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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9996-2013 (GB29996-2013) | | 中文名称 |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oal water mix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6,666 | | 引用标准 | GB/T 12723; GB 17167; MT/T 85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企业或车间的能源消耗控制。 |
GB 29996-2013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oal water mixture
ICS 27.010
F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3-11-27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4.2条和第4.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4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工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国家水煤
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光、姜英、王国房、盛明、丁华、段清兵、郭志新、张胜局。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企业或车间的能源消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MT/T 852 煤的哈氏可磨性指数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煤浆 coalwatermixture;CWM
由煤、水和少量添加剂经过加工制成的具有一定粒度分布、流动性和稳定性的浆体。可按用途分为
燃料用水煤浆和气化用水煤浆。
3.2
统计报告期内合格水煤浆产品的总产量。
3.3
采用粗磨和细磨相结合的制浆工艺。
3.4
其他制浆工艺 otherpulpingprocess
除分级研磨工艺外的其他制浆工艺。
3.5
用能单位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单位合格水煤浆产品的能源消耗量。
4 技术要求
4.1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单位产品的电能消耗量作为统计值。
4.2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
现有水煤浆生产企业或车间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现有水煤浆生产企业或车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
产品用途 原料煤哈氏可磨性指数a 生产工艺类型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
(kW·h/t)
燃料
HGI >60
分级研磨制浆工艺 ≤35
其他制浆工艺 ≤45
HGI≤60
分级研磨制浆工艺 ≤40
其他制浆工艺 ≤50
气化 -
分级研磨制浆工艺 ≤25
其他制浆工艺 ≤30
a 依据 MT/T 852。
4.3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
新建或改扩建水煤浆生产企业或车间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新建或改扩建水煤浆生产企业或车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
产品用途 原料煤哈氏可磨性指数a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kW·h/t)
燃料
HGI >60 ≤33
HGI≤60 ≤38
气化 - ≤22
a 依据 MT/T 852。
4.4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先进值
现有水煤浆生产企业或车间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先进值应符
合表3的规定。
表3 水煤浆生产企业或车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先进值
产品用途 原料煤哈氏可磨性指数a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kW·h/t)
燃料
HGI >60 ≤28
HGI≤60 ≤34
气化 - ≤17
a 依据 MT/T 852。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能源消耗统计范围
水煤浆生产电能消耗量的统计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的电能消耗量,不包括建设
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
面用能)。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备煤(不包括选煤)、制浆、储存和添加剂配加等工段。辅助生产系统包括
机修、化验、计量、食堂、浴池、生产管理、调度指挥、安全与环保等。
5.2 计算方法
水煤浆单位产品电能消耗应按式(1)计算:
eCWM= EdPCWM
(1)
式中:
eCWM ---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吨(kW·h/t);
Ed ---水煤浆生产过程中的电能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PCWM---合格水煤浆产品产量,单位为吨(t)。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1.2 企业应定期对水煤浆生产的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部门,建立用
能责任制度。
6.1.3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
管理。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经济运行要求如下:
---企业应选用达到经济运行状态的专用大型固定设备和通用设备;
---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设备的负荷率;应使生产运行设备合理匹配,经济运
行;应使设备处于高效率低能耗运行状态;应加强各种管网的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的现
象发生。
6.2.2 企业应对主要耗能设备进行定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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