,该装置的设计应考虑意外运动的机器对司机产生的危险。
4.4.2.3 速度限制
步行操纵式机器前进的速度不应大于6km/h。朝着司机操作位置行驶的速度不应大于2.5km/h。
4.4.3 制动系统
制动系统应符合GB/T 25609的要求。
4.4.4 照明
GB 25684.1-2010的4.8.2不适用于步行操纵式挖沟机,如果提供照明,机器的信号和标志灯应
符合GB/T 20418中相应条款的规定。
4.4.5 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安全标签)
GB 25684.1-2010的4.9a)不适用于步行操纵式挖沟机。
4.4.6 救助、运输、起吊和牵引
GB 25684.1-2010的4.15适用于本部分,4.15.2和4.15.5除外。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的验证
GB 25684.1-2010的第5章适用于GB 25684的本部分。
6 使用信息
GB 25684.1-2010的第6章及下列对司机手册(GB 25684.1-2010中的6.2)的附加条款适用于
GB 25684的本部分:
---如果A计权声压级超过85dB(A),则应有关于配戴听力保护装置的说明;
---关于使操纵失效装置的说明;
---关于使用挡板的安全规则;
---涉及步行操纵式挖沟机操作的说明和安全防护措施(如:自动熄火装置、速度限制和制动
系统)。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图 例
说明:
1---挡板。
图A.1 轮胎式挖沟机(驾乘式)
说明:
1---挡板。
图A.2 轮胎式挖沟机(步行操纵式)
说明:
1---挡板;
2---清沟臂。
图A.3 履带式挖沟机(驾乘式)
说明:
1---挡板;
2---清沟臂。
图A.4 带举升司机位置的履带式挖沟机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GB 25684的本部分与ISO 20474-10:2008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给出了GB 25684的本部分与ISO 20474-10:2008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表B.1 GB 25684的本部分与ISO 20474-10:2008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 技术性差异 原 因
4.3.2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或区
域的强制性规定见ISO/T S20474-14。”替换
为EN474-10:2006中5.2.2的部分内容(见
本标准4.3.2的第2段内容)
由于国际标准未对带有举升司机位置的挖
沟机的司机操作位置作出规定,因此采用ISO/
TS20474-14中特定国家和/或区域的欧盟部
分要求,增加了举升司机位置的要求
4.3.3.3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或区
域的强制性规定见ISO/T S20474-14。”替换
为EN474-10:2006中5.2.3.3的内容
当挖沟机特殊附属装置的操纵需要独立的
司机操作位置时,由于国际标准和我国标准均
未对 此 项 要 求 作 出 规 定,因 此 采 用 ISO/
TS20474-14中特定国家和/或区域的欧盟要求
4.3.5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或区
域的强制性规定见ISO/T S20474-14。”替换
为EN474-10:2006中5.2.5的内容
稳定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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