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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8374-2012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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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374-2012 189 GB 28374-2012 <=3 电缆防火涂料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8374-2012 (GB28374-2012)
中文名称 电缆防火涂料
英文名称 Fireproof coating for electric cable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84
国际标准分类 13.220.50
字数估计 8,861
引用标准 GB/T 1723; GB/T 1728; GB/T 3181; GB/T 3186; GB/T 6753.1; GB/T 9969; GB/T 18380.32-2008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缆防火涂料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缆防火涂料。

GB 28374-2012: 电缆防火涂料 GB 28374-2012 英文名称: Fireproof coating for electric cable ICS 13.220.50 C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 缆 防 火 涂 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缆防火涂料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缆防火涂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3 涂料粘度测定法 GB/T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6753.1 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 研磨细度的测定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8380.32-2008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2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 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AF/R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涂覆于电缆(如以橡胶、聚乙烯、聚氯乙烯、交联聚乙烯等材料作为导体绝缘和护套的电缆)表面,具 有防火阻燃保护及一定装饰作用的防火涂料。 4 一般要求 4.1 电缆防火涂料的颜色执行GB/T 3181的规定,也可按用户要求协商确定。 4.2 电缆防火涂料可采用刷涂或喷涂方法施工。在通常自然环境条件下干燥、固化成膜后,涂层表面 应无明显凹凸。涂层实干后,应无刺激性气味。 5 技术要求 电缆防火涂料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件制备 6.1.1 基材的选择 试验用基材为电缆外径为(30±2)mm,导体截面积为3×50mm2+1×25mm2,且护套氧指数值 为25.0±0.5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电缆表面应平整光滑。 6.1.2 试件长度及数量 试件长度及数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6.1.3 试件的涂覆 试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涂覆,涂覆间隔时间不少于24h,每次涂覆应均匀。阻燃性试件 其一端500mm的长度不应涂覆电缆防火涂料,其余试件涂覆长度为试件长度。 6.1.4 状态调节 试件达到规定的涂层厚度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调节至质量恒 定(相隔24h两次称量,其质量变化率不大于0.5%)。 6.1.5 涂层厚度 经状态调节至质量恒定后,涂层厚度应为(1±0.1)mm。涂层厚度的测定方法如下: 选用阻燃性试件来测定涂层厚度。从距试件涂覆端100mm处开始,每间隔400mm确定一个测 点,共8个测点。涂覆前记录8个测点电缆的周长(Li)。涂覆后在测点上测量经状态调节至质量恒定 后该测点的周长(L′i)。测量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单位为毫米(mm)。 用式(1)计算每个测点的涂层厚度。 6.2 试验环境条件 耐油性、耐盐性、耐冻融循环、抗弯性四项试验应在温度(23±2)℃、 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6.3 在容器中的状态 打开盛有涂料的容器,经充分搅拌涂料后,观察涂料有无结块,是否均匀。 6.4 细度 按GB/T 6753.1的规定进行试验。 6.5 黏度 按GB/T 1723的规定进行试验。 6.6 干燥时间 按GB/T 1728(甲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6.7 耐油性 6.7.1 经状态调节后的试件,试验前应用1∶1的石蜡和松香的混合物对其浸泡的端头进行封端,封端 长度为3mm~4mm。 6.7.2 将三个试件封端的部分分别浸入三只盛机油的玻璃容器中,浸入深度为2/3试件长度。 6.7.3 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并记录试验现象。试验至规定时间后,取出试件,用滤纸吸干 试件表面浸液,目视观察试件,是否有起皱、剥落、起泡现象并予以记录。 6.7.4 三个试件中至少应有二个试件满足表1第5项的规定要求。 6.8 耐盐水性 6.8.1 试件的封端按6.7.1的规定进行。 6.8.2 将三个试件封端的部分分别浸入三只盛浓度为3%氯化钠溶液 的玻璃容器中,浸入深度为2/3试件长度。 6.8.3 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并记录试验现象。试验至规定时间后,取出试件,用滤纸吸干 试件表面浸液,目视观察试件,是否有起皱、剥落、起泡现象并予以记录。 6.8.4 三个试件中至少应有二个试件满足表1第6项的规定要求。 6.9 耐湿热性 6.9.1 试件置于温度(47±2)℃、相对湿度(95±3)%的调温调湿箱中,持续7d。 6.9.2 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并记录试验现象。试验至规定时间后,取出试件目视观察,是 否有开裂、剥落、起泡现象并予以记录。 6.9.3 三个试件中至少应有二个试件满足表1第7项的规定要求。 6.10 耐冻融循环性 6.10.1 将试件悬挂于试验架上,试件间距不小于10mm。然后将挂有试件的试验架置于(-20± 2)℃的低温箱中,持续时间3h。 6.10.2 经低温试验后的试件,立即放入(50±2)℃的烘箱中,持续时间3h。 6.10.3 经高温试验后的试件,立即置于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持续时间18h。 6.10.4 上述6.10.1~6.10.3的试验程序定为一个循环周期。 6.10.5 每进行一次循环后,目视观察试件是否有起皱、剥落、起泡现象并予以记录。 6.10.6 达到规定的循环次数后,三个试件中至少应有二个试件满足表1第8项的规定要求。 6.11 抗弯性 6.11.1 将试件沿着直径(570±5)mm的圆柱体匀速地绕一圈,该操作在10s~20s内完成。将试件 恢复原状后反方向按上述方法进行操作,再将试件恢复原状。目视观察试件有无起层、 脱落、剥落现象并予以记录。 6.11.2 三个试件中至少应有二个满足表1第9项的规定要求。 6.12 阻燃性 6.12.1 试件安装应符合GB/T 18380.32-2008中第5章中规定的AF/R类的试件安装要求,试件 未涂覆电缆防火涂料的一端置于钢梯下方。 6.12.2 持续供火时间为40min。 6.12.3 在燃烧完全停止后(如果在停止供火1h后,试件仍燃烧不止则强行熄灭),除去涂料膨胀层, 用尖锐物体按压电缆基材表面,如从弹性变为脆性(粉化)则表明电缆基材开始炭化。然后用钢卷尺或 直尺测量喷灯底边至电缆基材炭化处的最大长度,即为试件炭化高度(m)。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电缆防火涂料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细度、黏度、干燥时间、抗弯性、耐油性和耐盐水性。 7.1.3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配方、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f)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7.2 抽样 抽样按GB/T 3186的规定进行。 7.3 判定规则 7.3.1 出厂检验结果均应符合表1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允许在同批样品中抽样进 行复验,经复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2 型式检验的缺陷类别见表1,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原则为:A=0、B≤1、B+C≤2。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代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保质期以及生产企 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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