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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7881-2011 (GB27881-2011) | | 中文名称 | 水下高电压设备作业安全要求 | | 英文名称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working on high voltage equipment underwat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R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40 | | 字数估计 | 6,674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7-01 | | 采用标准 | IMCA AODC 060, NEQ; IMCA R005,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水下高电压设备作业时的人员职责、作业安全规则、维护作业准备、维护隔离与接近、测试要求、消防安全, 以及警示通告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交流或直流电压在380V~11kV(含)的水下高电压设备操作和维护时水面人员的作业。 |
GB 27881-2011: 水下高电压设备作业安全要求
GB 27881-2011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working on high voltage equipment underwater
ICS 03.220.40
R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11-12-3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对应国际海事承包商协会(IMCA)的《高电压设备作业安全规程》(AODC060)和《高电压设
备:无人遥控潜水器作业安全规程》(IMCAR005),与AODC060和IMCAR005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海洋水下工程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光、董建顺、薛利群、张延猛、王保俭、杨海滨、何秀霞。
水下高电压设备作业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下高电压设备作业时的人员职责、作业安全规则、维护作业准备、维护隔离与接近、
测试要求、消防安全,以及警示通告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或直流电压在380V~11kV(含)的水下高电压设备操作和维护时水面人员的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高电压
电压超过380V但不大于11kV的交流或直流电压。
2.2
接近
作业人员可以进入的作业位置至带电导体的距离小于500mm的情况。
3 人员职责要求
3.1 潜水监督或无人遥控潜水器(ROV)监督
3.1.1 全权负责水下作业现场的有关设备电气装置的作业安全。
3.1.2 应具备向从事作业的技术人员下达指令,组织并完成相关任务的能力。
3.1.3 确保所有电气设备按已制订的程序实施作业。
3.1.4 执行任务时,应能迅速控制并正确执行应急程序,有权终止作业以保护设备维护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3.2 设备维护操作人员
3.2.1 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熟悉与安全作业实践相关的规定,并有能力完成相应的工作。
3.2.2 应注意电气设施、设备上的警示通告或程序说明,熟悉遭受电击时的处置规程及注意事项。
3.2.3 应经过高压电气课程及急救技术培训,掌握基本的现场医学应急救助方法,并经相应的考试合格。
3.2.4 设备维护人员应了解、熟悉相关电气设备的性能指标,能够处理任何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状况,
并向潜水监督或ROV监督报告。
3.2.5 操作人员在设备的操作、维护和试验过程中,应确保根据使用手册,严格按程序操作。
4 作业安全规则
4.1 设备的所有者在设备使用期限内,应制订并及时更新适合该设备电气设施类型的、包括为维护和
操作而安全接近该设备所需的安全规则或程序。
4.2 在接近高电压设施进行作业时,现场至少应有两人。其中:一人进行作业,一人负责安全隔离。
4.3 进行作业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
---所有相关方都被告知水下作业将要进行;
---将安全操作/作业手册的复印件交给船舶或设施方;
---针对特殊作业情况对安全操作/作业手册进行必要的书面修改。
4.4 为避免各种因素使备用或应急发电机意外启动而造成事故,实施作业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4.5 作业期间,所有人员应注意风险评估的结果、设备上的警示通告,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的注意事
项或程序说明。
5 维护作业准备
5.1 进行设备维护的场所,应留有清洁、无障碍的作业空间和进、出通道。
5.2 备件、工具、仪器、隔离屏、绝缘器械,以及与作业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应保持情况良好,并储存在
可供使用的容器内。
5.3 应提供足够的照明,以确保安全接近和作业。
5.4 允许使用低压自带动力的手提工具。这些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5.5 应注意避免湿气、污垢侵入电气设备,作业后应及时将罩壳复位。隔舱封闭前,应仔细检查,确保
不会出现遗留物品或松动的零部件。
5.6 在对高电压导线维护作业之前,应确保所有导线都不带电。电压表使用之前应进行测试,以校验其功能良好。
5.7 设备维护前、测试后,应进行安全放电。
5.8 所有设备的维护和修改,都应按格式和规范记入设备维护记录并保存。
6 维护隔离与接近
6.1 设备的维护作业应始终遵循:
a) 安全可靠地隔离;
b) 有效确保不带电;
c) 直接接地。
6.2 应避免带电维护作业。当必须带电维护作业时(如:寻找设备故障),应申请带电作业许可,并制订
具体的安全作业程序。无关人员不得接近作业区域。
6.3 在一个人负责隔离,一个人进行维护作业的场合,负责设备隔离者应确保该设备不带电且安全,并
具有避免再次带电的安全措施。
6.4 暴露的高电压线路应有人监管。在电源开关不能立刻被断开的设备上进行维护作业时,应在开关
旁安排第三人。第三人应能与在高电压线路上作业的人保持联系。
6.5 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被隔离的设备不会再接通电源,并应在电源开关上放置写有“警告:高电压
电路正在作业”内容的标志牌。
6.6 设备维护前后应确保设备不带电,并可靠接地。接地连接应具有足够的与其所要求的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6.7 应锁定用于隔离的开关,以避免其移动到“接通”位置。任何可能通往接近带电导体的入口,都应
锁定在“断开”位置。
6.8 维护作业时,应设置足够数量的锁定装置、警示通告和隔离栅栏,避免导致导线意外带电,并对任
何带电导体进行警示通告。同时,应在开关箱的前、后设置电路和设备的识别标记。
6.9 当主电路被断开时,应对可能被意外接触的导线和回路终端设置屏蔽隔离,并标记警示通告。同
时,应特别注意避免来自电压或电流变压器次级回路的反向通电的危险。
6.10 为避免双重插接,应将熔断器或接片的连线拆除,禁止用电流接触器作为隔离方式。
6.11 操作带有闭锁装置的隔离开关时,应按闭锁装置的使用规定进行,不得随便动用解锁钥匙或破坏闭锁装置。
6.12 应将防止接近带电导线的罩壳锁住。
6.13 完成维护作业的线路应进行测试,确保开关断开之后、复位之前,电源不会被连接。
6.14 测试完成后,应移走警示通告,同时通知相关人员。
7 测试要求
7.1 测试仪器应选用适合于测量的类型,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应满足安全要求。
7.2 所有测试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限内,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3 测试仪器的壳体应始终接地,并在任何时刻都确保其能可靠地实现安全保护功能。
7.4 测试多路长电缆时,绝缘测试前应拆除线绝缘检测器。
7.5 测试多路电缆的每两根线间绝缘时,应将已测导线和待测导线分别(对地)短路,以释放电荷后再进行测试。
8 消防安全
8.1 在有火灾风险或使用易燃材料处理热源之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8.2 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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