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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8621-2012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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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621-2012 1199 GB 28621-2012 <=5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8621-2012 (GB28621-2012)
中文名称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英文名称 [GB/T 28621-2012]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new lifts in existing building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Q78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90
字数估计 30,399
引用标准 GB/T 2893.1-2004; GB 7588-2003; GB/T 15706.1-2007; GB/T 15706.2-2007; GB/T 16856.1-2008; GB 21240-2007; GB 23821-2009
采用标准 EN 81-21-2009,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13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 因受建筑物限制而不能满足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某些要求的、新的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安全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包括现有建筑物新建井道和机器空间)的制造和安装;用新电梯更换已有井道和机器空间中的在用电梯。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用电梯部件的更新或改装;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范围之外的应用。

GB 28621-2012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new lifts in existing building ICS 91.140.90 Q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 安装安全规范 2012-06-29发布 201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重大危险清单 2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3 5.1 有孔的电梯井道壁 3 5.2 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的间距 3 5.3 在分离井道内的对重(或平衡重) 4 5.4 井道内滑轮 4 5.5 减小的顶部间距 5 5.6 轿顶护栏 8 5.7 减小的底部间距 8 5.8 护脚板 12 5.9 机房的高度 13 5.10 机房门的高度 13 5.11 机房活板门的尺寸 13 5.12 滑轮间的高度 13 5.13 滑轮间活板门的尺寸 13 5.14 层门高度 14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14 6.1 验证表 14 6.2 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 15 6.3 技术文件 16 7 使用信息 16 7.1 使用说明 16 7.2 注意和警告 1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电气安全装置表 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定期检验和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 1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预触发停止系统的检验 20 参考文献 24 前言 本标准的第2章、第3章、附录B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EN81-2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载客和载货电梯 第21部分:现有建筑物中的新乘客电梯和客货电梯》(英文版)。 本标准与EN81-21:2009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GB/T 2893.1-2004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 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ISO 3864-1:2002,MOD)代替ISO 3864-1:2002。 ● 用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N81-1:1998,MOD)代替EN81-1:1998。 ● 用GB 21240-2007液压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EN 81-2:1998,MOD)代 替 EN81-2:1998。 ● 删除了未引用的EN81-1:1998/A1:2005、EN81-2:1998/A1:2005、EN81-1:1998/A2: 2004、EN81-2:1998/A2:2004和EN81-71:2005。 ● 将EN81-21:2009参考文献中的ENISO 13857:2008和ENISO 14121-1:2007分别用国 内文件GB 23821-2009(ISO 13857:2008,IDT)和 GB/T 16856.1-2008(ISO 14121-1: 2007,IDT)代替,按照GB/T 1.1-2009将这些文件列入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 ---本标准5.8.2b)4)中用“在失电的情况下(断电或隔离),当轿厢位于完全压缩缓冲器的位置 到最低层站地坎以上不大于1m的区域以外时,轿厢护脚板应能自动伸展到完全伸展的位 置”代替了EN81-21:2009的“在失电的情况下(断电或隔离),轿厢护脚板应能自动伸展到完 全伸展的位置”,在不影响电梯的安全性条件下,防止轿厢护脚板在底坑附近伸展时被损坏,也 提高了可操作性。 ---删除了EN81-21:2009附录A表A.1的SIL列,以便与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 附录A对应的表相协调。 本标准与EN81-21:2009相比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EN81-21:2009引言中不适合我国国情的内容。 ---本标准第1章中增加了有关“电梯”的注,以适用于我国国情和便于理解与执行。 ---本标准增加了表1的脚注a,以说明该表序号的含义。 ---本标准5.4中用“GB 7588-2003和 GB 21240-2007中6.1.2”代替了EN81-21:2009的 “EN81-1:1998/A2:2004和 EN81-2:1998/A2:2004中6.7.2”,因为 GB 7588-2003和 GB 21240-2007中6.1.2与EN81-1:1998/A2:2004和EN81-2:1998/A2:2004中6.7.2的 技术要求基本相同,修改后与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相协调,便于使用。 ---本标准5.9中用“GB 7588-2003和 GB 21240-2007中6.3.2.1”代替EN81-21:2009的 “EN81-1:1998/A2:2004和EN81-2:1998/A2:2004中6.3.3.1”;5.10中用“GB 7588-2003 和GB 21240-2007中6.3.3.1”代替了 EN81-21:2009的“EN81-1:1998/A2:2004和 EN81-2:1998/A2:2004中6.3.4.1”;5.11中用“GB 7588-2003和 GB 21240-2007中 6.3.3.2”代替 EN81-21:2009的“EN81-1:1998/A2:2004和 EN81-2:1998/A2:2004中 6.3.4.2”;5.12中用“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4.2.2.2”代替EN81-21:2009 的“EN81-1:1998/A2:2004和EN81-2:1998/A2:2004中6.7.1.2.4”;5.13中用“GB 7588- 2003和GB 21240-2007中6.4.3.2”代替EN81-21:2009的“EN81-1:1998/A2:2004和 EN81-2:1998/A2:2004中6.7.1.3.2”,因为他们对应的条款内容相同,便于使用。 ---删除了EN81-21:2009附录ZA(资料性附录),因其不适合我国国情且其存在与否对本标准 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 (中国)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 (中国)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 梯有限公司、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 院、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申龙电梯 有限公司、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杭州优耐德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凤旺、朱维良、刘建军、王军、石毅、马依萍、曹英姿、温爱民、冯宝祥、庞秀玲、 惠志全、陶宪德、常晓清、佘昆、陆宏伟、贺云朗、孟庆东、唐志荣、唐林钟、胥文明、马凌云。 引 言 根据GB/T 15706.1-2007,本标准属于C类标准。 本标准所涉及的机械以及所涵盖的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的范围在本标准的范围中给出。 当本C类标准的要求与A类标准或B类标准中的要求不同时,对于已按照本C类标准设计和制造 的机器,本C类标准中的要求优先于其他标准中的要求。 由于某些原因(例如:现有建筑物结构限制),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的某些要求不能 满足时,可应用本标准相应的要求。 本标准主要针对因现场条件减小的顶部和底部间距。所采用的安全原则基于两级实现:首先操作 电气开关中断轿厢运行;其次对电梯轿厢进行机械制动。 在起草本标准时,对于减小的顶部和底部间距,考虑了下列情况: a) 除防止误操作的方法不可用的极少数情况外(如:电梯维修和安装过程中,安全装置不起作用 的情况),仅依靠符合程序的操作来降低风险的措施被视为不可接受。 b) 降低风险的措施应是自动动作的(不需任何干预),或者在采用了防止误操作措施后可以为手 动动作,或者是它们两者的组合。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 安装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因受建筑物限制而不能满足 GB 7588-2003和 GB 21240-2007某些要求的、新的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安全准则。 注:本标准中的“电梯”根据情况可以指“电力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 本标准列举了这些限制并给出了解决方案的要求。本标准与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 (包括它们的引言)结合在一起理解和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包括现有建筑物新建井道和机器空间)的制造和安装; ---用新电梯更换已有井道和机器空间中的在用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 ---在用电梯部件的更新或改装; ---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范围之外的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2004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 志的设计原则(ISO 3864-1:2002,MOD)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N81-1:1998,MOD) GB/T 15706.1-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 12100-1: 2003,IDT) GB/T 15706.2-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 12100-2: 2003,IDT) GB/T 16856.1-2008 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第1部分:原则(ISO 14121-1:2007,IDT)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N81-2:1998,MOD) GB 23821-2009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ISO 13857:2008,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06.1-2007、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文件。 3.1 现有建筑物 existingbuilding 已建成两年以上,正在使用或订购电梯之前已使用过的建筑物。内部结构全部更新的建筑物视为 新建筑物。 3.2 可移动止停装置 movablestop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允许电梯在端站之间自由移动的机械装置。在人员进入轿顶或底坑时,该装置 限制轿厢的行程,保证顶层或底坑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3.3 触发装置 triggeringdevice 当轿厢到达井道中的预定位置时,该装置通过机械传动机构操纵止动钳。 注:对于自动操作的触发装置,当用钥匙打开进入井道的门或活板门时,触发装置应自动操作。 3.4 止动钳 stoppinggear 当电梯轿厢在井道中的预定位置向上和/或向下意外移动时,为保护在轿顶和/或在底坑人员的安 全而使轿厢停止并保持静止状态的机械装置。 3.5 该系统包括触发装置、机械止动钳和两者之间的机械传动机构。在电梯正常运行状态下,该系统允 许电梯在端站之间自由移动。人员进入到轿顶或底坑时,该系统保证在顶层或底坑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4 重大危险清单 本章包括所有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凡是本标准中涉及且由风险评价识别为重大危险的, 均需要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见表1)。 表1 重大危险清单 序号a 重大危险 (按照GB/T 16856.1-2008附录A列出) 相关条款 机械危险: -机器部件或工作元件,例如: -机器内部能量的聚积,例如: 挤压 5.5,5.7 剪切 5.1a),5.3.1 缠绕 5.4a) 吸入或陷入 5.5.3,5.7.3 碰撞 5.2,5.3.2,5.4b),5.9,5.10,5.11,5.12, 5.13,5.14 人员滑倒、绊倒、跌倒(涉及机器) 5.1b),5.3.1,5.8 -失控的运动幅度 5.2,5.3.2 -部件机械强度不足 5.4b),5.5.2.2.2d),5.6.2a),5.7.2.2.2d), 5.8.1c) -滑轮和卷筒设计不合理 5.4b) -人员从站立处跌落 5.4c),5.6,5.8.2a),5.8.2b) 表1(续) 序号a 重大危险 (按照GB/T 16856.1-2008附录A列出) 相关条款 由于机械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产生的危险, 例如: 通道 5.3.1d),5.4c),5.9,5.10,5.11,5.12, 5.13,5.14 局部照明不足 5.3.1h),5.3.1i) 不健康的姿势 5.5 人为错误、行为不当 5.5.4,5.7.4,7.2 安装、试验、使用和维护时的异常情况 5.3,5.5,5.6,5.7,5.8 与机器使用环境相关的危险 电源故障 5.5.2.4.1,5.5.3.1,5.5.3.2.2,5.7.2.4.1, 5.7.3.1,5.7.3.2.2 控制电路故障 5.5,5.7 意外起动、越程或超速(或类似的故障): -电源断开后的恢复 5.5.4,5.7.4 a 序号对应于GB/T 16856.1-2008表A.1的编号。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当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中的某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的电梯应符合本 章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此外,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非重大危险,应按照GB/T 15706.1-2007 和GB/T 15706.2-2007的相关原则设计。 5.1 有孔的电梯井道壁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5.2.1补充以下规定: 如果满足下列要求,已有的井道壁可以是有孔的: a) 符合GB 23821-2009中4.2.4.2的要求;和 b) 层门门锁装置周围应设置无孔的隔障,以防止用长度为0.3m的刚性棒对门锁装置做任何 操作。 注1:为保存历史建筑,可能需要保留有孔的外墙。 注2:对于可能遭受故意破坏的电梯,参见EN81-71:2005中5.1.1的要求。 5.2 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的间距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11.3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轿厢及其关联部件与对重(或平衡重)及其关联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m。 轿厢和对重(或平衡重)上应设置紧急导向装置,以避免正常导向失效的情况下,轿厢及其关联部件 与对重(或平衡重)及其关联部件的撞击。 5.3 在分离井道内的对重(或平衡重) 如果现场的结构布置所允许安装电梯的轿厢面积不能满足相应的运输需求时,对重(或平衡重)可 以设置在与轿厢分离的井道内。 注:本标准适用于分离井道内仅安装一个对重(或平衡重)。 5.3.1 对重(或平衡重)井道的规定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5.1.2补充以下规定: 对重(或平衡重)安装在分离井道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重(或平衡重)的井道应满足全封闭井道的有关要求(见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 中5.2和5.3); b) 分离井道的两端以及需要对井道设备安全地进行维护和检测的地方应设置检修活板门,检修 活板门应满足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5.2.2的要求; c) 检修活板门与需要维护或检查的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7m; d) 对重(或平衡重)安装安全钳时,应在整个运行路径设置检修活板门; e) 在分离井道内,井道两端的检修活板门打开处,应设置从井道外可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 应符合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14.2.2和15.7的要求; f) 在分离井道内,井道两端的检修活板门打开处,应设置符合GB 7588-2003和 GB 21240- 2007中13.6.2要求的电源插座; g) 分离井道应为电梯专用,应符合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5.8的要求; h) 分离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在需要维护或检查的设备处的照度不应小于50lx; i) 在分离井道内,井道底端的检修活板门打开处应设置分离井道照明的开关。 5.3.2 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10.2补充下列规定: 在分离井道内运行时,对重(或平衡重)可通过钢丝绳导向,或者通过对重(或平衡重)及井道壁的形 状导向。 对重(或平衡重)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利用其到井道壁的较小间隙或一个紧急导向装置使其保持在 基本垂直的位置。 应采取防止对重(或平衡重)旋转的措施,如:使用相同根数的左捻制和右捻制悬挂钢丝绳。 当对重(或平衡重)由井道的形状导向时,井道壁应是连续且平整的,没有凸出物阻碍对重(或平衡 重)的运行。井道壁应采用耐用的材料覆盖。 使用钢丝绳作为导向部件时,钢丝绳数量应至少为4根,并应采用弹簧或重物张紧。如果井道壁是 连续且平整的,对重(或平衡重)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自由距离不应小于50mm;否则水平自由距离应 随导向钢丝绳两端固定装置之间的距离每米至少增加2mm。 5.4 井道内滑轮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1.2可用以下要求代替: 如果导向滑轮安装在井道顶部轿顶的投影内,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导向滑轮的防护应符合GB 7588-2003中9.7或GB 21240-2007中9.4的要求; b) 应设置防止导向滑轮在滑轮、轴或轴承发生机械故障时坠落的保持装置,该装置应能支承滑轮 的重量和滑轮的悬挂负载; c) 能够从轿顶上、轿厢内、平台上或井道外安全地进行检测、试验和维护工作; d) 顶层空间应满足GB 7588-2003中5.7或GB 21240-2007中5.7或本标准5.5的要求。 5.5 减小的顶部间距 GB 7588-2003中附录K不适用。 GB 7588-2003中5.7.1.1b)、5.7.1.1c)、5.7.1.1d)和5.7.2.2以及GB 21240-2007中5.7.1.1 b)、5.7.1.1c)和5.7.1.1d)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5.5.1 总则 电梯应设置保证顶层安全空间的装置(5.5.2)和控制电梯运行的安全系统(5.5.3)。 5.5.2 保证顶层安全空间的装置 保证顶层安全空间的装置应是: a) 可移动止停装置;或 b) 预触发停止系统。 5.5.2.1 可移动止停装置 自动操作的可移动止停装置应设计成:防止其在完全收回位置和完全伸展位置之间移动时因任何 撞击而造成的损坏。 5.5.2.1.1 布置 5.5.2.1.1.1 对于曳引驱动电梯,可移动止停装置应安装在对重下面并机械地制停轿厢。 5.5.2.1.1.2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可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