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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5849-2010 (GB25849-2010) | | 中文名称 |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 | 英文名称 | [GB/T 25849-2010] Mobile elevating work platforms -- Design calculations,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J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020.99 | | 字数估计 | 74,781 | | 发布日期 | 2011-01-10 | | 实施日期 | 2011-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2893.1; GB/T 3811; GB 4208-2008; GB 5226.1; GB/T 5972; GB/T 9465-2008; GB/T 11020; GB 14048.5; GB/T 15706.1; GB/T 15706.2; GB 16754; GB/T 19924; ISO 13854; ISO 20381; IEC 61057-1991 | | 采用标准 | ISO 16368-2003,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号(总第16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输送人员到工作位置并在平台上进行工作的所有类型和规格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以下简称MEWP)的技术安全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的结构设计和稳定性计算、制造、安全检查和测试。指出了由于使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会引起的危险并介绍了消除和降低这些危险的方法。 |
GB 25849-2010
Mobile elevating work platforms.Design calculations,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ICS 53.020.99
J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ISO 16368:2003,MOD)
2011-01-10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危险列表 7
5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11
6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验证 44
7 使用信息(见附录F) 4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在风速大于12.5m/s情况下的使用 5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稳定性和结构计算的动载系数 51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钢丝绳传动系统的计算 52
附录D(资料性附录) 计算示例:钢丝绳传动系统 58
附录E(资料性附录) 路缘石试验计算 6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使用说明手册 65
附录G(资料性附录) 结构安全系数 67
参考文献 68
前言
本标准第5章和第6章中带“宜”字、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和第7章及附录中的内容为推
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6368:2003《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根据ISO 16368:2003重新起草。
本标准与ISO 16368:2003相比技术性差异如下:
---第2章中用一部分我国标准代替对应的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增加了 GB/T 3811,取消了
ISO 4302;增加了GB/T 9465-2008,以使得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5.2.3.3.2中,有关其他结构的迎风面积,引用了GB/T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以使得与现
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5.2.5.2中,关于结构计算方法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例举了如GB/T 3811、GB/T 9465标
准,计算出的安全系数不应低于规定值,该规定值给出了附录G做参考,以使得与现行国家相
关标准协调一致。
---5.3.6中,“稳定器支腿的构造宜适应地面不平度至少为10°”。更改为“在制造商允许的最大
坡度进行操作时,稳定器应能够在最大允许倾角内对底盘进行调平”。
---5.6.14.3中,绝缘平台的绝缘测试和衬垫的绝缘测试引用了GB/T 9465-2008的第6.13中
的内容,以使得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5.4.4中,“当剪叉式平台还处于总起升行程的10%~15%但是不小于3.5m,下降应停止操
作员必须再次启动下降功能,下降的最大速度应为正常速度的50%”,改为“下降的最大
速度宜为正常速度的50%”。
上述技术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边页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对ISO 16368:2003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删除了ISO 16368:2003的前言和引言,增加了本标准的前言和引言;
b) 对于ISO 16368:2003引用的国际标准已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本标准直接引用;
c)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删除了正文中未出现的标准ISO 18893;在参考文献中补充了资料
性附录中出现的标准ISO 2408:1985及ANSIA10.31。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升降工作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赛奇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特雷克斯(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市华澄特种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专
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
限公司、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北京建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陈建平、唐传平、白日、杨昌桂、蔡雷、戴润雄、郭初生、陈伟康、王飞、
吴凌云、谢翀、陈晓峰、贾向军、孟庆勇、刘慧彬。
引 言
本标准的目的是定义规则,保障有关人员和对象的安全,防止在操作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时出现意
外风险。
对于那些适用于每个电气部件、机械或结构部件的常规技术规则,本标准不再赘述。
此标准的安全要求是针对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工作条件、使用频率和国家规定进行定期维护的移动
式升降工作平台起草的。
如果每天开始工作前都对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进行了功能检查,并且所有要求的控制和安全设备
都已经准备就绪并处于工作状态,否则不能启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并投入运行。
如果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很少使用,可以在开始工作前进行检查。
附录A解释了选择蒲福风级6级作为最高风速的原因。
本文列举了一个安全措施范例,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可行解决方案。只要可以达到相关的安全水平,
其他所有可以减少风险的解决方案都是允许的。
因为无法找到对先前国家标准中用于稳定性计算的动力因数的令人满意的解释,所以采用欧洲标
准化委员会(CEN)(即以前的TC98/WG1)所得出的测试结果,以决定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适合因数
和稳定性计算方法。测试方法在附录B中进行了说明,可作为希望使用更高或更低操作风速和利用控
制系统的最新研发成果的制造商的指南。
同样,为了避免出现与其他升降设备标准未说明的不一致钢丝绳使用系数,此文档的5.5.2和附
录C中也适当地摘录了被广泛接受的德国标准DIN15020(所有部分),附录D中还有一个应用实例。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输送人员到工作位置并在平台上进行工作的所有类型和规格的移动式升降工作
平台(以下简称 MEWP)的技术安全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的结构设计和稳定性计算、制造、安全检查和测试。指出了由于
使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会引起的危险并介绍了消除和降低这些危险的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电梯和液压电梯(见EN81-1和EN81-2);
b) 消防和救火装置(见EN1777);
c) 高处作业吊篮和擦窗机(见EN1808);
d) 升降操作员的位置在轨道式存储和卸取设备上(见EN528);
e) 车尾起重机(见EN1756-1和EN1756-2);
f) 桅柱爬升式工作平台(见ISO 16369);
g) 公园游艺设备;
h) 起升高度小于2m的升降平台(见EN1570);
i) 提升人员和材料的建筑施工升降机(见EN12159);
j) 飞机地面支持设备(见EN1915-1和EN1915-2);
k) 埋杆机(起重挖穴机)(见ANSIA10.31);
l) 升降操作员的位置在工业卡车上的设备(见EN1726-2);
m) 桥梁检测和维护设备(见ANSIA92.8);
n) 库存拣选或订单拣选类设备。
本标准不包括以下方面引起的危险:
---用无线电和其他无线控制的操作;
---在有潜在爆炸危险的环境里使用;
---电磁的不兼容;
---在带电的系统上工作(见IEC 61057);
---使用压缩气体作为承载的元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
计原则(ISO 3864-1)
GB/T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 60204-1)
GB/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ISO 4309)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
GB/T 11020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试验方法清单(IEC 60707)
GB 14048.5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
路电器(IEC 60947-5-1)
GB/T 15706.1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 12100-1:
2003)
GB/T 15706.2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 12100-2)
GB 16754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ISO 13850)
GB/T 19924 流动式起重机 稳定性的确定(ISO 4305)
ISO 13854 机器安全 避免挤压人体器官的最小间隙
ISO 20381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操作控制和其他显示标记
IEC 61057:1991 有电工作环境的绝缘臂架式高空作业设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出入位置 accessposition
出入工作平台的位置。
注:出入口位置、收藏位置(3.30)、低位行走位置(3.12)、运输位置(3.32)可以是相同的。
3.2
链条传动系统 chain-drivesystem
包含一条或多条绕在链轮齿上和链滑轮以及所有相关链轮齿、链滑轮和平衡滑轮上链条的系统。
3.3
底盘 chassis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除伸展结构和工作平台之外并与伸展结构相连的基座(见图1)。
注:底盘可以推、拉、自行等。
3.4
关键部件 criticalcomponent
支撑或稳定工作平台或伸展结构的载荷承载部件。
3.5
移动式升降平台工作时在低位行走位置之外的行走状态。
3.6
伸展结构 extendingstructure
与底盘相连、支撑工作平台并可让工作平台移动至所需位置的结构。见图1。
注:例如伸展结构可以是单个的臂架或梯子、伸缩式或铰接式臂架或梯子、剪式机构或它们的任何组合,并且在其
底盘上是可回转或不可回转的。
3.7
为了进行结构分析,用计算机处理方法建立理想化模型。
3.8
室内使用 indooruse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在蔽风环境下使用,因此,不会有风力作用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上。
3.9
载荷周期 loadcycle
从进入平台位置开始进行工作并返回初始位置的循环。
3.10
载荷传感系统 load-sensingsystem
监控工作平台上的垂直载荷和垂直力的系统。
注:系统包括测量装置、安装测量装置的方法和信号处理系统。
3.11
下降 lowering
将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移动到较低位置的所有操作,除行走操作以外(见图1)。
3.12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行走时,工作平台在小于或等于3m工作位置的状态。
注:出入位置(3.1)、收藏位置(3.30)、低位行走位置、运输位置(3.32)可以是相同的。
3.13
制造商 manufacturer
对准备使用的移动式升降平台的设计、使用指导、采购、制造、装配和检测负有全责的个人或实体。
3.14
3.14.1
A组 groupA
载荷重心的垂直投影始终在倾翻线内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14.2
B组 groupB
载荷重心的垂直投影可以在倾翻线外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15
3.15.1
型式1 type1MEWP
只允许在其收藏位置行进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15.2
型式2 type2MEWP
可与工作平台一起在升高的行进位置移动,且由底盘上的一点来进行控制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15.3
型式3 type3MEWP
可与工作平台一起在升高的行进位置移动,且由工作平台上的一点来进行控制的移动式升降工作
平台。
注:型式2和型式3可以组合在一起。
3.16
用来运载人员、工具和材料到工作位置的设备。至少由带控制的工作平台、伸展结构和底盘组成。
3.17
力矩传感系统 moment-sensingsystem
对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相对于倾翻线产生倾翻力矩的监控系统。
注:系统包括测量装置、安装测量装置的方法和信号处理系统。
3.18
不平整表面 off-slab
非整平、铺设的平面,或采用混凝土或相当材料的平面,但不包括未压实的地面。
3.19
室外使用 outdooruse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可能暴露在有风环境中使用。
3.20
铺设表面 pavedslabsurface
沥青、混凝土或相当材料铺设的坚实的水平平面。
3.21
用动力驱动行走,人员徒步随行控制设备操作使其移动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22
在轨道上移动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23
起升 raising
将工作平台上升到较高位置的所有操作,除行走操作之外(见图1)。
3.24
额定载重量 ratedload
为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正常操作设计的装载质量,由垂直作用在工作平台上的人员、工具和材料的
载质量组成。
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可以有多个额定重量。
3.25
旋转 rotation
工作平台相对于垂直轴的圆周运动(见图1)。
3.26
附加于工作平台(3.39)或伸展结构上,能独立移动的工作平台。
3.27
自行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在工作平台上进行行走控制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28
回转 slewing
伸展结构相对于垂直轴的圆周运动(见图1)。
3.29
稳定器 stabilizer
通过支撑和/或调平整个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或伸展结构以稳定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的任何装置
或系统(见图1)。
例如:支腿、千斤顶、悬挂锁紧装置、伸展车轴。
3.30
收藏位置 stowedposition
制造商限定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配置,处于该配置时伸展结构被降低并收起,稳定器也被收起的
位置。
注:出入位置(3.1)、收藏位置(3.30)、低位行走位置(3.12)、运输位置(3.32)可以是相同的。
3.31
完全以人力实现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的运动。
3.32
运输位置 transportposition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被运到工作地点时工作平台的位置。
注:出入位置(3.1)、收藏位置(3.30)、低位行走位置(3.12)、运输位置可以是相同的。
3.33
运输 transporting
将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运至或运出工作场地。
3.34
行走 traveling
除运输外,底盘的所有运动(见图1)。
3.35
型式试验 typetest
对新设计的产品样品或现行设计经重大更改后的产品样品进行的试验,该试验由制造商或其授权
的代表执行。
3.36
行走控制位于车辆驾驶室内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3.37
钢丝绳传动系统 wireropedrivesystem
由一个或多个在卷筒或钢丝绳滑轮上运行的钢丝绳以及相关的卷筒、滑轮和补偿滑轮组成的系统。
3.38
作业范围 workingenvelope
在正常操作的条件下,在规定的载荷和力的范围内,所设计的工作平台的工作空间。
注: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可以有多个工作空间。
3.39
工作平台 workplatform
用于载人(带或不带材料)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的可移动部分,底盘除外。
例如:笼、斗、篮。
图1 部分定义的插图
图1(续)
4 危险列表
这些危险已按危险评估程序鉴别,见表1。
在本标准中未提及的不重大的危险,定义为“非重大”。
表1 危险列表
危险类型 本标准相应条款
1 机械性危险
1.1 挤压危险
5.2.4、5.3.4、5.3.5、5.3.21、5.4.4、5.6.9、
5.7.1、7.2.13
1.2 剪切危险 5.4.4、5.7.1、7.3.13
1.3 切割或切断的危险 非重大
1.4 缠结危险 5.3.18、7.3.13
1.5 拉入或卷入的危险 5.3.18、7.3.13
1.6 碰撞危险 5.3.5、5.3.22、F.2.1h)
1.7 刺穿或刺破危险 非重大
1.8 摩擦或磨损危险 F.2.5e)
1.9 高压液体喷射的危险 5.9.1、5.9.2、5.9.3、5.9.4、5.9.5、5.9.10
1.10 零部件飞出 非重大
1.11 (整机或单件)稳定性丧失 5.2、5.3.2、5.3.6、5.3.7、5.3.9、5.3.10
1.12 滑倒、绊倒和坠落危险
5.6.2、5.6.3、5.6.4、5.6.5、5.6.6、5.6.7、
7.3.13
2 电气危险
2.1 触电(直接或间接) 5.8、F.2.1g)
2.2 静电 非重大
2.3 热辐射 非重大
2.4 电气设备的外部影响 5.8.1
3 热危险
3.1 热源的辐射热及火焰或爆炸所造成的烧伤或灼伤 5.3.19
3.2 过冷或过热工作环境对健康的危害 5.3.19
4 噪声危害
4.1 听力丧失(耳聋),其他生理紊乱(如失去平衡、失去知觉等) 非重大
4.2 对语言沟通、语音讯号等造成干扰 非重大
5 振动产生的危害(引起神经和血管的紊乱) F.2.1l)
6 辐射产生的危害,尤其是
6.1 电弧 F.2.1g)
6.2 激光 非重大
6.3 电离子辐射源 非重大
6.4 使用高频电磁场的机器 5.8.1
7 机器处理、使用或排放的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害
7.1 接触或吸入有害的液体、气体、薄雾、灰尘和烟雾 5.3.19
7.2 火灾或爆炸的危险 5.3.20
表1(续)
危险类型 本标准相应条款
7.3 生物和微生物(病毒或细菌)的危害 非重大
8 在机器设计中,忽视人类工效学原理而引起的危害(人类特征和能力与机器不匹配)
8.1 有害健康的姿势或施力过度 5.6.6、5.6.7
8.2 未充分考虑人的四肢构造 非重大
8.3 忽略使用人员保护设备 非重大
8.4 不充足的区域照明 非重大
8.5 人员精神过度紧张和疲劳等 非重大
8.6 人为错误 5.7.1、5.7.2
9 复合性危险
10 动力供应失效、机械零部件故障和其他功能故障引起的危险
10.1 动力供应失效(动力和/或控制回路) 5.3.11、5.7.6、5.7.7、5.7.8、5.7.9
10.2 机械零部件或液体意外飞出 非重大
10.3 控制系统的故障/失灵 5.7.7
10.4 装配错误 5.8.1、5.9.11
10.5 倾翻,机器稳定性的意外丧失 5.2、5.3.2、5.3.6、5.3.7、7.3.1k)
11 (暂时)没有和/或不当采用相关安全措施或方法而引起的危险
11.1 防护装置的所有种类 5.3.18
11.2 所有与安全相关的(防护)装置 5.3.9
11.3 启动和停止装置
5.3.1、5.4.5、5.5.2.7、5.5.3.7、5.5.5.2、
5.6.3、5.7.1、5.7.2、5.7.3、5.7.4、5.7.5、
5.7.6、5.7.7、5.7.8、5.11.3、5.11.6
11.4 安全标识和信号 5.3.2、5.6.10、5.7.2、5.9.10
11.5 所有信息和警示装置 5.3.2、5.3.13、5.6.11、7.2、F.2.1c)、F.2.2
11.6 动力供应切断装置 5.8.2
11.7 急停装置 5.7.4
11.8 工件装入或移出的方式 非重大
11.9 进行安全调整和/或维护的必要装置和辅助设备 5.4.5、5.9.1、F.2.5a)、F.2.5i)
11.10 气体排放设备等 5.3.19
12 移动/工作区域的照明不充足 非重大
13 装卸过程中突然移动/不稳定所造成的危险
5.2、5.3.2、5.3.3、5.3.6、5.3.7、5.3.8、
5.3.9、5.3.12、5.6.1、5.7.1、5.7.3、
5.7.4、5.7.5、5.7.9
14 传动/操作位置的设计未充分考虑/未考虑人类工效学原理 5.6.9
14.1 危险环境所造成的危险(与移动零件、废气接触等) 5.3.18、5.3.19
14.2 驾驶员/操作者所处位置的视野受阻 5.3.2、5.3.21
表1(续)
危险类型 本标准相应条款
14.3 不恰当座位/座椅(座椅标定点) 中度危险
14.4 控制装置的设计/位置未充分考虑/未考虑人类工效学原理 5.6.9
14.5 自行式机器的启动/移动
5.3.13、5.3.14、5.3.15、5.3.16、5.3.17、
5.3.21、5.7.1、5.7.3
14.6 自行式机器的道路行驶 5.3.11、5.3.15、5.3.16、5.3.18
14.7 徒步随行控制机器的运动 5.3.17
15 机械性危险
15.1 由于设备运动失控而对无防护人员的危险 5.2.4、5.4.5、5.7.1
15.2 由于零部件碎裂脱出而引起的危险 非重大
15.3 由于滚翻(ROPS)而引起的危险 非重大
15.4 由于落物(FOPS)而引起的危险 非重大
15.5 不恰当的出入方式引起的危险 5.6.6、5.6.7
15.6 由于牵引、耦合、连接、传动而引起的危险 非重大
15.7 由于电池、火花、排放等而引起的危险 5.3.19、5.3.20
16 由于升降操作而引起的危险
16.1 稳定性不足
5.2、5.3.2、5.3.6、5.3.7、5.3.9、5.3.10、
5.4.1
16.2 机器脱轨 5.3.23
16.3 机器和起升附件的机械强度失效
5.2.5、5.4.1、5.4.7、5.6.13、7.2.2b)、F.2
a)、F.2.2b)
16.4 运动失控 5.3.3、5.3.4、5.3.5、5.4、5.5、5.6.1
17 无法清晰看到运动部件运行轨迹 5.3.21
18 雷电引起的危险 非重大
19 由于载荷/超载而引起的危险 5.4.1
20 由于提升人员而引起的危险
20.1 机械强度 5.2、5.5.2、5.5.3
20.2 载荷控制 5.4.1
21 控制
21.1 工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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