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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9401-2012 (GB29401-2012) | | 中文名称 | 硫包衣尿素 | | 英文名称 | [GB/T 29401-2012] Sulfur coated urea (SCU)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2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80 | | 字数估计 | 16,129 | | 引用标准 | GB/T 2441.3; GB/T 6679; GB/T 8170-2008; GB 8569; GB/T 8572; GB/T 14540; GB 18382; GB/T 19203; GB 21633-2008; GB/T 22924; GB/T 24891; HG/T 284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硫包衣尿素以及硫包衣缓释氮肥、硫包衣缓释复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硫磺为主要包裹材料对颗粒尿素进行包裹, 实现对氮的缓慢释放的冠以各种名称的硫包衣尿素缓释肥料, 包括但不限于硫包衣尿素、硫衣尿素、硫包尿素、涂硫尿家、包硫尿素等。也适用于硫包衣缓释氮肥、硫包衣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 |
GB 29401-2012
Sulfur coated urea (SCU)
ICS 65.080
G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硫包衣尿素
2012-12-31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中8.1、8.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型肥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5/SC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汉枫缓释肥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刚、于薪铎、吕云峰、范宾、齐云峰、段路路、李金凯。
硫包衣尿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包衣尿素以及硫包衣缓释氮肥、硫包衣缓释复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的要
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硫磺为主要包裹材料对颗粒尿素进行包裹,实现对氮的缓慢释放的冠以各种名
称的硫包衣尿素缓释肥料,包括但不限于硫包衣尿素、硫衣尿素、硫包尿素、涂硫尿素、包硫尿素等。也
适用于硫包衣缓释氮肥、硫包衣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41.3 尿素的测定方法 第3部分:水分 卡尔·费休法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14540 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T 19203 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 21633-2008 掺混肥料(BB肥)
GB/T 22924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GB/T 24891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HG/T 2843 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由硫磺包裹颗粒尿素制成的一种包衣缓释肥料。
3.2
养分所呈的化合物或物理状态,能在一段时间内缓慢释放供植物持续吸收利用的肥料。
3.3
能按照设定的释放率(%)和释放期(d)来控制养分释放的肥料。
3.4
硫包衣尿素在38℃的静水中浸泡24h,氮养分的溶出量占总氮的百分率。
3.5
硫包衣尿素在38℃的静水中浸泡7d,氮养分的溶出量占总氮的百分率。
3.6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中,通过硫包衣实现缓释的氮养分占肥料总质量的
质量分数,以在25℃ 静水中浸泡24h后未释放出的氮养分的质量分数来表示。
4 要求
4.1 外观:颗粒状,无机械杂质。
4.2 硫包衣尿素产品应符合表1和包装标明值的要求。
表1 硫包衣尿素的要求 %
项目
指标
Ⅰ型 Ⅱ型 Ⅲ型 Ⅳ型
总氮(N)的质量分数 ≥ 39.0 37.0 34.0 31.0
初期养分释放率 ≤ 40 27 15 10
静态氮溶出率 ≤ 60 45 30 20
硫(S)的质量分数 ≥ 8.0 10.0 15.0 20.0
缩二脲的质量分数 ≤ 1.2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 1.0
粒度(1.00mm~4.75mm或3.35mm~5.60mm)≥ 90
4.3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应符合表2的要求,同时
应符合包装标明值和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表2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的要求 %
项目 指标
缓释氮养分量a ≥ 标明值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b ≥ 2.0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c ≥ 0.02
a 肥料为单一氮养分时,其缓释氮养分量应不小于8.0%;养分为两种或两种以上时,其缓释氮养分量应不小于
4.0%。
b 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钙、镁、硫时检测该项指标。
c 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铜、铁、锰、锌、硼、钼时检测该项指标。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所用试剂、水和溶液的配制,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均应按HG/T 2843的规定。
5.1 外观
目视法测定。
5.2 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GB/T 8572中的规定进行。
5.3 初期养分释放率、静态氮溶出率
5.3.1 原理
用水静置浸泡试料,在38℃±1℃恒温、在规定时间内,试料中的氮养分从包衣中溶出到水中,测
定溶出的氮含量,溶出的氮含量占总氮含量的百分数即为样品的初期养分释放率或静态氮溶出率。
5.3.2 试剂和材料
同GB/T 8572。
5.3.3 仪器
5.3.3.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5.3.3.2 GB/T 8572所列仪器;
5.3.3.3 恒温箱,温度可以控制在38℃±1℃。
5.3.4 分析步骤
做两份试料的平行测定。
称取未粉碎的试样20g(精确至0.01g),放入0.15mm(100目)尼龙纱网做成的小袋中,封口后,
将小袋放入250mL具塞广口瓶中,准确加入200mL水,加盖密封。将试剂瓶置于已预热到38℃的恒
温箱中,保持此温度分别静置24h和7d。取出试剂瓶,轻轻地将试剂瓶上下颠倒三次,使瓶内的液体
浓度一致,干过滤,冷却。
吸取5.0mL干过滤后的滤液,用GB/T 8572的蒸馏后滴定法或附录A中规定的方法进行24h及
7d总氮溶出量的测定。仲裁时按GB/T 857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3.5 分析结果的表述
5.3.5.1 24h总氮溶出量的质量分数w1,以%表示,按式(1)计算:
w1=c
(V2-V1)×0.01401
m1×V0/V ×
100 (1)
式中:
c ---测定及空白试验时,使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
升(mol/L);
V2 ---空白试验时,使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V1 ---测定时,使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0.01401---氮的毫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l);
m1 ---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V0 ---测定时,吸取试样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V ---加入水的总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3.5.2 初期养分释放率x1,以%表示,按式(2)计算:
x1=w1w0×
100 (2)
式中:
w1 ---24h总氮溶出量的数值,以%表示;
w0 ---按5.2规定测得的总氮含量的数值,以%表示。
5.3.5.3 7d总氮溶出量w2,以“%”表示,按式(1)计算。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3.5.4 静态氮溶出率x2,以“%”表示,按式(3)计算:
x2=w2w0×
100 (3)
式中:
w2---7d总氮溶出量的数值,以%表示。
5.4 硫含量的测定
5.4.1 原理
根据硫的溶解特性,分别用水和硫饱和的丙酮溶液溶出水溶物和丙酮溶物,再用二硫化碳溶出全部
的硫,通过减量法计算出硫的含量。
5.4.2 试剂和材料
5.4.2.1 丙酮;
5.4.2.2 硫磺:固态;
5.4.2.3 二硫化碳;
5.4.2.4 硫饱和的丙酮溶液:将一定量的硫磺加入丙酮中,不断搅拌,溶解后再加入适量硫磺并搅拌,
直至丙酮中有硫磺析出。
5.4.3 仪器
5.4.3.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5.4.3.2 玻璃坩埚式滤器:4号,容积30mL;
5.4.3.3 干燥箱:温度可控制在100℃±2℃。
5.4.4 分析步骤
5.4.4.1 硫含量测定
警告---二硫化碳有毒易燃,相关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做两份试料的平行测定。
准确称取一定量(含硫为200mg~300mg)已制备的试样(称准至0.0001g)置于125mL具塞三
角瓶中,加入50mL水,盖好塞子,激烈振荡30s,使尿素全部溶解。将三角烧瓶中的内容物全部转移
至洁净的玻璃坩埚式滤器中,再用水洗涤5~6次。
用10mL硫饱和的丙酮清液洗涤玻璃坩埚式滤器及其内容物,抽干,重复同样操作4次,然后在
100℃±2℃的干燥箱内干燥1h,取出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用10mL二硫化碳洗涤玻
璃坩埚式滤器及其内容物,抽干,重复同样操作3~5次,直至肥料中的硫冲洗干净。然后在100℃±
2℃的干燥箱内干燥1h,取出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两次质量差为硫的质量。
5.4.4.2 空白试验
用不含硫磺的其他惰性物质(如普通尿素)代替试样,应与试样测定采用完全相同的试剂、用量和分
析步骤,进行空白试验。
5.4.5 分析结果的表述
硫(以S计)含量w3,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4)计算:
w3=m3-m4-m5m2 ×
100 (4)
式中:
m3---测定时用硫饱和的丙酮清液洗涤后称得的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4---测定时用二硫化碳洗涤后称得的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5---空白试验中硫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4.6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50%。
5.5 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按GB/T 22924进行。
5.6 水分的测定
按GB/T 2441.3中的规定进行。
5.7 粒度的测定
按GB/T 24891的规定进行。
5.8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中养分含量的测定
5.8.1 缓释氮养分量的测定
5.8.1.1 原理
用水静置浸泡试料,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内,试料中的速效氮养分溶出到水中,用蒸馏后滴定法测
定溶出的氮含量,肥料中总氮含量减去溶出的氮含量即为样品中缓释氮养分量。
5.8.1.2 试剂和材料
同5.3.2。
5.8.1.3 仪器
5.8.1.3.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5.8.1.3.2 GB/T 8572所列仪器;
5.8.1.3.3 恒温箱,温度可以控制在25℃±1℃。
5.8.1.4 分析步骤
5.8.1.4.1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中缓释氮养分量的测定
做两份试料的平行测定。
称取未粉碎的试样30g(精确至0.01g)置于250mL量瓶中,准确加入200mL水,将量瓶轻轻摇
动使漂浮在水面上的试料完全浸入水中,加塞密封,置于25℃的恒温箱中,保持此温度静置24h,取出
量瓶定容至刻度,摇匀后静置干过滤,弃去最初滤液。吸取5.0mL滤液按GB/T 8572中的规定进行氮
养分初期释放量w4 的测定。
5.8.1.4.2 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GB/T 8572中的规定进行。
5.8.1.5 分析结果的表述
5.8.1.5.1 氮养分初期释放量w4 按5.3.5.1中的式(1)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取平
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8.1.5.2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中缓释氮养分量
w6 以氮养分的质量分数(%)表示,按式(5)计算:
w6=w5-w4 (5)
式中:
w5 ---按5.8.1.4.2规定测得的试料中的总氮含量的质量分数(%);
w4 ---试料中氮养分的初期释放量的质量分数(%)。
5.8.2 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5.8.2.1 钙、镁含量的测定
按GB/T 19203的规定进行。
5.8.2.2 硫含量的测定
5.8.2.2.1 原理
试样在酸性溶液中,硫酸根和钡离子生成难溶的BaSO4 沉淀,经过滤、洗涤、灼烧或烘干、称重,计
算出硫酸根硫含量。根据元素硫的溶解特性,分别用水和硫饱和的丙酮溶液溶出水溶物和丙酮溶物,再
用二硫化碳溶出全部的硫,通过减量法计算出元素硫的含量。
5.8.2.2.2 试剂及材料
按5.4.2及GB/T 19203-2003中3.5.2准备。
5.8.2.2.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含有(100~150)mg硫的试料,放入到400mL的烧杯中,加入100mL水、15mL盐酸溶
液(1+1),加热至沸点,小火沸腾约10min。用玻璃坩埚式滤器过滤,用热水冲洗。
定量转移滤液至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干过滤,弃去最初几毫升滤液。按
GB/T 19203-2003中3.5中规定进行测定硫酸根中硫,硫酸根中硫的质量分数(%)用w(S1)表示。
元素硫的质量分数用w(S0)表示,按5.4规定进行。
5.8.2.2.4 分析结果表述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中硫含量w(S),以质量分
数(%)表示,按式(6)计算:
w(S)=w(S0)+w(S1) (6)
式中:
w(S0)---元素形态的硫含量,以%表示;
w(S1)---硫酸根形态的硫含量,以%表示。
5.8.3 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按GB/T 14540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硫包衣尿素产品的外观和表1中除静态氮溶出率、硫含量以
外的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的外
观和缓释氮养分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包括全部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鉴定时;
b) 正式生产时,原料、工艺或设备发生变化时;
c) 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到一定量后,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 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出厂检验以一次加工处理的产品为一批,最大批量为500t。
6.3 采样方案
6.3.1 袋装产品
不超过512袋时,按表3确定采样袋数;超过512袋时,按式(7)计算结果确定采样袋数,计算结果
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n=3×
N (7)
式中:
n ---采样袋数;
N ---每批产品总袋数。
表3 采样袋数的确定
总袋数 最少采样袋数 总袋数 最少采样袋数
1~10 全部袋数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24
152~181 17
按表3或式(7)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三分之二处,
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得少于2kg。
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按GB 21633-2008中的6.3.1规定进行。
6.3.2 散装产品
按GB/T 6679规定进行。
6.4 样品缩分和试样制备
6.4.1 样品缩分
将采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洁
净、干燥的1000mL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塑料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或类型、批号或生产日期、批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一瓶作产品质量分析,一瓶保存到6个
月,以备查用。
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按GB 21633-2008中的6.4.1规定进行。
6.4.2 试样制备
由6.4.1中取一瓶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mm孔径筛,
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瓶中,作总氮、硫、缩二脲、水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固体物含量的测定。余
下实验室样品供初期养分释放率、静态氮溶出率及粒度测定用。
6.5 结果判定
6.5.1 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 8170-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
6.5.2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6.5.3 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时: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果有一项指标
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2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
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如果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判该批
产品不合格。
6.5.4 每批经检验合格的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
号或生产日期、产品净含量、各指标标明值以及执行标准编号。
7 标识
7.1 应在包装袋正面标明总氮含量、硫含量、型号、净含量,其余应符合GB 18382的规定。当产品包
装为吨包装时,只需标明总氮含量、硫含量、型号、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7.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印刷在包装袋背面,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养分含量、适用作物、建议用量、使
用方法、贮存、使用注意事项等。
7.3 产品的每种中量元素(钙、镁、硫)的含量≥2%、每种微量元素(钼、硼、锰、锌、铜、铁)含量≥0.02%
时,可以在包装袋上标出其含量。
7.4 硫包衣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和含有部分硫包衣尿素的缓释掺混肥料且在包装容器上肥料名称
中标有缓释字样或标称缓释氮肥、缓释复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的产品,应标明缓释氮养分来源及缓释
氮养分量,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要同时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和相应的标准号。
7.5 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如50kg。
7.6 其余应符合GB 18382的规定。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包装材料应按GB 8569中对复混肥料产品的规定进行。每袋净含量分别为(1000±10)kg、
(50±0.5)kg、(40±0.4)kg、(25±0.2)kg、(10±0.1)kg和(5±0.05)kg,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
1000kg、50.0kg、40.0kg、25.0kg、10.0kg、5.0kg。当用户对每袋净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
方协商解决,以双方合同规定为准。
8.2 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
入包装袋中。
8.3 运输中应轻装轻卸,运输工具和装卸工具应干净、平整、无突出的尖锐物,以免刺穿、刮破包装件。
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防破裂。
8.4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的场所,防止日晒、防潮。堆放高度应小于5m。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初期养分释放率、静态氮溶出率的快速测定 折射仪法
A.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硫包衣尿素产品。
A.2 方法提要
首先测定硫包衣尿素产品中总的固体物含量,继而计算出样品中尿素的质量。根据在一定的温度
下,溶液中尿素的百分比与溶液折射率成相关性的特性,由测定出溶液的折射率计算出溶液中尿素的
含量。
A.3 试剂
尿素溶液:200g/L。
称取200g尿素(国家标准样品)溶解于500mL水中,溶解后定溶至1L,混匀。
A.4 设备
A.4.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A.4.2 磁力搅拌器。
A.4.3 温控折射仪,读数精度为0.00001,温度精度为0.01℃。
A.4.4 恒温箱,温度可控制在38℃±1℃。
A.5 测定
A.5.1 标准曲线的绘制
A.5.1.1 标准溶液的配制
按表A.1所示,分别移取0.00mL(为补偿溶液)、2.50mL、5.00mL、10.00mL、20.00mL、
30.00mL、40.00mL、50.00mL尿素标准溶液,置于8个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
表A.1
尿素标准溶液体积/mL 对应的尿素浓度/(g/L)
0.00 0.00
2.50 5.00
5.00 10.0
10.00 20.0
20.00 40.0
表A.1 (续)
尿素标准溶液体积/mL 对应的尿素浓度/(g/L)
30.00 60.0
40.00 80.0
50.00 100.0
A.5.1.2 标准曲线的绘制
进行测定前,参照折射仪使用说明书,选择最佳工作参数。
分别取配制好的尿素标准溶液2~3滴直接滴在折射仪的测量盘上,等待3min~4min,待溶液温
度稳定在30℃±0.1℃时,测量并记录各标准溶液折射率读数。
以尿素标准溶液的折射率为纵坐标,以相对应的标准溶液中尿素的浓度(g/L)为横坐标,绘制标准
曲线或求得线性回归方程。
A.5.2 样品中固体物含量的测定
做两份试料的平行测定。
将10.0g(精确至0.01g)已制备的粉碎试样放入500mL高型烧杯中,加入300mL水。在搅拌器
中搅拌至少2min,将试样打成浆状。所有颗粒必须完全粉碎,尿素溶解完全。将事先称重过的滤纸放
入布氏漏斗,浸湿在漏斗中形成杯状。将试样浆状物倒入带有滤纸的布氏漏斗中。用水冲洗搅拌器上
的残留物至滤纸上。将不溶物放入103℃~105℃的干燥箱加热45min,然后将其在干燥器中冷却
30min。称量不溶物和滤纸的质量并记录。
固体物含量w,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A.1)计算:
w=m6-m7m8 ×
100 (A.1)
式中:
m6 ---不溶物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7 ---滤纸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8 ---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A.5.3 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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